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劳动合同3个月转正合法吗
- 1、一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是不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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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是不合法的吗 (一)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您的合同期限是1年,因此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单位与您约定3个月试用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超过2个月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您工作第3个月开始单位应按正式员工向您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尚未超过约定的试用期,则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约定的试用期,则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是正式工资与试用期工资差额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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