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浙江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浙江高新股票

2024-10-02 09:45 分类:公司法 阅读: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和补贴 (一)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和补贴

贡献者回答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优惠待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术服务6.新能源与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2、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来源于《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认定依据

1、《科技部_财政部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2、《科技部_财政部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办事流程

1、申请: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初审: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推荐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

3、审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再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的,推荐报送国家公示备案。

4、备案:科技部公示、审查、备案。

5、送达:科技部作出备案决定并将备案名单下发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后,企业自行通过申报网站下载证书。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申报和立项 (二)

贡献者回答第七条申请立项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的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4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四)已经批准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五)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

3.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的,不低于3%或1000万元。

(六)近三年内累计科技成果转化9项;

(七)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八)能保证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用房500平方米,科研资产总额500万元(软件类企业100万元);

(九)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十)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第八条 中心申请材料:

(一)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申请书

(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依托单位相关证照

(四)依托单位及中心状况的证明材料

(五)其它材料

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报依托单位所在市科技局审核。

第九条省科技厅按照“择优支持、布局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或委托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考察。

第十条可行性论证与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中心建设是否符合我省的产业政策和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三)依托单位是否具有中心立项的基本条件;

(四)中心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是否明确可行;

(五)中心的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运行机制是否有利于中心的发展;

(六)依托单位财务状况能否保证中心顺利运行。

第十一条对已通过可行性论证的,由省科技厅择优批复建设。

批复建设的中心名称应规范使用,采用“依托单位字号+核心研发方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形式。

第十二条科技厅优先批复以下依托单位申请建设的中心:

(一)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或主持、参与制订国际标准的;

(二)与其它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的。

联合组建的中心必须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组建单位在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三)

贡献者回答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注册与运营时间: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

(2)对于重新认定的企业,其证书有效期满后需再次提交认定申请。

2、知识产权:

(1)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相关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3、技术领域: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

4、研发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发费用投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一定要求,具体为: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2)年度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

7、企业行为与信用: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具体评价标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执行。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浙江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多方面的奖励和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因地区而异,如杭州市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项目支持: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市级重大专项并给予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补助。

4、其他支持:在研发投入后补助、亩均效益评价、政府采购招投标、高层次人才招引、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相信关于浙江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酷斯法的其他栏目。

五一劳动节放假日历-2024年小学生放假日历表?

工伤劳动仲裁代理词~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代理词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