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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坚决避免一刀切.杜绝一刀切现象

2024-09-16 12:55 分类:房屋买卖 阅读:
 

部委多次喊话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一)

部委多次喊话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错过了去年的“金九银十”之后,楼市在2019年春节后喜迎一波“小阳春”行情。然而,过去3个月里异常活跃的房地产企业所期盼的火热盛夏并没有如期而至,取而代之的是融资政策收紧。

7月12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房企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继5月17日银保监会出台23号文重申严格监管房地产融资后,这是两个月内出台的第二份明确收紧房企融资的标志性文件。

“哪里有漏洞堵哪里。”同策研究院总监张宏伟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银保监会发文之后,国内融资环境收得比较紧,因此房企境外融资最近出现了小井喷,尤其是7月份已经发行了100亿左右的美元债。

此时发改委再对海外发债进行规范管理,无疑是从两头堵住了房企融资输血的通路。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2019年第二季度大量房企的大额度融资将会减少,抢地现象也将退烧,尤其对于融资渠道较少的企业来说压力非常大。

收紧融资的“天罗地网”

事实上,“小阳春”的出现正是由于信贷的宽松。2019年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5.81万亿元,同比多增9526亿元,而2018年一季度的这两个数据分别为4.86万亿和6339亿元。分部门看,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为主的住户部门贷款增加1.81万亿元,去年同期只有1.75万亿元。

同理,楼市收紧的信号也由信贷发出。5月中旬,银保监会发布23号文,要求对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等房地产金融乱象进行重点监管。据统计,上半年各地银保监会就金融机构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开出的罚单超过70张。

房企就此迎来了一个“黑五月”。据同策研究院监测,2019年5月40家典型上市房企完成融资总额共计367.99亿元,相较于4月融资总额下降52.07%,仅有2笔融资额度来自境外。其中信托贷款占比最重,总额100亿元,环比上涨32.76%;其次是公司债,总额95.85亿元,较上月大幅下降79.74%。

尽管公司债、ABS融资遭到暂停的消息未获证实,但市场早已风声鹤唳,草木皆兵。7月11日市场传言光大信托和国投泰康信托暂停所有房地产类项目募集,尽管两家公司先后回应称实为“余额管控”,但市场转冷的气息早已弥漫开来。

然而,6月的融资数据却逆势走高。40家典型上市房企完成611.60亿元融资,比5月高出了66.2%,一些公司不得不出售项目,通过股权交易回血。其中9笔公司债中8笔是美元债,融资总额224.62亿元,环比大幅上涨588%。背后的代价亦十分高昂,境外融资的票面利率普遍比境内融资高,因此房企总体融资成本提高到7%-8%左右,其中中南建设在境外发行了一笔债券,票面利率甚至达到10.88%。

这一纪录很快就被超越了。7月11日,泰禾集团发行了一笔美元票据,利率高达15%。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7月以来,房企美元融资计划已经高达170亿美元,刷新了历史纪录。尽管成本升高,融资对于房企来说却是不能放弃的选择,因为2019年是偿债高峰期之一,他们不得不借新还旧,以解决面临的巨大资金压力。

房地产金融化带来高风险

一切早有端倪。

4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文指出要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控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5月25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19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发表书面致辞指出,要特别警惕境外资金的大进大出和“热钱”炒作,坚决避免出现房地产和金融资产泡沫。

6月13日,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的开幕致辞中,他更直指房地产金融化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城市的住户部门杠杆率急速攀升,相当大比例的居民家庭负债率达到难以持续的水平。更严重的是,新增储蓄资源一半左右投入到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业过度融资,不仅挤占其他产业信贷资源,也容易助长房地产的投资投机行为,使其泡沫化问题更趋严重。历史证明,凡是过度依赖房地产实现和维持经济繁荣的国家和地区,最终都要付出沉重代价。凡是靠投资投机房地产来理财的居民和企业,最终都会发现其实很不划算。

“收紧融资是因为房地产的风险,尤其是房地产的金融风险在增加。”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近期发表的2018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他的团队指出,中国居民部门的负债与国际水平比较比率相对较低,尚未出现大的金融风险。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部门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正在快速积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率虽有所下降,但总体较高,不良资产率也在快速上升。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速动比率和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均低于安全标准,极易引发企业流动性危机。

2019年,过去在房地产政策内容里很少提及的房地产金融风险被密集点名。据统计,中央各部委今年已针对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累计发布过15次讲话或政策。

楼市地市双发烧

而房地产市场当中,风险来自于信贷宽松带来的楼市和地市双双升温。

楼市量价齐涨。根据统计局数据,2019年4月,新建住宅出现了最近4年最高的67城市房价上涨,一二线城市二手房依然明显上涨,部分三线城市二手房价格上涨幅度也有扩大。纬房指数监测则显示,2019年3月,142个样本城市房价平均环比上涨0.344%,10大重点城市二手住房成交量指数超过了前期2017年3月的高点,成为2017年以来的成交量指数最高值。

地市更是持续火热。根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截至6月,2019年上半年50大城市合计卖地20034.4亿。在一季度低迷的情况下,二季度土地市场全面复苏,全国土地市场热度推动热点城市卖地收入刷新历史同期纪录。卖地最多的杭州土地出让金额达到1444.5亿,武汉、北京分别为948.8亿和933.3亿,苏州为836.8亿。

一些二线城市接连出现百亿土拍:4月24日,苏州土拍一日吸金135.7亿元,诞生了吴中区太湖新城板块和尹山湖板块的两个新地王;6月27日,合肥出让13宗1355.35 亩地,揽金132.43 亿元;同一天,武汉集中出让12宗地块,也拍出93.5亿元的价格。一线城市中,深圳6月24日集中拍卖5宗宅地,成交总价高达223.84亿元,这也是深圳近20年来最大的一次土拍。6月的土地市场中,一二线城市单月卖地过百亿的城市多达13个,这也是最近一年的高点。

显然,“小阳春”期间融资难度降低,房企资金面压力缓解后,拿地积极性明显提高,战略布局增量也有所加大。因此尽管未出现地王频出的现象,但市场预期已经开始有所变化。倪鹏飞对此指出,当前流入房地产的资金收紧,无论对楼市还是对土地市场都起到抑制作用,对房地产投资的抑制更为直接。

尚未真正过冬

张宏伟指出,今年楼市调控的基调是稳房价、稳预期,所以信贷宽松对市场影响比较大。从房地产金融对宏观经济影响的角度考量,过去2016-2018年三年当中,一二三四线的不同城市房价都快速上涨了一波,需要好几年的时间去消化过去涨幅带来的城市发展的压力。因此,居民杠杆还是要进一步降下来,不然金融风险还是会继续积累,必然要通过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来控制系统性风险,在当前这个阶段的政策必然有一些维稳的动作。

不过,趋严的监管政策之下,房企融资是否真的立刻进入冬天了呢?目前的答案尚未可知。

“当前房企融资仍然在高位。”张大伟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首先中型房企依然在非常明显的拿地加速过程中,拿地多也推动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另外,因为房企缺血过多,目前房企融资难度虽然比较大,但融资需求依然井喷。

在他看来,美元债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并非是主要资金来源,只有部分企业特别是在港上市房企发行美元债较多。在7月份已经过去的11天当中,全国有超过20家房企发行了接近150亿美元的美元债,可见收紧美元债的政策预期早就出现。

他进一步表示,从整体看虽然最近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面的多重管制与收紧,但这些政策都不是一刀切暂停,而是加强监管。也就是说对于正常融资没有影响,但对于大额度融资将会开始明显收紧。

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包括了哪些内容 (二)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内容

1.基本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是以1992年版本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基础,以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依据,借鉴IFRS《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修订而成的。它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到统驭的作用。一方面,它是“准则的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当出现新的业务,具体会计准则暂未涵盖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所确立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基本准则规定了整个准则体系的目的、假设和前提条件、基本原则、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表的总体要求等内容。会计准则体系的总体目标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人、债权人、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和管理测光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是全社会对会计信息共同的基本标准。总则部分同时也明确了会计的基本假设,包括持续经营(表明该准则体系中不含破产清算会计准则)、会计主体、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其中对会计分期问题,由于《会计法》的限制,仍然规定以日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

基本准则第二章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就是会计基本原则。其中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刘玉廷认为: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和重要性原则贯彻不够,造成了大量“垃圾”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并入会计分期基本假设,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中。

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会计要素仍保留原先的六要素分类,规定的主要内容为定义和相关的定性规定。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表述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类似,但在内涵上借鉴了IFRS《框架》,有所扩大。

会计要素的计量单列一章。计量是本次准则修改中重点把握的问题。美国会计准则和IFRS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此财政部多次与IASB讨论相关问题,例如生物资产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等。公允价值反映现时价值,与决策确实比较相关,但如何取得并确保其可靠性?而且公允价值增值的收益并无相应的现金流。基本会计准则明确以历史成本为各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但如果能取得公允价值并且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本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财政部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可视同投资,且各大城市均有房地产交易市场,该市场的交易机制正在不断完善中,可以认为有活跃的市场。但是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另一方面,IFRS也并未完全否定历史成本计价,因此公允价值运用程度上的差异不构成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IFRS之间的重大差异。

本次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已经引起中评协的关注,认为是拓展评估师业务的重要时机。

主要变化

2.各具体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存货准则。这是对原准则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l取消后进先出法,原因是IAS2在2003年度的改进计划中已经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理由是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本次准则体系建设中,对于非原则性问题,尽可能与IFRS保持一致。

l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

(2)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为调整投资的分类方式。调整后的投资分类为:

l交易性证券投资,类似于原先的短期证券投资。期末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采用现行的单边调整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l持有到期投资,即原先的长期债券投资,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较长,主要为债券。此类投资以历史成本计量,但如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减值准备。

l权益性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基本维持现状,这与IFRS仅在合并报表中使用权益法不同,可称为“会计核算的权益法”,准则同时管到会计核算而不仅仅是报表列报,IASB对此也已认同。

(3)固定资产准则。基本变化不大,主要变化是在确定净残值时,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概念。由于尚难直接借鉴和全面引进IFRS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经与IASB协调,要求改变固定资产净残值的确定方法。

(4)生物资产准则。本准则主要规范农垦企业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公益性三类,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强,其规定与农垦企业的现行会计实务也比较接近(另一项与相关企业的会计实务比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该准则不引进公允价值计量,这里的部分原因是在调研时农林主管部门反对。

(5)资产减值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同时明确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是考虑到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很大。新会计准则体系与IFRS的实质性差异之一,对此IASB表示,因美国准则也不允许减值准备转回,所以他们将与美国方面协调此问题)。在执行该准则时,应注意避免在计提金额确定上“拍脑袋”。

(6)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该准则是一项新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者减值准备。财政部的观点也是谨慎使用公允价值,但在准则中不能排除公允价值的使用,这与IAS40以公允价值为主导还是有差异的,但IASB也已表示认可。

(7)职工薪酬准则。对应于IAS19,职工薪酬也就是企业付给职工的所有报酬,包括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等。该准则规范的内容与现行政策基本比较接近。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定稿可能会取消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规定,而改为所有企业一律据实列支,职工福利类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限额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补充养老保险在准则中也有规定,并已在深圳、上海等城市试运行企业年金。年金缴款可以交给信托管理人或者其他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年金在IFRS中有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大类,其中设定提存计划的处理基本与补充养老保险一致。设定受益计划在国内的法规中未作规定,实务上国内也没有,所以准则中对此未作规定。

(8)债务重组准则。改变现行的“一刀切”将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而是恢复最初债务重组准则的原状(但规定限制条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财政部认为,此时抵债物资虽然可能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但是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是非关联方,双方的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9)所得税准则。该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与现行的应付税款法相比,该准则的理念有重大变化,参照IAS12的规定,强调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调整若干项目后求得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基础(按资产负债表观调整利润总额)。

(10)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和评估作价。如没有活跃市场,则非关联的交易双方在无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11)企业合并准则。本准则的影响较大。企业合并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下,分为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中国的企业合并中为大多数)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合并不取消法人资格,实质是股权投资,在投资准则中规范;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是本准则所规范的内容。而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例如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或者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商誉的减值问题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单独予以规定,只减值不摊销。该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方法与IFRS3一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IFRS中尚无规定,因此该项规定不作为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之间的差异看待。

(12)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该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的存在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准则排除了比例合并方法,但要求业务与母公司差异较大的子公司也应纳入合并范围。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13)每股收益准则。该准则为新制定的披露准则,不涉及确认和计量问题。重点是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股权证等问题。该准则的制定背景是:继续沿用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第9号编报规则《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已不能满足要求。本准则借鉴IAS33的规定,要求计算基本EPS和稀释EPS,且这里的稀释EPS概念不同于证监会9号编报规则中的摊薄EPS,计算方法更加科学化。同时,在利润表的后面直接披露EPS数值。

(1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本准则基本维持现状,无重大变化。但与IAS24相比存在实质性差异。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不能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这一豁免规定,但中国的国有企业,其性质不同于西方,国有经济规模大,取消该豁免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对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的确定延续已有的规定,即国有企业之间只有当存在投资纽带或者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时才认定为存在关联方关系。IASB表示对中国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问题将在IASB下次理事会会议上作专题研究,并且在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捐赠与补助视同国家投资等现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方面,以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研究中希望得到中国的帮助。

(15)捐赠与补助准则。IFRS对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采用全面收益法,但中国有所不同,准则规定对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会计处理方法的,应从其规定(例如将专项拨款视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没有特殊规定的才计入收益。这是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的第三项实质性差异。

(16)金融工具准则。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较大,例如将金融资产分为四大类。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中国自1987年在中国会计学会年会上,成立了七个研究组,其中一个就是“会计原则和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组”。该组织曾先后于1989年起开始研究和探索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于1989年1月及1991年1月召开了二次研讨会,分别讨论了会计准则和物价变动与外币业务会计两个专题。

1989年1月,这个研究组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必要性、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内容、会计原则与现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关系、研究和制定会计准则的思路等问题,会后提出了《工作程序》、《形成会计原则说明和研究报告的程序》等一系列文件,并更名为“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研究组以合适的形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成果,并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也于1988年10月建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课题组在1989年3月提出了《关于拟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讨论稿)》和《关于拟定中国会计准则需要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草案)提纲(讨论稿)》。

1991年11月26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基本准则)(草案)的通知》,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在1992年7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讨论后,1992年11月30日以部长令形式正式发布了建国以来中国第l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并决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从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以后,财政部即着手草拟制定具体会计准则,为保证准则质量,分别成立了国外、国内两个咨询专家组和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1996年完成了30多个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分四辑印发各地征求意见。到2001年先后修订、颁发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

2006年2月15日颁发38项具体准则形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些具体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规范了中国会计实务的核算,大大改善了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为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陆续发布/新增了八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最新准则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小企业会计准则

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准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的划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财政部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下载:小企业会计准则.pdf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pdf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框架比起公认会计原则需要公开的信息较少:例如,无需现金流报表,更少使用公允价值等。

民营中小实体(SMEs)不需要根据公认会计原则(GAAP)报告财务信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昨日公布(AICPA)其拟议的框架,民营中小实体有自己提议的一套财务报表标准。

框架是专门为有限股东公司的所有权管理者设计的,据AICPA,这项框架可以帮助美国2000多万民营中小实体不必遵循美国GAAP标准,除了一些私人公司自己自愿,否则只有上市公司按照要求必须在财务报告中需要遵守GAAP。

AICPA主席及首席执行官巴里·梅兰肯在一份声明中说,协会曾收到注册会计师和服务中小企业的银行家“迫切希望解除财务报告的请求”。指导的设计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更简单,易于理解且更便宜,例如,根据发布在AICPA网站上一个情况说明书来看,框架中不再要求现金流量表,框架将以历史成本为其计量标准,及不再使用公允价值。除此之外,指导中不再需要对衍生产品、对冲活动和股票报酬进行复杂的叙述。

框架中还包括其他内容,例如其他综合会计基础(OCBOA)方法,以及不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将收益所得税和传统会计合为一体的做法,这已经被会计专业人员所使用。AICPA中小企业财务报表框架特别小组主席大卫·摩根,以及会计咨询管理合作人布莱、摩根、该隐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样做对许多小公司来说,既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同时产生的财务报表与业务所有者和贷款机构的相关度更高。”新框架还将减少协调纳税申报收入和账面收益的需要。

AICPA声称:银行会特别欢迎新框架,因为它将包括传统的会计原则和利息所得税计算方法,贷款银行对这些已经非常熟悉了,多年来一直使用这些为贷款方服务。

2021-07-31 7.30 政治局会议、下半年宏观、策略 (三)

会议通稿   ;

第一,经济形势:通稿提到了“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相比于4月份的政治局会议,这里明确强调了要做好宏观政策的跨周期调节。这与李克强总理此前提出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跨周期调节,应对好可能发生的周期性风险”一脉相承。从此次公布的7月PMI来看,弱于市场预期,且为历史最大7月环比下降,表明经济下行压力已经开始显现。二季度GDP两年平均同比增速为 5.5%,低于央行课题组测算的 5.7% 的潜在经济增速。

4月政治局会议曾经提出“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辩证看待一季度经济数据”、“政策不急转”,这次并没有这些的类似表述。相比之下,我们认为当前政府对经济恢复的态度显得更为谨慎。

不再提“稳增长压力较小”,表明政策目标中稳增长重要性提升。

央行层面,央行一季度例会中就删掉了“不急转弯” ,二季度继续删掉,此次政治局会议也删掉“不急转弯”,基本可以理解为确实没有“转弯”的问题了。 接受当前的政策利率长期化(低于疫情前30-35bp,甚至可以更低),接受“低利率时代”(十年国债长期低于3%)。

第二,宏观政策: 会议提出“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合理把握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推动今年底明年初形成实物工作量。” 

从收支进度上看,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进度为59.3%,快于过去几年的节奏,但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进度仅有48.6%,相比于2018年的53.2%和2019年52.5%,明显偏慢。这也使得财政收支进度差额达到了10.7个百分点。同时,上半年专项债的发行也明显偏慢,截至7月末,专项债发行完成进度在35%左右,剩余2.3万亿左右的专项债待发。

总体来看,相较于往年,今年财政进度有一定的后置,但也能在今年底、明年初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经济平稳过渡。 展望下半年,政府专项债有望加快发行,以基建托底经济,质和量齐重。

跨周期调节在不同层面有不同的意思,央行层面主要指的就是社融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孙国峰),这意味着难以出现社融增速的明显上升。在政治局层面则更复杂,大体上可以理解为, 平滑政策以平滑经济 ;也包含 看更长期的问题,来考虑当前政策的意思。 那么看明年经济会如何?出口增速极大概率为0或者负值,今年如果内需挺不住,明年经济是保5%的问题。

第三,通稿强调了“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持续恢复”。相比于4月政治局会议表述的“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政策进一步强调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继续强调“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流动性”的提法在央行层面是家常便饭,但是在政治局层面,只有去年的3-4月有,今年4月有,其他时候基本是没有的,因为流动性这个点太细了,此次政治局又专门强调“流动性”,就可以理解全面降准以及近期央行的3个月现金定存+300亿OMO的逻辑。

第四,货币政策:要增强宏观政策自主性。

这个是政治局层面的新提法,大概率是指不要看美联储,同时通过汇率缓冲中美货币政策差异。换句话说,如果下半年中国的经济增速真的下行(出口或地产下),那么就算美联储紧缩,我们也是完全可以放松的(降准、降息)。

我国经济周期比美国领先三个季度左右,中美货币政策节奏不同。 下半年美国将从复苏转入过热,美联储正在引导货币政策转向的预期,时间和力度相机抉择。7月FOMC议息会议,美联储认可经济复苏“取得进展”,政策开启鹰派转向,整体朝着 Taper方向做准备。

美联储收紧货币政策将通过汇率、资本流动等渠道对我国产生影响,但中国经济基本面仍有韧性、中美10年期国债利差处在高位,风险总体可控,货币政策应保持独立性,“以我为主”。

第五,通胀+双碳:通稿提到“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要“纠正运动式‘减碳’”。“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前增加了“统筹”,同时增加了“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 表明各部委、各地方九龙治水的局面可能被改变 。还新增了“先立后破”, 应当是说先建立新的能源、资源体系,再打破旧的;

2021年3月,国家电网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其表示将加快电网建设,“十三五”电网投资约2.4万亿元,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保障新能源及时并网和消纳。加强输电通道建设,跨省区输电能力达到2.3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电量比例43%,实现全国范围资源优化配置。

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碳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权,在分配碳排放额的机制下,有的企业缺配额,有的企业用不完配额,有的企业还能创造配额,有买有卖,就形成了碳交易市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开放将社会成本转换为企业经营成本,大幅调动企业减排积极性。

第六,扩大内需:通稿提到了“要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的是外需,而国内消费恢复偏慢。从数据上可以看到,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年平均增速为4.4%,明显低于疫情前8%左右的增速水平。而且消费也呈现出“K”型分化,国内奢侈品消费在上半年表现依旧亮眼,比如金银珠宝类消费上半年两年同比增长6.2%,高于平均水平。同时,豪华车的销售情况也明显好于非豪华车。

第七,高质量发展:通稿对科技的重视程度明显调高。通稿表示要做到“科技自立自强积极推进”、“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门提到了要完善境外上市监管制度,除了是针对此前的“滴滴事件”之外,近期因为对教育机构的监管导致了教育板块大幅调整,并进一步引起了市场对相关板块的不信任,导致其他板块也大幅调整。后续,政策还是要做好预期管理,避免出现一刀切,发挥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第八,强调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发力租赁房,新房改; 

第九,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畅通农民工外出就业渠道,改进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者权益保障”

高度重视经济K型复苏现象:1)大中小企业冰火两重天,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恶化。7月大、中、小型企业PMI分别为51.7%、50.0%和47.8%。2)上游成本上涨挤压中下游制造业。1-6月采掘业、上、中、下游制造业利润两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7.4%、30.1%、20.3%和3.4%。3)无就业复苏特征明显。制造业和非制造业从业人员指数仍处于临界值以下。16-24岁城镇的青年调查失业率为15.4%,比上个月上升了1.6个百分点,其中,20-24岁的大专及人员失业率更高。4)居民收入和财富差距拉大,穷人通缩、富人通胀。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年平均增长7.4%,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2%,低于往年同期水平。

第十,力促生育。会议指出:“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生育、养育、教育等政策配套”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与此同时,坚持“房住不炒”、整顿教育培训行业也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

结论:

1、目前来看货币政策下半年收紧的可能性也不大,认为债券市场可以继续参与。按照目前政策利率对标,当前十年国债收益率合理水平在2.8-2.9%; 存在重演2016年6-8月的可能性,即: 市场产生新一轮“收益率下行 — 买入 — 收益率下行”正反馈循环;

2、 按照下半年的潜在降息, 债市 合理水平要比 2.8-2.9%下降,2.7% 是看得到的。

3、无风险利率肯定是会继续下降的。 这对于股市特别是成长股而言无疑是一个长期利好。进口替代和制造业升级,再比如新能源,碳中和。这些板块符合政策的方向,长期的现金流是有保障的。配合和无风险利率走低,自然会有一个不错的表现。

为什么中国和美国的荒漠区位置都在西郊? (四)

中国西部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探讨

为什么我国所有“生态建设”的努力几乎都跳不出“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魔咒呢?分析生态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原因:

1.过度依赖于工程建设。所有生态项目都被定性为“生态建设工程”,于是乎,退牧还草变成了围栏建设工程,流域保护治理变成了水利工程,防治沙漠化变成了防护林建设工程,甚至连保护区管理都变成了保护区建设(盖楼修路)、与国际机构合作制定的大熊猫保护管理计划也变成了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的背后是以“工程建设”模式运作的大笔经费,这些经费又与部门利益密切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项重大的经济活动,谁能够运作争取到“工程建设”项目谁就既光彩又实惠。以致于,国家(通过林业局等)对保护区的投入主要都是以基建费的形式下拨,所以才有“保护区破土动工”之说。但问题是,国家自然资源管理怎能够变成国家基本建设甚至以经济模式运作?保护区是自然生态环境,“破土动工”除了有可能威胁生态环境外,对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又有何意义?以退牧还草工程为例,项目的目的是保护草原、恢复草原,但却被定性为一个“建设工程”,甚至还要采取“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使一个草原恢复和保护项目变成了一项经济活动(并为经济腐败提供了资源),大量的围栏工程使原本广袤的草原变成了一块块的围栏,严重阻碍了野生动物的自由活动和交流迁移(包括繁殖迁移、采食迁移等等),甚至造成草原有蹄类在围栏内因找不到水源而渴死及一些大型野生动物撞死在围栏上的问题,从而成为野生动物的严重威胁因素。围栏建设严重破坏了草原食物链,使维持草原的一个关键生态因子——牧食因子突然消失。虽然局部地区草场由于突然撤除了牧食压力而可能出现生产力的暂时提高,但同时也为啮齿类等草原害鼠害虫提供了大量繁殖的条件,为草原埋下了祸根。正像地方上一些干部群众所说:等项目结束后,留下一堆工程建设更麻烦。

2.过度迷信于植树造林。几乎所有生态项目都把植树造林作为重要建设内容。根据国家林业局统计资料,1949年至2006年我国的造林面积达253.16万余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6.4%,这实际上已超出我国实际拥有的林地面积(扣除冰川岩石及水域面积)。而根据2006年林业局公布的数据,我国的森林面积为174.9万平方公里——甚至远小于造林面积,其中人工林面积为53.6万平方公里(占造林面积的21.2%)。根据“三北”防护林建设的数据资料,平均每完成1公顷的造林面积,其投入约为446元人民币,253.16万平方公里的造林面积需投入1129亿元人民币。如果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实际人工林面积53.6万平方公里确实都已成林且没有死亡,那么其它造林面积(253.15减去53.6)的约890亿元投入又何在呢?与253万余平方公里造林面积相对应的事实是,我国的森林资源持续退化和消失。实际上,从我国的人工造林情况可以大致看出我国森林破坏的情况,植树造林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大肆砍伐的借口,比如在林区伐木厂曾经提出的响亮口号“砍一棵栽十棵”,砍掉的是实实在在的森林,栽再多的树苗也意味着原始森林的消失。过度热衷于植树造林除与“人为至上”的思想意识有关外,还与部门利益有关:既可得到大笔经费又能体现政绩。植树造林的负面影响在西北部干旱区半干旱区尤为突出:大面积的造林工程不但很难成活,还对原生植被(草灌木及半灌木)造成严重破坏,而一些示范工程、形象工程需要大量的水加以浇灌才能得以存活,这又造成水资源的枯竭问题,结果是 “绿了一小片,荒漠一大片”。

3.缺乏参与性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行业垄断”性。森林、草地、水与湿地等自然资源管理从管理到利用都有部门独揽,并由此形成从管理到科研再到利用的垄断利益集团,从决策依据到组织实施再到监测评估往往都是行业内部的“规划院”、“研究院”之类,外界很难参与。一片森林往往是属于“某某森工局”的,而当地执法部门森林公安局又是森工局的下属部门,森工局既是采伐利用部门又是森林管护和执法部门,森工局把整个山头剃光头了都没事,但一个当地村民偷砍了一两棵树都出现过被林场抓住判两年刑的案例,森林警察似乎更多是为了保护本部门的利益。林业局作为野生动物的管护部门,同时又开辟有狩猎场甚至直接参与国际狩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行业垄断”往往因为似乎涉及不到多大的资金量而被忽视,而实际上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是难以用金钱衡量的,也是“增值”潜力最大的“产业”。“自然资源垄断”的危害性远大于经济部门的行业垄断,因为他们管理的是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关系到当代和子孙后代。由于自然资源的部门垄断性,以致于出现下面的现象:农业部门下属的水产管理部门为了追求眼前的政绩和经济利益,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新疆的一些淡水湖泊中引进当时在日本特受欢迎的池沼公鱼,仅仅几年的时间即大量繁殖,导致本土鱼种的濒危和灭绝,然后水产部门又以保护本土鱼种的名义申请项目饲养本土鱼种,如此,成功引进池沼公鱼成为政绩、保护本土鱼种也能成为政绩并能得到国家的经费支持。其他资源管理部门如林业部门和水利部门同样普遍存在这样的怪现象:砍伐是政绩,伐没了再栽树保护既是政绩又可得到项目经费;治水当然是政绩,把水治没了再要经费恢复湿地还是政绩。

4.缺乏独立的监测评估体系,往往代之以“上级检查”。与行业垄断相对应,生态项目的监测评估都是由项目主管部门(也是项目实施部门)制定评估标准并组织监测评估,外界很难有机会参与并了解真实的数据,结果总是项目成绩一片好、实际生态环境日趋恶劣的状况。制定的评估标准有利于突出政绩,但却与生态恢复和保护目标南辕北辙,如退牧还草项目不是监测草原的恢复情况(与经费不挂钩),却以围栏工程质量为标准(直接与经费挂钩),退牧还草到底是为了搞建设建围栏还是为了草原的恢复?围栏质量能代表草原的质量吗?建了多少围栏、栽了多少棵树竟然成了政绩,“局部改善总体恶化”既成了最好的借口,又是真实情况的写照。

5.项目立项机制的不完善,“跑项目”成为业务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部门的目标。一些生态项目缺乏客观、公正、透明的论证,缺乏对问题的科学分析,盲目追求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似乎不是为了解决生态问题而是为了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的背后是大笔的经费)。“三北”防护林建设是为了解决三北地区“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但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人工造林能“对症”吗?人工造林能成活吗?人工造林要以水资源甚至原生植被为代价,其负面影响会怎样?项目已经实施了30年,除了叫好声并没有客观中立科学的监测评估分析。退牧还草项目则是建立在“过牧导致草场退化”的假设上,项目又落实在围栏建设上,缺乏对草场退化深层次的全面的分析:过牧是草场退化的惟一原因吗(显然还有其它原因,如绿洲开发甚至不合时宜的植树造林造成的水资源枯竭等)?为什么存在过牧?至于飞播,同样缺乏科学的数据支撑,草原缺的是水而不是种子。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西北干旱区荒漠草原,传统上由农业部门管理并作为草场承包给牧民,退牧还草项目还没有结束,大量的草场(植被多为10-30厘米高的半灌木)又被划为“国家公益林项目区”被林业部门禁牧,同一片地,既是农业部门的退牧还草区又是林业部门的公益林区,所以在一些围封地区会看到有两层围栏的怪现象(更多的情况下两个项目实际用的是一个围栏),两个部门双受益。

6.政策、项目的“一刀切”和“水土不服”。西部地区大致上包括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原区和华南湿润区,生态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传统文化差异如此巨大,即使内蒙古一个自治区,东部又更像东北地区。但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几乎一律一刀切,如把内地农业政策照搬到广大牧区,退耕还林在西北干旱区实际上几乎无耕可退,但不退就没有经费,一些地区只好开垦荒漠然后退耕栽树,这样可以得到国家的项目经费,但原生荒漠植被遭破坏,栽的树一旦过了检查期不再浇灌则全部死亡(在检查期能够保活就算作人工林统计了)。牧业税未免前地方政府一再鼓励发展养殖业,税收是根据所养的羊牛马驼按只(头)收取的,免征农业税后牧民牧业税也同样免征,对当地官员来说,牛羊已不再是当地国民经济收入来源,羊一下子成了草原退化的“替罪羊”。另一个“一刀切”现象是,在西北干旱区把小范围的“示范项目”盲目推广到全区,比如7月上旬在呼和浩特举办的国际草原草地大会上,国家水利部有关主讲人提出计划在草原地区大力发展水利设施以提高草原承载力(量),其科学基础是:通过项目示范,证明在示范区建立水利设施可以极大地提高草地产量从而提高承载量和牧民收入。但示范项目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水利设施的水自何来?无论是抽取地下水还是在河流上游建坝取水,示范项目的局部承载量提高是以大面积的水资源枯竭(地下水位下降、下游水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为代价的。如果盲目推广这样的示范项目,就会存在很大的风险,不仅浪费国家资金,还很可能会造成严重的水资源枯竭及由此导致的荒漠化等生态恶化问题。

7.政策的反复和自上而下造成施政信誉的危机,这尤其表现在草场管理上:上世纪90年代前大力提倡养羊支援国家建设,90年代后羊成了草原退化的“罪人”甚至又大力推行“禁牧”;80年代和90年代两次推行草场承包50年不变,但近几年的“围封转移”、“退牧还草”、公益林围封等都在运用各种办法收回牧民的草场承包证;牧民世世代代所熟悉的草场忽然之间被林业部门划为“天然林”加以保护,以致于牧民百思不解:草场怎么会转眼就变成了森林?森林又在哪儿?

针对上述问题,要跳出“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魔咒,应考虑从如下几方面予以解决:

1. 打破自然资源管理的“行业垄断”现象,使“管理权”与“利用权”相脱离。这方面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如泰国有专门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部门;美国内务部统一负责森林资源、国家公园(包括保护区等)及鱼与野生动植物等的保护管理,有关利用如采伐等则由农业部门实施。“行业垄断”不打破,就很难有效地管理好国家自然资源。

2. “工程”项目管理上应借鉴国际自然资源项目管理的经验,建立科学透明的项目论证体系和客观公正中立的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全社会的参与性。必须打破从论证到实施再到评估都由同一部门管理的体制,项目管理部门与项目实施部门应该适度分离,很多项目的实施可以由社会如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实施。近几年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心不可谓不大,如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等等每个项目都达上千亿人民币,但统统被称为“生态环境建设”,如果不切实改变和完善管理制度和体系,难免出现像大熊猫保护一样越保护越少、像森林管护一样最终几乎失去了原始林。

3. 应考虑在跨部门的强力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如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委设置有关“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部门。如果“批项目”的强力部门缺乏起码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知识与意识,一切依赖于业务主管部门,就难免出现战略决策的失误。比如,我国的森林资源情况到底怎样?这不能仅仅依赖于林业部门的统计报告,我们历年的采伐量一直“远低于生长量”,而植树造林又是全球第一,却为什么到头来森林生态系统却持续退化、原始森林几乎丧失殆尽?

4. 建立中立的专家体系,培养、引用真正的专家,这包括在一些大的生态项目论证及项目监测评估中引用国际专家。科学家不等于称职的专家,专家不能被自己的学术兴趣所引诱。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渊博的知识(科学思想)、社会责任感、独立思考能力,而我国的专家往往为了得到项目而沦为为部门说话的“部门专家”,缺乏社会责任感和独立思考能力,于是出现这样的“中国特色”:每一个失误的政策往往都有知名专家在后面的“科学论证”支持,而每一个充满问题的项目也总有一批专家在叫好。

5. 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和评估体系,像计划生育一样“一把手亲自抓”。目前谁都会说保护重要,但更多情况下是打着保护的旗号向国家要钱要项目,很少落到实处,或者落实错了地方。尤其是在西部地区,至少必须要求像重视经济发展一样重视生态环境的生态恢复和保护,并且必须制定科学客观针对性强的指标加以监测,而不是“传统的”造林面积、围栏建设、禁牧面积等建设指标和政绩指标(造林面积不等于森林,围栏建设不等于草场恢复,禁牧面积不等于草畜平衡)。

6. 应对现有生态项目进行科学中立的评估,在此基础上加以修正。需要考虑的问题有:“三北”防护林项目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实施?退牧还草项目该如何修正?该如何客观地看待植树造林的局限性、避免植树造林的负面作用而不要把植树造林当成万应灵药?如何客观地看待传统游牧在生态保护和草原维护中的作用?该如何制定适合于广大牧区的可持续资源管理政策而不是把内地农业政策照搬至广大牧区?退耕还林项目是否有必要或者是否适合于在牧区实施?如果不在牧区实施,该如何制定适于牧区草原的生态恢复项目?把原来的干旱区半灌木草原划为公益林加以围封是否合适?等等。实际上,就目前情况看,盲目的大规模围封应该立即停止,遍布草原的绝大部分铁丝网应该拆除,荒漠绿洲开发必须停止,荒漠造林和干旱区植树防沙不应该盲目提倡,应该提倡适度放牧而不是大面积禁牧。

7. 应该认识到,广大牧民是牧区草原管理的主体,他们世世代代栖居草原、维护草原、保护草原,可持续利用管理草原实际上已经成为他们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由部门与学者制定的政策措施如果没有草原主体民意的参与和支持,将会严重偏离实际情况,最终也不可能成功。有的中科院院士在讲话中提到“传统牧业(主要是指游牧)是粗放的、落后的、掠夺式的”,因而应该加以摈弃。实际上,传统牧业也许是“落后的”,但却是最节俭的、环保的生活方式。正像开汽车是现代的、先进的生活方式,但我们不能够由此否定骑自行车和走路这类“落后”的方式一样,传统牧业在我国西部地区有其必要的甚至是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在牧区实施的“围封转移”政策(禁牧、牧民转移集中居住生产)实际上已有大量失败的案例,我们不能继续对这些失败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的项目当成“皇帝的新衣”。

8. 在西北干旱区开展的任何建设项目包括生态工程建设和示范,必须考虑水的因素、水的代价。西北干旱区水的实际价值远远高于内地,如果以内地水的价值意识和政策应用到西北地区,则会是错误的并导致生态恶化的后果。无论是开展农业生产还是其它项目活动等等,应考虑在西北干旱区加收“水资源补偿费”。以农业生产为例,目前的干旱区农业用水很大程度上是以水资源枯竭为代价,这种代价必须以加收类似“水资源补偿费”的方式才能真正体现当地农业生产的成本。

9. 生态项目的立项必须以生态系统的观点方法(Ecosystem approach)加以科学论证,不能片面地搞成生态建设;我国的主要矿产开采在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必须对可能的生态破坏退化问题加以科学客观中立的评估,必须制定政策,规划落实因开矿造成的退化生态系统的生态恢复。即使对生态项目,也应该对生态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如对围栏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对植树造林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等等。

总之,对于西部地区,我们首先必须从国家总体战略的角度和生态、社会、经济格局上来看待,权衡生态安全与经济开发的利弊得失:西部开发重要还是生态保护重要?目前是西部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远大于东部地区,而经济又落后于东部地区,该如何权衡这两个差异?东西部差异有必要刻意去缩小吗?总体分析西部地区的生态地位和东部地区的经济地位,也许“西部大开发”称为“西部可持续发展”更有利于中国的发展战略。(清华大学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中心)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酷斯法关于两部委坚决避免一刀切就整理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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