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法律规定!商品房认购书法律条款
- 1、商品房认购书的概念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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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的概念及效力 (一)

最佳答案商品房认购书 属于预约合同,当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 一方不履行 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 合同的违约 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 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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