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产假规定2013 2013产假规定 深圳男职工陪产假多少天
2013产假规定 深圳男职工陪产假多少天 (一)
优质回答1、2013产假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深圳男职工陪产假多少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另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工资规定 2013:晚婚晚育,有社保,不是城镇户口,公司应发多少产假工资 (二)
优质回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你根据规定,你最好从公司的统计报表或其他相关材料中找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标,这样劳动仲裁起来,用人单位就不易做手脚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那就是用人单位受益(少缴社保),劳动者受损(生育津贴少),而缴纳生育保险又是用人单位的单方面义务,所以应该由用人单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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