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置房屋出租
- 1、北京房屋出租需满足条件及相关手续
- 2、北京长期空置房间的是否减免部分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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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出租需满足条件及相关手续 (一)
贡献者回答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加上限购政策,导致北京的租房市场越来越火热,不少房东将自己的空置的房屋拿来进行出租,但是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拿来出租哦。你知道北京房屋出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吗?房屋出租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北京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房屋出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北京房屋出租,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
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
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回答发布于2015-11-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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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期空置房间的是否减免部分物业费 (二)
贡献者回答北京市政府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了《北京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明确规定对于长期空置的住房,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以下是详细的分段解答:
第一段:长期空置房屋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规定,长期空置房屋指在连续六个月内实际未被居住、使用或者未经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房。
第二段:减免物业费比例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长期空置房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基础上给予10%至50%不等的物业费减免。
第三段:减免条件
要想获得物业费减免,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长期空置的房屋已依法取得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有相关证明文件;
2. 长期空置时间超过6个月且目前并未出租或出售;
3. 房屋已全部交付使用,不存在装修等原因导致无法入住。
4. 无其他违规行为及纠纷。
第四段:申请流程
物业服务企业需以书面形式向房屋所有者及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评估后与房屋所有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
第五段:有效期
减免物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自签订减免协议时起算。
综上所述,对于北京市长期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减免具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及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长期空置房屋,并需遵守相应的申请流程和规定。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北京空置房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