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证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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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纠纷中,证据至关重要,缺少关键证据可能导致败诉。以下是常见的证据类型,缺少任何一条都可能影响案件结果:
一、土地权属证明
即能够证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一方的法律文件,简单来讲,就是用以明确土地归谁所有或使用的文件。比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等。少这些证据,或可能无法证明土地权属,诉求难以成立。
二、土地边界证明
即用于明确土地四至范围的法律文件或证明材料,是确保土地边界清晰,避免纠纷的重要文件。包括地籍图、边界协议、村委会证明等。
三、历史使用证据
即可用于证明一方长期使用土地的事实证明材料。比如耕种记录、缴费凭证、证人证言等。没有这些证据,或可能影响权利的主张。
四、村委会或政府证明
即由村委会或政府的出具的能够证明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文件材料。比如村委或政府的调解记录、证明文件等。没有这些材料,诉求或难以被认可。
五、证人证言
即证人在法庭或其他法律程序中,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它是法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形式之一,尤其在缺乏书面证据时,证人证言可以帮助还原事实真相,佐证有关事实。比如邻居、村干部等的证言。当然,证人证言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因此在采信时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评估。
六、调解记录
比如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的调解记录。这不仅可以证明纠纷已进行事前处理,符合土地纠纷处理程序,而且对案件处理结果也很重要。
七、现场照片或视频
即可直观展示土地现状的证据材料。具体包括土地现状、边界标志等的影像资料。没有这些证明材料,或可能影响事实认定。
八、有关缴费凭证
能够证明一方已缴纳土地相关费用的材料凭证。比如土地承包费等缴费凭证。
九、其他补充证明事实材料等相关证据
比如涉及土地纠纷的相关书面协议、合同等。缺少这些证据材料,或可能因证据链不完整,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
在农村土地纠纷中,证据的完整性至关重要。缺少任何关键证据都可能导致败诉,建议在诉讼前全面收集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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