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历史.深圳最低工资调整
- 1、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历史
- 2、深圳基本工资1800是那年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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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历史 (一)
最佳答案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历史如下:
1、2000年特区内度最低工资月标准为547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19元;
2、2001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40元;
3、2002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595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60元;
4、2003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0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工资为465元;
5、2004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1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80元;
6、2005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9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580元;
7、2006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81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700元;
8、2007年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特区外宝安区和龙岗区为750元。
9、2008年特区内为1000元/月;特区外为900元/月;
10、2009年特区内为1000元/月;特区外为900元/月;
11、2010年1100元(关内和关外一致);
12、2011年1320元(关内和关外一致);
13、2012年1500元;
14、2014年1808元;
15、2015年2030元。
深圳基本工资1800是那年提出的 (二)
最佳答案深圳基本工资1800是2014年提出的。
深圳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
1808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适度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圳市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的配套措施之一。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促进居民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让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着力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安排在春节前做出并发布,着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明确讯息以利就业选择,同时也便于企业结合全年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作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深圳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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