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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别虚假广告宣传!怎样识别虚假广告

2024-10-16 16:05 分类:公司犯罪 阅读:
 

在UC浏览器上搜索减肥就会出现虚假广告,虚假医疗广告如何辨别? (一)

在UC浏览器上搜索减肥就会出现虚假广告,虚假医疗广告如何辨别?

最佳答案俗话说,爱美之心人人皆有,但是防范之心也应该人人必备。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网络给我们带来了便利的信息获取,但是也有许多虚假不真实的信息掺杂其中,其中虚假的医疗广告就是一类。我们要提高自己对于此类虚假广告的鉴别能力。

首先,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那就是正规医院的广告肯定不会出现在不正规网页的一个边边角角上面,并且照片图片及其失真,不容易观看,话语及其夸大,让人感觉像天上掉馅饼。这种百分之百是假的,正规医院不会把钱投入到广告中,只会投入到医生与医院的水平提高上面。在网页上面的许多广告链接下都标有广告的标志。其实广告就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兴趣,进而选择产品。如果你看到一个广告有了想要加入的兴趣,此时一定要按耐住自己的激动,仔细辨别。

其次,对于减肥不要把希望寄托到医院与手术。可以找一个反面的教材,比如说美容或者是整容手术,同样是爱美,我们可以看到有人变得很美,但是那种美很僵硬,有的人甚至有了生命危险。所以说这种不是因为自己生命健康受到威胁动的手术,对我们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只有自己从思想上认识到减肥不能依靠手术,自己就会屏蔽掉了所有的医疗广告。

最后,就是希望大家对于自身的美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营销号以及许多女明星经常在网上公布自己的饭,简直就是食草动物不可以沾一点荤腥,引起了大众身材焦虑。其实只要是健康快乐,胖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有自己从心理上认同自己的身材,才不会有身材焦虑,更不会盲目信任盲目跟随医疗广告。

如何鉴别虚假医药广告? (二)

最佳答案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很容易看到各种“专家”“神药”的宣传。

2017年,一款我们几乎天天能在电视广告上看到的眼药水,被指涉及虚假宣传,走下“神坛”。

近些年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的医药广告屡禁不止,一些中老年患者深受其害。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1954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占24.82%。

受访专家

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 孙忠实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临床药师 夏雨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药学部教授 刘世霆

虚假广告的7大陷阱

面对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的虚假广告,消费者必须擦亮眼睛,以下这些花招往往是虚假广告的常用伎俩。

1

过分强调疗效

“3个月治愈”“一次性根治”“长期控制病情”等是典型用语。

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疾病的确可以做到药到病除。但由于医学还具有很多局限性,许多疾病尚未找到根治方法,只能控制发展和恶化,过于强调“治愈”“根治”的,一般都是骗子。

2

用伪学术包装产品

关键词是“国家专利”“国际医学成果”等。很多广告明确指出“治愈率99%”,实则并无临床证据支持。

医学信息是不对称的,公众很难辨识不实表述,患者长期受到疾病困扰,面对这些说法更愿选择相信。

3

完全忽略不良反应

有些药宣称“数万名患者临床服用效果较好,且无任何毒副作用”。但“是药三分毒”,任何药都不可能做到无任何毒副作用。

4

过分夸大适宜人群

比如,有些抗骨质疏松药仅作用于特定人群,但虚假广告往往打着“有病治病,无病预防”的幌子,扩大销路。

5

滥用科技前沿,鼓吹神医神药

有些广告充斥着玄之又玄的词语,比如“纳米”“端粒酶”“远红外”等。很多词语只是药理学或生理学概念,并未实际用于临床。

更有甚者,自创一些伪科学词汇,让普通人感觉特别“高大上”,进而上当。中医药领域是虚假广告重灾区,“神丹”“神贴”“祖传秘方”等说法,常被用来鼓吹“神医神药”。

6

近似药名,“李鬼”冒充“李逵”

有些药品以其他知名常用药的商品名为基础,加上一个词或一个字,比如“新”“超”等,借用人家的名气。

比如,沐舒坦口服溶液是家庭常备药,用于儿童祛痰,但市场上还有一个药叫“新沐舒坦”,包装和广告设计都与前者极为相似,成分却不同,用法、用量差异较大。

很多人根本分不清,到药店可能稀里糊涂就买了后者,却习惯性地按前者的量给宝宝服用。新沐舒坦属于非处方药,虽不是假药,却可能影响治疗。

7

假专家“站台”

有些广告中的专家很不可信,身份往往造假,他们大多打着“协和”“北医”“解放军总医院”等旗号,骗取信任。

由于公众缺乏分辨能力,认为有名字、有单位就是专家,结果轻信其推荐的药品。

这位老太太被誉为“中国最忙碌的虚假广告表演艺术家”。出没于各大卫视,头衔众多身兼多职。

从“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到“蒙医后人”,从北大专家,再到风湿分会委员。后经查证,一系列头衔全是伪造的。

严惩才能痛改前非

孙忠实认为,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根源在于惩罚力度不够。

《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处理是暂时停止销售,“这个处罚太轻了”。他建议,加大监管、惩治力度,要暂时停止生产,才能让违法者有压力去痛改前非。

刘世霆表示,像“多少天就能治好”这样的虚假宣传内容,很容易查证,一旦认定责任就要严惩,让违法者的风险大于受益。

夏雨表示,还要宣传合理用药概念,提高公众、媒体和医务人员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认知度。

建议大家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根据适应症和自身情况选药,不要相信广告中过分夸大的疗效,也不要盲目听信病友推荐的药品及其疗效。

购买药品3原则

专家们总结出消费者买药时需记住的3点原则:

1.《广告法》列出的禁用词要熟记:“最”,如最新科技;“一”,如全国第一;“级”,如世界级、国家级;“首/家/国”,如独家配方、世界领先、首款产品等;权威相关,如专供、专家推荐等。

2.虚假药品广告主要集中在难治、无特效药、有病耻感的疾病上,比如癫痫、阳痿、皮肤病、糖尿病、癌症等。

这些患者要了解健康常识,对所患疾病和治疗前沿有所了解,如有疑问应询问医师或药师。

3.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有专门的查询平台。如被药品广告说动心了,不妨先查一下,看有无药品批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处方药不允许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只能发布在专业杂志。

媒体该如何让防治虚假广告.怎么看 详细 (三)

最佳答案这个问题任重而道远,并不是一天两天甚至一句话说的清楚的。

只能尽可能的增加自己的见识,还有就是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法规。

近几年我国广告业经营额每年都以很大的幅度在增长,据国家权威部门披露的消息,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度全国广告经营额达到了创历史的1000多亿元。广告已成为当今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对人们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目前一些形形色色的用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不仅挫伤了公众对广告的感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及商品营销者之间的正当竞争,而且也从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更为严重的是部分虚假违法广告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害。现在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已经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吴仪副总理就针对广告问题作出明确批示。违法虚假广告社会反响非常强烈,在年初的两会期间,就有众多代表提出关于违法虚假广告问题的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中反映最多的就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几类广告: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品广告、化妆品广告和房地产广告等。国家工商管理机关每年对广告的监管也下了很大力气,但问题依然突出,每年违法虚假广告的违法率持续居高不下,并有上升趋势。

为什么每年有如此多的违法广告能够发布出去呢,我想我们应该从广告制度上、从广告发布的渠道寻找问题。在媒体日益冲击大众生活的队伍中,电视广告首当其冲。无论是电视广告的声画吸引力,还是广告商对电视的狂热追求与膜拜,都使广告成为任何国家电视媒体不可或缺的内容。所以我们这篇文章主要以电视为例来谈论媒体广告的问题。

我们知道任何一条广告的发布必须经过相关机构或部门的审查通过后方能发布。 那我们今天就试图通过分析比较中外广告的相关制度来谈一下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我们首先看一下国内电视广告的审查程序。国内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基本由各个媒体的审查员完成此项工作,那审查员素质的高低或程序的是否健全,就直接影响了广告审查的质量。审查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其他规定,审查本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然后签署书面意见。审查员主要审查相关广告的各类证明文件,广告形式、内容、整体效果等内容。而且审查员一般都是本单位的员工,是广告部员工的一分子。

那国外的情况如何呢,笔者不久前到欧洲考察了当地的广告市场。现在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传媒业发达的国家,都在广告内容、制作、播出上严加管理,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从净化电视广告着手,营造清新的电视传媒环境。他们在广告管理上有独到的经验,这些也许能对目前国内电视广告中出现的问题与困惑有所启发,有所借鉴。

我们这次重点考察了法国的广告市场。总体印象是,在经历了多年的疲软之后,法国广告市场今年重现生机,而视听传媒抓住机会,成为其中最大的受益者。按照法国电视广告工会SNPTV的统计,今年5月,法国电视广告营业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7%,1至5月累计增长了6.1%。

具体到法国的广告审查上,他们的制度跟国内就有了非常明显的区别:法国的广告管理有法律体系做保证,但同时还有一个行业自律来约束。法国广告行业自律机构是BVP。自律实际上是行业的自我管理。法国的行业协会都有自律机制,有的协会本身就设有保证会员遵守法律和行业规范的机构,这就是协会的自律组织。这些组织以行业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以国家法律和行业规范为准则进行自我管理,不仅在产品质量上为企业把关,而且在价格方面进行协调,以避免同行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由法国各类广告协会倡议成立的"广告审查办公室"则对各类广告进行审核,不通过该办公室核发的证书,广告不得随意刊登或播放。

设立这个机构的目的主要是增强消费者购买的信心,不被虚假广告所误导,同时也保证广告创意的自由,不被一些条条框框所束缚。法国实行事先广告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机构批准,任何媒介不得发布广告。法国广告审查监督机构由两个系统承担:(1)电视、广播广告审查机构RFP,是半官方性组织,主要负责审查全国所有广播、电视广告内容,以保障广告的真实性,防止利用广告进行欺骗。(2)国家广告联盟所属的BVP,是消费这协会和主要广告经营者组织起来的民间广告审查组织。BVP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一个协会,他的主席是独立于广告业之外的一个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证了审查的公平性。工作人员中有50%的人有律师背景。他们工作的内容一是制定此行业的一些道德内容,制定一些条款规则;在广告发布之前帮助咨询审查,协助广告主在发布广告时不违法; 在法国,往往很多行业自律条款比法律更有意义, 因为这些行业自律完全是保护整个社会利益的。

除了这些严格的审查制度外,部分特殊行业在法国是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我们国家最近一直频频被曝光的医院广告、药品广告等等。在法国都有一些非常明确的规定:

医院不许做广告

在法国街头、报刊和电视上都看不到医院广告,因为法国法律规定医院不许做广告,这一规定对公私立医院都有效。医院属于社会福利事业,法国卫生部的全名是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人士说:“医院做广告?这不正常。医院是关系人命的机构,怎么能说自己好,而且法国医院不需要广告。如果医院做了广告,也是法国医疗评估局做的,其公布的评估结果就是广告。”

药品广告规定事无巨细

法国国家卫生制品安全局在药品广告管理方面对专业广告和大众广告都有一系列的具体要求,甚至从字体到字迹都有明显的要求和标准。如在对专业广告的要求中,该局特别提到对组成某种药品名称的所有单词必须采取统一标准处理,无论是字迹、字体,还是颜色都应该完全一样,以避免为突出广告效益而损害该药品名称整体性的情况出现。在针对大众的广告中,绝对不能说某种药品安全有效是因为它是纯天然的,不能将药品与食品类比;也不能说某种药品有效是由于这种药品已经经过长期使用,因为药品有效与否只有通过科学实验才能得到验证;更不能说某种药品的功效与另外某种药品或治疗方法的效果一样( 或更好)。此外,除疫苗、戒烟药及一些预防性药品广告外,其他任何治疗性药物的广告中都不能使用“健康人服用后身体状况能有所改善”,或“健康人不服用身体就会受到影响”之类的用语,以避免鼓动公众滥服药物。

为防止公众利益受到侵害,该局规定,尚未获得上市批准的药品不得先期进行广告宣传;为避免夸大药效,不允许在药品广告中使用“特别安全”、 “绝对可靠”、“效果最令人满意”、“绝对广泛使用”等吹嘘药品安全和疗效的过激字样;为避免出现不公平竞争,不能在广告中出现“第一”、“最好”等绝对字样。此外,任何药品在投放市场一年后,不能再继续标榜为“新药”。

在我国,类似的规定也有一些,可为什么现在仍有大量违法虚假广告变着花样地出现在消费者面前呢?北京大学广告法专家肖江平从相关部门监管的角度上这样分:第一,执法资源有限、鉴定成本过大是个客观的事实,主要体现在人力、设施和经费上。第二,迫于当地政府的压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违法广告查处权的机关,但同时它又不得不考虑所在地的经济发展,而能投入巨大资金的违法广告主往往是当地的经济支柱,更是当地的纳税大户。这样的一个矛盾体很难保证执法力度。第三,违法广告产生的根源还是经济利益的趋使。第四,对于违法药品广告,工商局可以管,药监局也可以管,这种权力交叉的现象非但没有增加监管的力度,反而造成了“对某些广告谁都想管,而对某些广告谁都不想管”的局面。“政府的部门有没有自己的独特利益是为管理好这个社会所必须考虑的一个根本问题。” 第五,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这是违法虚假广告产生存在的一个外在条件,在某种角度上讲是消费者的鉴别能力欠缺助长了违法虚假广告存在。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治理这些屡禁不止的违法虚假广告呢,参考国外的经验,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广告业法律法规,首先做到有法可依。当然目前已经拥有广告法,但其中部分内容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于什么是违法虚假广告的界定标准必须准确准确。2,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加大对广告主、代理公司和媒体三方的共同监管。3,提高行业自律水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建立真正意义的广告法律法规培训制度。4,提高公众消费能力和对广告的鉴别能力。5,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真正能够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的投诉机构。6,推行广告审查机构、人员和广告发布媒体分开制。建立独立于媒体之外与媒体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的广告审查机构。 为了防止以后媒体上再出现具有负面影响的违法虚假广告, 国家权威部门应推行严格的广告审查制度来把关。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表示,目前,广电总局正在起草健全广告内容审查制度的新规定,明年年初就将正式出台。新规定对那些具有暴力、色情、涉及民族问题的广告坚决封杀,同时,新规定还将重点保护对象指向青少年,使电视上的广告在设计、形象和格调上丝毫不得对青少年观众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我们以法国广告审查署总裁狄斯安先生在2005年6月24日召开的国际广告管理制度研讨会上的几句话结束我们今天的文章:广告商面临的挑战就是带来梦幻的同时还能提供真实的信息。我们真诚的希望广告能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继续制造梦幻、大放异彩,达成其传播的目的和效果,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繁荣。

相信关于怎样识别虚假广告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酷斯法的其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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