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幼女
去年11月,“未满12周岁女儿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一事引发关注。
女孩父亲周先生
2019年10月3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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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9天时间里
被多名男子以灌酒、威逼利诱
强迫等方式
多次实施了强奸
其中涉及两名公职人员
但一开始,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对数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未予批捕。直到周先生在网上发帖、事件发酵后,6名嫌疑人才被批捕。
时隔半年多,8月25日,此案终于判了。
据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消息
2020年8月25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对王文等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告人丁磊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被告人邹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对其他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判处二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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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至10月期间,经被告人张某某、周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及被告人丁磊等人的介绍,被告人王文、邹忠、蒋华兵、刘志翔、王钢明知被害人周某某等人未满十四周岁,仍然分别对周某某等人进行奸淫。
此外,丁磊还有奸淫其他幼女的犯罪事实,王文还有奸淫其他幼女、强奸他人的犯罪事实。
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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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文、丁磊、邹忠、蒋华兵、刘志翔、王钢奸淫幼女、强奸他人的行为均已经构成强奸罪,其中王钢强奸未遂;
被告人张某某、周某某帮助他人奸淫幼女,是强奸罪的共犯。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为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遂依法作出判决。
案件回顾
女儿被同学骗走
2019年9月28日17时许,其女儿周婷(化名)的同年级不同班的同学王某茜以辅导作业为由从家中骗走,并带至祁东县“金樽KTV”。
逼迫陪酒
随后,张某怡、陈某升、周某云等人以控制、恐吓、威胁等手段,迫令周婷谎报年龄为异性陪酒伴唱。其间,周婷因害怕被打,只得任由摆布。
遭多人强奸
接下来的9天时间里,在上述几人的逼迫和协助下,多名男子以灌酒、威逼利诱、强迫等方式对周婷多次实施了强奸,其中涉及两名祁东县公职人员。
在了解到女儿遭遇后
2019年10月3日
周先生向祁东县公安局报案
祁东县公安局迅速立案
并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抓获
在提请逮捕过程中
祁东县检察院
以周婷的年龄存疑、
本案犯罪事实不清等理由
对数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未予批捕
据了解,案发后,祁东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就周婷的年龄问题确实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可以肯定的是周先生夫妻第二胎出生日期为2008年9月5日,至于周婷的真实出生日期,目前仍在调查中。
周先生出示的女儿身份证显示,周婷出生于2007年12月24日。另外,周先生承认第二胎出生于2008年9月5日,属于早产儿,生下来就是脑瘫。
周先生夫妇质疑:
未成年女孩被多人强奸后,两名涉嫌实施强奸的公职人员至今没有批捕,公安和检察院不去调查犯罪嫌疑人,反而围着女儿出生年月反复调查,让人费解。
周先生夫妇称
女儿在经历了被多人强奸的
变故后
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和伤害
曾在长沙某医院精神科治疗
被诊断为创伤后精神障碍
因家里经济困难
不得已出院
“因为老家很多人知道了这件事
现在也不敢让她住老家了
怕再受到刺激”
周先生称
目前他们将女儿带到了广东
6人被批捕,1人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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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祁东新闻网报道,2019年11月19日,记者从祁东县公安局和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获悉,针对女学生周某婕的父亲在网上发帖反映其女儿被骗并受到极大伤害之事,经公安机关前期侦查及近期补充侦查,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已先后逮捕周某名、刘某翔、王某、邹某、蒋某兵、周某云等六名犯罪嫌疑人。
其中,王某系祁东农商行太和堂支行职工,邹某系县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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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2019年10月3日晚23时许,周某华到祁东县公安局玉合派出所报警称:其孙女周某于2019年9月29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回,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帮忙找回。10月6日上午,民警在祁东某酒店将周某找到。
经调查发现,周某离家后,跟随张某怡在周某云和陈某升的KTV做陪唱服务,并在周某云、陈某升和周某名的介绍下,先后与刘某翔、邹某、王某、蒋某兵等人发生性关系。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涉案七人。其中,刘某翔涉嫌强奸,周某名涉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已于10月21日、11月13日被依法批准逮捕。陈某升涉嫌介绍卖淫,因其怀孕已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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