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容哄关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与解除时间
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原则上是单方通知的方式,口头或书面通知均可,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通知载明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解除的,以通知载明的期限为准,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或没有约定异议期间的,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异议。
但对于情势变更、合同僵局或非金钱之债无需继续履行的合同的解除权,需要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行使。诉讼或仲裁解除合同的,自民事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到达之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法办理手续后方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二:解除权行使的期间
解除权是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限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非法转租的,出租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解除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才享有法定解除权。享有法定解除权的,在对方催告其行使时,应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行驶。对方未催告的,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解除权行使的后果
1: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合同解除则合同终止,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能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可主张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提出损害赔偿。
但涉及结算、清算或解决争议的条款不终止。
2:溯及力问题
继续性合同比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提供劳务等合同解除不具有溯及力。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具有溯及力,合同权利义务溯及合同成立时终止。
3: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和担保责任的承担
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定金条款属于结算清理条款。不因合同的解除而终止。合同因违约解除的,非违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合同的,未履行义务的一方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不可抗力发生在其迟延履行之前。
b:已经及时通知对方。
c: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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