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损坏鉴定机构公司!房屋损坏鉴定中心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黄志佳
修公路爆破作业,导致民房受损,两次鉴定结果却不一致,房屋所有人准备第三次鉴定,但鉴定费不便宜,结果也不能确保一致。6月5日,经湖北省建始县行业性专业性联合调解委员会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帮当事人及时“止损”。
调解协议书(通讯员供图)
案情显示,2024年5月26日,唐某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称,某公司在建始县某公路建设中进行爆破作业,导致其私房受损,申请对房屋受损原因、维修方案、维修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承办法官了解到,在申请诉前鉴定之前,当事人已申请鉴定机构对该房屋的受损情况进行过两次鉴定,因两次鉴定结果不完全一致,唐某于是申请第三次鉴定,即诉前鉴定。
法官介绍,鉴定涉及专业知识,涉及鉴定人员的主观判断,同一项鉴定事项,数次鉴定的结论很难做到一模一样。已经两次鉴定,启动第三次鉴定,万一当事人对第三次鉴定结论不服又该怎么办?每一次鉴定都要不菲的鉴定费,鉴定次数越多当事人花费越多,纠纷处理起来可能难度越大。
综合考虑,承办法官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分析启动诉前鉴定的利弊,建议双方先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再鉴定。双方当事人于6月5日来到建始县行业性专业性联合调解委员会调解。
经过调解员说法明理,双方达成了协议,某公司赔偿唐某因爆破造成的房屋损失43000.00元;唐某放弃其他请求。唐某已于6月6日撤回诉前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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