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机关的说法正确吗!我国地方立法机关指的是什么
- 1、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也就是立法机关,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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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也就是立法机关,对吗? (一)

最佳答案不对,因为不够准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中只有以下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并有权在不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作出部分修改或者补充;批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2.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批准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批准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较大的市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4.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从上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国家权力机关都有立法权;而且立法权也不是只由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比如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权由国务院行使,部门规章的制定修改权由国务院部门行使,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行使,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政府都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不国家权力机关,但是它们也有部分的行政立法权。
综上所述,在由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所确立的政治体制下,国家权力机关不能完全等同于立法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并不都拥有立法权,而不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部分行政机关也拥有部分行政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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