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抵押怎么办
贷款购买的车辆
如何办理抵押业务?
办理抵押需要什么资料?
有哪些注意事项?
今天就来解读一下
机动车抵押业务!
法 律 依 据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一条: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办 理 条 件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三、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四、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五、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办 理 抵 押 所 需 资 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备案处于有效期内的,经办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办理;备案超过有效期或由非备案经办人前往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须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委托书办理);
三、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原件;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此业务可代办。代办人还须提供:
一、个人车主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委托);
二、单位用户办理: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办 理 流 程
现场办理
备齐上述所需资料,前往辖区车管所业务大厅取号、受理。
抵押登记业务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温 馨 提 示
一、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二、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崇左交警提醒您
切勿相信非法中介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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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车驾管业务!
崇左市周末(10月13日)车驾管业务办理公告
业务办理地址: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崇左市江州区环城西路江州路口往江州镇方向2公里处)
业务办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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