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 1、深圳住房公积金可否都由个人缴纳
- 2、深圳户口,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缴交吗
- 3、住房公积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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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可否都由个人缴纳 (一)
最佳答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不能都由个人缴纳。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
这一规定,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是: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待业者、已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并不在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是由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大厅以及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指定的办理网点是不接受个人缴存业务登记的。
深圳户口,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缴交吗 (二)
最佳答案深圳户口,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个人缴纳的。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本办法所称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第四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单位应当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住房公积金问题 (三)
最佳答案可以要求补缴,下面将这个文件给你,比较长,又不能“断章取义”,主要内容在第一章(规定要交),第五间第二十六条(补缴),第八章(适用单位和施行时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第三条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应按本暂行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区间选定,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将其分支机构视为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第四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第五条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向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dfjn单位和职工按照本暂行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和复印件z单位和职工按照本暂行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所提交的相关业务表格、协议文本,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第六条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本暂行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专办员第七条单位应当指定1名或者数名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单位职工为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以下简称专办员),负责本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业务培训费用。第八条专办员承办以下事项:(一)负责按规定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二)整理、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保密义务;(三)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四)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和指导;(五)承办单位或者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事项。第九条专办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第十条专办员本人信息变更的,应当在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变更,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信息变更申请表》、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第三章登记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五)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六)单位证明材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3951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第十二条本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单位证明材料hlpt由单位根据单位自身性质分别提交下列有效的材料:(一)国家机关应当提交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二)事业单位应当提交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者......余下全文>>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酷斯法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