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2024-10-30 09:35 分类:刑事合规 阅读:
 

@司法考试@法考@2020法考

上期答案:

1.D

参考解析:

A项:依据《刑诉法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350第4项、第5项规定的案件除外即因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或因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另行组成合议庭,所以A项错误。 B项: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由审判员3人或者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所以B项错误。 CD项:根据《刑诉法解释》第35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只有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关联考点:审理

2.A

参考解析:

依据《关于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3条: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3)其他民事债务;(4)罚金;(5)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1)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故A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项。

关联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3.C

参考解析:

ABD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批准。本题张某在送交执行后采取监外执行的,理应由监狱决定,如违反规定收监也应由监狱决定,所以ABD项错误。 C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依据《刑诉法解释》第436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10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所以C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项。

关联考点:暂予监外执行

4.B

参考解析:

A项:A项中小周已被取保候审,没有被羁押,所以不涉及释放小周的问题。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34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而本题中小周不是在押状态,不适用第34条。故A项错误。 B项:依据《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验期。考验期为六个月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故B项正确。 C项:依据《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4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迁入地的人民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函告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故C项错误。 D项:根据《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规定,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所以D项将考察期限缩短为5个月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项。

关联考点:不起诉

5.C

参考解析:

A项: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此A选项将大风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做法是错误的。

BC项:依据《刑诉法解释》第五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据此可知,对董某免除刑事处分应由司法机关决定,并非由大风公司决定,B项错误。C项,双方可就赔偿的方式进行和解,约定在1年内补栽树苗属于双方就赔偿方式的约定,因此C项正确。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据此可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应当是在审查起诉期间,本题已经向法院起诉了就不能再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外,宣告判决前,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并得到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当退回检察院。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项。

关联考点:提起公诉

1、 甲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行为,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被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甲父对决定不服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市中级法院审理后驳回申请,维持原决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复议期间可暂缓执行强制医疗决定,但应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B应由公安机关将甲送交强制医疗C强制医疗6个月后,甲父才能申请解除强制医疗D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应向市中级法院提出

2、 W国人约翰涉嫌在我国某市A区从事间谍活动被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约翰可通过W国驻华使馆委托W国律师为其辩护B本案由A区法院一审C约翰精通汉语,开庭时法院可不为其配备翻译人员D给约翰送达的法院判决书应为中文本

3、 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撤销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交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B国务院行政机构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C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确定D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4、 某县工商局科员李某因旷工被给予警告处分。关于李某的处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处分决定可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某B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C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D李某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5、 关于行政法规的立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可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B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报送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确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C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D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旦确定不得调整

答案会在下午公布!

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耍猴属于什么艺术——谁说耍猴的不是艺术家

一审判完上诉二审得几个月;一审判了上诉二审什么时候开庭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