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500可判刑-转发五百条构成犯罪
编者按
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工作,为加大对《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我们在“网、微、端、号”等主流网上舆论阵地开设由龙岩市委网信办主办,市融媒体中心承办的“网信说法”“龙岩网信普法”等专栏,定期发布涉网法规解读、政策宣讲、案件分析,旨在为公民学法懂法创造便利条件,欢迎大家积极学习、转发分享!
在网络上一个小小的事件可能会被人无限的夸大,铮铮的事实会被无限歪曲,善良的好人也会被污蔑的体无完肤,如果后面再有一些推手水军什么的,就会搞得天昏地暗,以至于很多人被蒙蔽,虚假的消息满天飞。
但是亲爱的朋友要小心了,一些虚假的信息不能随意转发传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就可以入刑了。
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
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
司法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警方可以直接插手
司法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网上传谣起哄闹事可追究寻衅滋事罪
司法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发真实信息勒索他人可以认定敲诈勒索罪
司法解释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尤其是耸人听闻的标题和视频,更要谨慎对待。而让人深恶痛绝的造谣、传谣等行为,将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未证实就转发不实信息可能违反这些规定:
一、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酷斯法希望转发500可判刑-转发五百条构成犯罪,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