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 1、烈士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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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算 (一)
答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
根据华律网资料显示,烈士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的具体标注如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第十二条:
1.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2.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 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3.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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