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北京廉租房如何申请?
为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平抑房价,解决新北京人住房困难,满足刚需。近日市住建委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开展专项分配试点。
一是将市保障房中心持有的朝阳区马泉营项目300套和大兴区高米店项目100套房源,共计400套公租房源,拿出不少于30%即120套给新北京人(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实施专项配租,其中在本项目所在区工作的优先分配,专项配租工作将于2017年4月7日开始启动,具体申请安排见市保障房中心网站近期公告。
二是自住房情况方面,准备在自住房转化项目——昌平北京湾项目中拿出不少于30%的房源、约780套房源,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出售,其中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优先分配。具体申请事项见近期市住建委网站。此次试点后,将形成面向新北京人专项分配公租房和自住房的长效制度。
据统计,现有已入住公租房中有新北京人1.03万户,占已入住户数的 13%。自住房中新北京人已签约3000余户,约占5%,此次试点,提高了分配比例,使更多的新北京人有认同感。
北京自住房申购流程
目前自住房项目总数已达64个,涵盖了北京绝大部分区县,您可在频道上查询项目详情以及自住房政策。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自住商品房栏目,申请网址如下:
购买流程
1.公示-2.网上申请(获取摇号编号)-3.联网审核-4.公开摇号-5.选房签约
提示:
一般自住商品房项目网申期为15天左右,不必集中于第一天申请,最终摇号顺序跟申请时间无关。网申消息会在申请前一天发布,随后您登陆官网申请即可。
可凭摇号编号、申请核验人姓名、证件号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自住型商品住房”专栏查询审核结果。
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安照查询结果提示信息,持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复议期为时间界限,如果超出复议期,您资格审核没有通过,则您无法参与摇号。
查询时应输入:摇号编号、购房人姓名、证件号码三类信息。摇号编号位于《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承诺书》及《家庭购房申请表》右上角,由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购房人姓名请填写主核验人姓名,《家庭购房申请表》中首行所载家庭成员;证件号码请依据《家庭购房申请表》中主核验人证件号码填写。
自住房交易相关知识:
自住房上市交易有哪些条件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自住商品房多久以后可以出售
多数自住商品房为期房(商品房转为自住房项目,中冶蓝城、中国铁建北京山语城为少数现房自住房),交房时间为购房后的1-2年,交房后1-2年购房人可拿到房本,5年内不得转让这一时间限制开始时间为拿到房本的时间开始计算。一般从购买开始计算,在7年左右可以出售。
30%交纳土地收益价款简单计算
参考即将开盘的西山湖项目,83.53平米两居,价格16382元/平,总价为1367897元。
出售时按照单价(区域的过户指导价)20000元/平,总价为1670600。
需缴纳费用:(1670600-1367897)x30%=90810.9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部门: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
(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除承租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
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方式获得。
(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城六区一致。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