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拆毁他人的房屋应判何罪?
- 1、谁知道吕洞宾三戏白牡丹的故事?
- 2、大家有西天老母的故事吗?
- 3、希腊的陪审制与英国的陪审制有何区别
- 4、《十二铜表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它的颁布有何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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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吕洞宾三戏白牡丹的故事? (一)
最佳答案故事内容:
相传,吕洞宾云游天下,来到山色奇秀,九峰回环,号称金庭洞天的桐柏山,发现大地抖动,房屋倒塌,九峰欲崩。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穿山甲在作怪。吕洞宾气恼之下,迅速召集各路山神,共商擒拿穿山甲拯救百姓的大计。
众山神纷纷说:"此怪有五千年的道行,炼就了翻山倒海之术,我们敌它不过,望大仙禀告玉帝,速派天兵天将捉拿此怪,拯救百姓,保护山林。"吕洞宾嘿嘿一笑说:"一个小小的穿山甲作怪,不必惊动天兵天将,我一个人就可以治服它了。"众山神一齐称谢而去。
众山神走后,吕洞宾暗想:"此怪妖术厉害,我怎能降服了它也是我一时说出大话,如若不把此妖镇住,众山神岂不讥笑于我!这"吕洞宾正在沉思之际,太白金星对吕洞宾说:"要想降服穿山甲,非用定山神针不可。这神针乃王母娘娘头上一根玉簪,若能借得,便可马到成功。"
吕洞宾说:"那怎么能行啊,玉簪本是王母娘娘心爱之物,恐怕谁也借不出来。"太白金星道:"此事并不难。王母娘娘身边有一名贴身侍女--牡丹仙子,她早有思凡之意,你若能打动她的心,此事定能办妥。"
次日,王母娘娘在西天瑶台举行蟠桃盛会,请各路大仙赴宴。吕洞宾和太白金星驾起样云,同赴蟠桃会。蟠桃会上,琴声悠扬,舞姿翩翩。各路大仙畅怀痛饮。酒过三巡,菜上五道,王母娘娘就命侍女牡丹仙子给各路大仙斟酒。
当牡丹仙子给吕洞宾斟酒时,太白金星用胳膊将吕洞宾碰了一下。吕洞宾心知此意,于是趁接酒杯之机,将牡丹仙子的手轻轻地捏了一下,牡丹仙子心一动,不觉脸上一红,低着头走了。
过了一会,王母娘娘又命牡丹仙子向大仙赐赠蟠桃。牡丹仙子迟迟疑疑地来到吕洞宾面前。大白金星用脚尖踢踢吕洞宾,吕洞宾就在取蟠桃时,将桃盘重重地往下一按,牡丹仙子手腕一软,羞得面如桃花。
她低着头,顺后门向瑶池边走去。吕洞宾紧跟而去。牡丹仙子径直走到瑶池边,两眼凝视着池边开放的牡丹花沉思起来。吕洞宾悄悄地站在牡丹仙子背后,轻声说:"牡丹仙子,你在赏花吗"牡丹仙子回头一看,见是吕洞宾忙拂袖掩面说:"你,你可知晓仙规"吕洞宾嘿嘿一笑,说:"我知晓。"牡丹仙子摇了摇头。吕洞宾上前几步说:"你很羡慕人间,是吗"牡丹仙子又慢慢地低下了头。
吕洞宾充满感情地说:"人间真美好啊,到处山青水秀,鸟语花香。我在人间云游各地,见过不少名山大川,风光园林,象苏杭美景,泰山奇峰,蓬箂仙境,曹州牡丹……真是美不胜收,要胜过天堂十倍"牡丹仙子慢慢地抬起头,轻轻说:"真的吗"吕洞宾用手一指,说:"牡丹仙子,你往那里看,有一对年轻夫妇,他们在欢欢乐乐地耕地撒种。
你再往那边看,那是一对情人正在园里赏花。"吕洞宾回头一看,见牡丹仙子还站在那儿呆望着那一对情人,于是说:"牡丹仙子,假如不去享受一番人间的幸福,真是最大的憾事了。"牡丹仙子有些迟疑地说:"要想下凡,谈何容易。仙规如此森严,怎么会如愿以偿呢"吕洞宾微微一笑:"牡丹仙子,你果有此意,我愿助一臂之力。"
牡丹仙子脸一红,羞答答地说:"是真的吗"吕洞宾说:"真的。不过,我也要请你帮个忙。"牡丹仙子说:"我能帮你做什么呢""王母娘娘头上的玉簪,借我一用。""哎呀,那哪行呀玉簪是王母娘娘的心爱之物,谁也借不得。"牡丹仙子为难地说。吕洞宾上前几步说:"请你往这儿看牡丹仙子透过云层,只见桐柏山一带,到处是房倒屋塌,男哭女嚎,一片凄景象。
牡丹仙子急忙闭上眼睛说:"哎呀,百姓真是太可怜了。"吕洞宾说:"这桐柏山一带,过去山河秀丽,林茂粮丰。只因这穿山甲作怪,才使这里变成如此惨景!我想借王母娘娘玉簪,除掉这兴妖作怪的穿山甲。"牡丹仙子焦急地说:"我愿帮忙,可是--"吕洞宾见牡丹仙子答应帮忙,不胜欢喜。
他如此这般地嘱咐了一番,又将一只假玉簪交给了牡丹仙子。次日清晨,王母娘娘沐浴完毕,在让牡丹仙了给她梳头时,牡丹仙子便趁机将玉簪偷换下来。藏在袖内,出来交给了吕洞宾。吕洞宾带着定山神针,来到桐柏山,很快把那作恶多端的穿山甲擒住了。
吕洞宾惩处了穿山甲之后,就和太白金星一同赶西天瑶台归还定山神针,并请求王母娘娘宽恕牡丹仙子盗玉簪之罪。王母娘娘得知,又喜又惊又气,虽说为民除害,应该奖,但牡丹仙子常在身边,竟如此目无我的尊严,天规难容!
王母娘娘见二位大仙讲情,便说:"看在二位仙人的面上,免牡丹一死,但要赶出西天,降为凡俗就这样,桐柏山人民又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牡丹仙子也实现了向往人间的愿望。
故事简介:
吕洞宾三戏白牡丹故事:吕洞宾下凡, 遇民女白牡丹, 一见钟情。白牡丹险被妖道火龙真人强暴,幸得吕洞宾及时相救,从此二人如胶似漆。火龙不忿, 到白家捣乱,吕洞宾将他收服, 却暴露了仙家身份。 吕洞宾、白牡丹凡缘至此亦尽。
人物简介:
民间传说中吕洞宾是集“剑仙”、“酒仙”、“色仙”于一身放浪形骸的神仙。是“八仙”中曝光率和事迹最多的,关于他仗剑云游,到处扶弱济贫除暴安良的传说,遍及大江南北。而另外七仙的专庙却寥寥无几,只有奉祀吕洞宾的“吕祖庙”成千上万遍布全国各地。全真教奉其为北五祖之一,世称“吕祖”。历史最悠久的吕祖先师庙,是建于元朝时山西芮城永乐宫的纯阳殿,为全真教祖庭之一。
大家有西天老母的故事吗? (二)
最佳答案叁世因果目莲救母经
一炷真香举起来 登坛说法把经开 合堂男女静心听 降福延年无后灾
昔日南都关西,有一位傅员外,自幼修行,娶妻刘氏青提,未曾生育。员外向善,持斋看经念佛,独造万缘桥,万佛堂,因集众僧称名斋僧馆。又有放生池,买物放生,斋僧布施,广结良缘。一日员外行至门前,看家人挖萝卜,忽然来了一个老和尚化萝卜,员外随即布施与他,那和尚手拿就食。员外说:你这和尚,好吃懒做,这萝卜也不拿到河边洗洗,连泥就吸。和尚听员外说出此言,作偈一首:
多谢员外老善人 布施萝卜与贫僧 若要河边去洗净 无常到了吃难成
员外道:懒和尚洗萝卜这点光阴都没有。看他把萝卜食完了,倒身而亡,惊动乡邻总甲,许多众人,前来观看。员外叹偈一首:
堪叹年迈老和尚 你的宝山住那乡 不在禅林看经卷 奔波出外为身亡
既知迅速光阴少 何不在庙等无常 今朝死在我门首 连累老汉受灾殃
员外叹罢,乡邻总甲说道:你员外斋僧布施的善人,声名在外,这和尚想必是来问员外化棺木的,你也不用鸣官动府,请员外买口棺木收殓罢。员外听说,即谢众人,买得棺木,收殓殡葬。夜来睡到叁更时分,见和尚到得家中,员外便叫和尚,你死在我家门首,买得棺木殡葬与你,这就罢了,你又到我家中,所为何事?和尚道:我来酬谢员外的,还要酬谢夫人,说罢往后堂而去,忽然不见。员外惊醒,听得丫环报道:夫人生下公子,请员外题名。员外思道:想必就是这和尚前来投胎,为化萝卜而起,遂取名傅萝卜便了,员外立刻起来焚香,拜谢天地。作偈一首:
员外点烛把香焚 拜谢如来佛世尊 取名叫做傅萝卜 寄名称为目莲身
忽一日有两个和尚,来至员外家中,向前打个问讯,口称员外,好善日久,特来与你安心。员外十分欢喜请问和尚,法号叫甚么?和尚答道:贫僧名叫有缘,师弟叫遇缘,员外见说,我今日遇缘了。便叫梅香,到后堂请夫人出来,参拜和尚,听讲佛法,忙设法座,铺设香案,就请和尚登坛说法。有偈为证:
人生难得今生得 中土难生今已生 明师难遇今朝遇 佛法难逢今日逢
员外听罢,呵呵大笑,心中觉悟我今有缘,再请开示一偈。和尚说听我道来:
人生在世不能长 花酒丛中没主张 百岁英雄如晓露 一身豪杰似朝霜
员外说道:想一身豪杰似朝霜,这等英雄,荣华富贵,田园产业,也是无用的。
和尚说听我道来: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限来时各自飞 纵有妻孥难代死 何曾儿女替爹娘
万贯家财带下去 一双空手见阎王 劝君及早寻门路 光景无多易散场
员外说道:夫人我心意欲修行了,今日幸遇两位明师,教我夫妻二人,今日拜投为师,皈依叁宝,坚持五戒,对天朝西跪下,发下宏誓大愿。倘有开斋破戒,永坠地狱,不得翻身。起身传受皈戒,辨斋相待,辞别去了。投拜为师之后,道心坚固,功上加功,日夜修行。起了佛堂二座,一座叫斋馆,一座叫叁官堂。终日看经念佛,斋僧布施,修桥补路,周济贫穷,广结良缘。众善奉行,打坐参修,悟道养性,能知过去未来。忽然顿悟,功成圆满,说夫人,你叫孩儿过来,我今日要归家去了。并无别言,留下叁千贯,一千贯看经念佛。一千贯与你斋僧布施,周济穷人。一千贯我儿经营买卖,有遗书一封,与你母子二人,叮咛嘱咐,久后切勿开斋破戒,须要道心坚固,日夜辛勤。谨偈二首:
开斋破戒诸神恼 引得众人下火坑 挡住人天多受苦 永堕地狱不翻身
狼虎伴中参大道 刀枪林里紧加功 任他刀剑将头割 死也不开酒肉荤
员外说言未了,念偈未定,只见异香满室,端坐归空,乘鸾跨鹤,白日升天,有金童玉女,手执幢播宝盖,迎入天堂,万古留名。目莲请僧追荐父亲,七日道场,功德圆满,忽一日辞别母亲,入寺庙修炼,削发为僧,拜来果和尚为师去了。刘氏夫人,在家看经念佛,忽一日有娘家胞兄弟刘贾,来到傅家相见,与姐姐行礼已毕,分座叙说。刘贾心中暗想,姐夫今已亡故,我且劝他开斋破戒,看他怎样回答。说道:人在世间,吃些穿些是真实,万贯家财,不能消受,也是枉然。我有一句话,姐姐听我道来:
地狱门首酒店希 吃些穿些是便宜 不信打开棺木看 两眼黄沙一口泥
万贯家财不受用 枉在人间走一回 修道之人牛毛广 悟道之人兔角稀
刘贾说:姐姐为人在世上,吃什么斋,受什么戒?孟子曰:人至七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满地猪羊鸡鹅鱼鳖虾蟹,皆是人所吃的,你怎生作厌。青提说:贤弟此言差矣,今生富贵荣华,皆是前生所定,世人知书不知理,都似梦中人。圣人又曰: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圣人有恻隐之心,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听我道来:
肉字中间两个人 劝君切莫杀生灵 今生吃他十六两 来世还他两半斤
十字街头人吃犬 乱葬坑内犬吃人 诸君不解其中意 仔细思量人吃人
刘氏说:修行门中,持斋为本,受戒为根,参禅第一,不能持斋受戒,均非善人。刘贾道姐姐:小弟看此世上,多少吃斋修行的人,能有几个到头。我这里有个陈道人,随师护法,吃斋念佛,至七十岁,又开了斋戒。又有一个马道人,讲经说法,做人之师,替人家报本酬恩,消灾念佛,至八十岁,他又破戒了。我看见多多少少吃斋人,一个也没有到头的,劝你不用作孽,开了罢。刘氏青提,口内不言,心中暗想,这些话也是真的,他今劝我开斋,我若不开,又恐斋戒不能到头,被他耻笑,也罢。
初吃长斋弗担忧 长斋恐怕不到头 有朝一日破斋戒 千日功劳一旦丢
刘氏青提,被那刘贾劝动血心,便叫金奴,即刻到街坊上去买荤酒,设席破斋。明日宰杀猪羊,吹弹歌舞,化子都来唱曲,自从开斋之后,每日杀害生灵,只图口肥,不顾他命,白骨埋在后花园中,枯井之内,欢乐无尽,不思日后凄惶。
刘氏青提没主张 开斋破戒杀猪羊 劝他破戒为饿鬼 自己开斋不可当
且说刘氏,被刘贾破戒,饮酒食肉,不知看经念佛,烧香布施,亦不拜佛向善,作孽如山。
刘氏青提作孽深 开斋破戒杀生灵 羔羊美酒朝朝乐 再不思量去看经慢说刘氏作孽。且说益利告禀;夫人在上,家奴叩头,听得小主,今日回家。青提一闻此言,即忙着家人打扫佛坛,点烛烧香,铺设经堂,看经念佛。目莲回至家中,先到经堂参拜祖先之后,至母亲跟前问安。日日诵经,过了数日,有旁人对目莲说,自从官人出门后,你母亲在家,杀害生灵,破了斋戒,开了荤酒。目莲听说:心中好生烦恼,即对母亲说,父亲在日,功成圆满,已往天堂,临终时再叁吩咐,留下遗书,久后休要开斋破戒,难道忘了此言,孩儿出外,母亲在家,怎么就开荤破戒呢。母亲无言回答,目莲有偈为证:
母亲破戒杀生灵 违背父亡遗嘱言 信了舅爷狂妄话 将娘推在地狱门
且说刘氏,见儿道出此言,大骂一场,不知是何人搬我家是非,使我母子不安。儿呀,你若不信,即使金奴ㄚ环,到后花园中,摆设香案,对天立誓,刘氏若有开荤破戒,即刻亡在花园。他不想虚空过往,有鬼使牛头马面,站立两旁,等候多时。刘氏青提,起愿未完,七孔流血,死在尘埃,被那鬼使活拿活捉,铁索锁着,牛头押着,马面打着,手拷脚鍊。打得刘氏,皮破肉烂,鲜血淋淋,嚎啕痛哭,真个伤情。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到此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来到血湖池中,天色已晚,牛头马面,身体困苦,皆要安歇。将刘氏青提,到血湖池边,望下一丢,红浪滔天淹头顶,嚎啕痛哭一场。看见池中些妇人,都是赤身露体,身上浸得皮开肉绽,刘氏便问众妇人,我等不知犯何罪过,坐在血湖池内受苦。家妇人说,你初来不知,我等念偈你听:
未曾满月堂前过 触污祖宗与家堂 未曾满月厨房过 触污灶君过往神
未曾满月河边洗 触污水府海龙王 又将不洁衣裳晒 触污天堂日月光
众妇人说罢,一齐嚎啕痛哭,忽然樵楼上鼓打一更。
且说夜叉小鬼,对刘氏青提,起解到地狱,重重受苦,哀哀痛哭,实在伤心。忽思量儿在阳间,夫在天堂,奴在阴司,这般受苦,怎得知道,铁石人闻,也要心肠裂碎。不想在阳间行凶作恶,杀害生灵,吹弹歌舞,只说无妨,谁知到阴司,蓬头赤足,短裤遮身,浑身打得粉碎,寸步难行,哭哭啼啼,叫一声亲儿,哭一声丈夫,骂一声梅香,我在阳间,不信修行开斋破戒,打僧骂道,自作自受,报应分明,实在后悔迟也。
却说牛头马面,将刘氏提到森罗宝殿,阴风凛,黑气腾,见了阎君,交过铁牌,往两边站立,阎王判断审问,那幽冥见刘氏大怒生嗔。
惊堂一拍将他问 灭像欺神罪不轻 拆毁桥梁无路走 打僧骂道乱胡言谁人叫你开斋破戒,杀害生灵,偿还他的性命刘氏抬头一看,看见阎君,上座森罗宝殿,两边文武判官,手拿生死簿子,下面牛头马面,夜叉小鬼,分为左右,拿刀的,拿枪的,拿铁棒的,拿马叉的,一个个如狼似虎,形像凶恶。刘氏青提,唬得心战胆兢,双膝跪在尘埃地,泪纷纷,哭啼啼,哀告阎君,我兄弟名叫刘贾,劝我开斋,他说道:食禄前生定,故此终朝杀生灵,谁想道,造下罪,地狱受刑,我的佛,哀告阎君,饶我残生命。阎王听说,重重大怒,即传判官,将刘贾生死簿查看,判官细查一番,启禀王爷,刘贾在日,五行十恶,杀戳过头,阳寿已终。阎王听说,即提铁牌,差了牛头马面,立拿刘贾回来。牛头马面,领了铁牌,手拿铁棒马叉铁索,离了森罗殿,出了幽冥,来到阳间,南都关西,着令当坊土地,带领小鬼,捉拿刘贾,刘贾正在店中杀猪卖肉,被牛头马面一叉戳住,上铁索带去。入了幽冥,到了森罗宝殿,见了阎王,交过铁牌,讯问他姐弟二人,作偈一首:
阎王天子不饶人 叁曹对案审真情 姐弟二人还要赖 孽镜台前见分明
刘贾罚去畜生变 四生六道受苦辛 刘氏打入阿鼻狱 千年万载不翻身
刘氏女下地狱嚎啕痛哭 悔当初在阳间不肯修行
早知道地狱里受此苦报 再下去杀生灵伤害性命
不讲刘氏在狱啼哭。且说目莲,从母亲死亡之后,买棺木收殓殡葬,将灵牌供奉在家,念经超度,思想劬劳养育之深恩未报,日夜啼哭。
娘呀 目莲守孝伴灵床 哭哭啼啼念金刚
娘呀 寿缘结果归天去 不知我母在何方
娘呀 叫儿想得肝肠断 难止腮边泪两行
娘呀 叁餐茶饭无心吃 想得孩儿面皮黄
娘呀 今生不得来相会 你在阴来我在阳
娘呀 想你音容如在世 眼前不见我亲娘
娘呀 朝也想来暮也想 一夜哭到大天光
娘呀 睡在阳台想会你 惊醒南柯梦一场
娘呀 我恨只把无情剑 斩断母子两分张
娘呀 你去一日远一日 孩儿想母路遍长
娘呀 你在路中慢慢走 等你孩儿见阎王
娘呀 金针点破天罗网 我在西天相会娘
娘呀 只因养育恩难报 声声诉念哭断肠
却说目莲,孝顺双亲,今爷娘命归阴府,每日念真经,超度升天,舍不得老双堂,心中思想泪汪汪,养育恩难报。
恩深沧海原无量 且数十重众苦辛
一重恩 亏我娘 怀胎我 在腹中 茶不思 饭不想 面黄肌瘦 吃一样怕一样 肚中饥 饿断肠 这恩情 想当初 苦我娘亲。
二重恩 亏我娘 要分娩 将身侧 一阵痛 二阵疼 疼痛难当 疼一阵紧一阵 痛昏去 疼煞了 只恩情 想当初 苦我娘亲。
叁重恩 亏母亲 儿在腹中 要奔生 爪指轻痛 蹬衣胞 儿落地 母昏沉 咽喉气喘 死过去 又还魂 险些儿见阎君 想当初 苦了亲娘。
四重恩 亏母亲 生下我 才放心 代儿子 取乳名 谨记八字 未满月出香房 秽污臭 最难当 只恩情 想当初 苦了亲娘。
五重恩 亏我娘 洗尿屎 和衲子 水成冰 透心凉 十指冻破 热好挨冷难当 不顾臭 不顾脏 这恩情 想当初 苦了亲娘。
六重恩 亏我娘 每日间 餵孔养 儿啼哭 娘心慌 连忙抱起 哄孩儿上街坊 拿铜钱 去买糖 想当初 苦了亲娘。
七重恩 亏我娘 到晚来 抱在怀 同儿睡 卧尿坑 席子湿 只边湿睡那边 那边湿 睡这边 两边湿 睡身上 想当初 苦了亲娘。
八重恩 亏我娘 出天花 儿身上 见标儿 不来浆 爷娘怕 敬痘神 许烧香 请先生 求药方 这恩情 怎敢忘 想当初 苦了亲娘。
九重恩 亏我娘 儿顽耍 放荡行 前门望 口中喊 身上冷 穿衣裳 肚中饿 吃茶汤 这恩情 苦了亲娘。
十重恩 亏我娘 请先生 上学堂 哄孩儿 上书房 休要顽耍 写好字 娘有赏 还要做 新衣裳 这恩情 想当初 苦了亲娘。
实指望 我爹娘 洪福大 寿延长 享富贵 受荣华 长生不老 谁知道 寿不长 父先死 母后亡 将何恩 来报答 苦了亲娘 到灵山 献供养 喊母亲 叫亲娘 走也哭 坐也哭 你在何方 子捶胸 足顿地 滚成坑 得成塘 哭声爹 哭声娘 你在那方 想爹娘 人一双 到西方 极乐邦 参佛主 拜法王 好处去了 丢孩儿 在家乡 看经卷 挑灵床 上西方 寻母亲 安身之处 会见我 二爹娘 离情话 诉一场 养育恩 报答娘 会过时光 免得我 常挂念 茶不思 饭不想 朝也想 暮也想 想娘不到 可怜我 止不住 行也哭 住也哭 坐也哭 卧也哭 哭断肝肠。
哭得天昏并地暗 哭得日月不分明 哭得八方愁云起 哭得西方雾气腾
哭得乌鸦停住翅 哭得走兽满山奔 哭不了的思亲话 权且停声慢讲论
却说目莲自从母亲死后,日夜啼哭,难舍母亲,不知可曾到西天有好处否,心中忧愁不定,那日在佛前参拜,思欲寻到西方,相会母亲,方才放心。随即收拾衣服,打成两个包袱,一头包定经卷,一头包定母亲灵牌,拜别大众动身。在路晓行夜宿,饥餐渴饮,千辛万苦,作偈为证:
目莲西天去寻母 肩挑经担晓夜行 受尽风霜无埋怨 为母劬劳养育恩
担经向前恐污母 担母向前污了经 仔细思量无摆布 横挑经担向前行
不讲目莲寻母,且说南海紫竹林中,观世音菩萨,看见目莲往西天寻母,不知他可有真心,等我试他一试,便叫善才变一个女子,观音变一个老母,二人离了香山,来到半路途中,将荒山石洞,变做房屋。目莲行走,天色已晚,见一人家,向前借宿,老母便问,和尚你是何方人氏,往那里去的。目莲说,我是南都,关西人氏,父亲在日向善,母亲持斋,今已亡过,贫僧超度,不知可曾往西天去否,我心念难舍,要到西天寻母。老母说:原来是个孝人,难得,老身所生一女,要招孝顺之人,未曾访到,如今来得正好,你在我家做一门女婿罢。目莲不肯,老母说,听我道来,道情一首。
小和尚 好痴呆 你母亲 既持斋 必定死后见如来 你等百年归天界
相会母亲叙情怀 如今怎得登仙界 在我家招为门婿 早生贵子接宗祧
目莲听说怒生嗔 老母说话不中听 自幼削发为和尚 看经念佛礼世尊
只为养育恩难报 要到西天寻母亲 我今夜晚来借宿 不知道理乱胡行
那女子见目莲不从,也向前来说道,此去西天,天河阻隔,凡人难到,还是在我家招亲好,我有道情一首,奉禀:
小师父 你是听 我和你 有婚姻 夫妇本是前生定 五百年前结下婚
有缘千里来相会 无缘对面不相逢 休往那西天寻母 在我家匹配为婚
受富贵快乐无穷。
目莲听说重重怒 小小女孩不识羞 你在闺房为女子 出乖露丑把人留
吾要西天寻母去 谁爱红粉女古髅 如若再来戏弄我 不是人身父母生
老母见目莲立意不肯,闲话休说,便道更深了,和尚那边房中安歇罢。目莲听说,来到房中安睡,只因行路辛苦,竟自安睡。观世菩萨,见目莲真心寻母,菩萨同善才,回转香山。目莲睡醒,天明大亮,睁眼一看,不见房屋,身睡山洞,起来大怒,不知甚怪,前来戏我。挑起经担,又走,在路行程,闲话休讲,那一日到了天河岸上,不能行走,作偈一首:
目莲西天寻母亲 天河阻隔不能行 上面并无桥行走 下面又无摆渡船
站在岸上嚎啕哭 淹死天河也要行 左思右想无计较 只恨足下不腾云
目莲在河岸上哭道:莫说天河阻隔,我目莲就是粉骨碎身,也要寻见母亲,说罢望下一跳,一唬脱离凡胎,不认得尸首,当做那里的死和尚,站在水面上,目莲心内思想,也罢,借尸首好过河去,目莲过了天河,上岸又走,到了西天。望见灵山,耳听雷音,钟鼓齐鸣,目莲心中大喜,入偈一首:
耳听雷音钟鼓鸣 灵山不远面前存 异花新草开盈地 风动花香熏倒人
仙桃仙果般般有 糜鹿猿猴处处奔 走上灵山雷音寺 参拜牟尼佛世尊
目莲参拜,跪在佛前,求乞慈悲,说我目莲,未报劬劳之恩,寻我父母而来,因何不见。佛曰:你父亲死后,是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留下护法,未曾送到西天。目莲求佛慈悲,我母亲在何处,佛说:你母亲可是刘氏,目莲说:正是。佛日:他在日开斋破戒,欺神灭像,打僧骂道,折毁桥梁,阎王差了牛头马面拏去,披枷带锁,丢在地狱中受苦。目莲听说,嚎啕痛哭,有偈为证:
目莲听说痛伤心 嚎啕痛哭大放声 只说母亲到好处 谁知囹圄受苦辛
空养孩儿成何用 未曾报答我娘恩 哀求佛祖生慈念 赐我泥犁救母身
佛祖说:目莲,你母亲造罪过重,不能赦放,念你行善救母,乃是大孝之人,赐你衣钵九环禅杖,望幽冥去,将禅杖在地狱门上,轻轻一点,救出你母,钵内有水饭,可与你母充饥。目莲听说,心中欢喜,领了衣钵禅杖,拜谢佛祖,出了雷音寺,来到幽冥,按落云头,站在鬼门关上,脚踏阴曹地府,哭哭啼啼,哀声震动狱主。狱主差鬼卒去问:是何人在此啼哭,问明报来,鬼卒至目莲跟前,问和尚为何在此啼哭。目莲答道:领着佛旨,前来寻母不见,因此发悲。鬼卒回覆,狱主命请进来,目莲随到狱中,狱主起身迎接,便请问何方圣僧,上下法号,出家几载,拜何师长,悟何道法,修何佛门。目莲答道:
姓傅萝卜目莲僧 自幼出家诵经文 来果和尚传道法 修的虚灵最上乘
狱主见说:十分欢喜,我也自幼出家,尚未遇着明师,今得遇,不免低声下气,请问他个明白,即向前施礼启问道:
问师怎么道根芽 问师怎么道开花 问师怎么道结果 问师怎么道归家目莲说道:你问归家法则,必要坚持五戒,谨守叁皈,听我道来:
明师一点道根茅 参透叁关道开花 明心见性道结果 一移一步道归家
狱主见说,果然真僧,便谢开示之恩,说道:前日有个罪魂,刘氏青提,他说有个孩儿,自幼出家修道,想必就是尊师。目莲道:正是,如今可在此否,狱主说,不在此处,与他胞弟一同起解去了。目莲又问鬼卒,此地是什么所在,鬼使说:是鬼门关,阴阳界,世人死后,必从此关走过,有偈为证:
鬼门关上冷凄凄 独自孤单无所依 抛却家乡儿共女 别离枕上妾和妻
眼中注血千般苦 腹内回肠九曲悲 多少花朋酒友辈 今朝到此各分离
目莲听罢,进关寻母,鬼卒也不敢阻挡,目莲正行之间,忽见一座高台,有鬼
使看守,便问道:此叫何台,答曰:名为孽镜台,照人心胆,听我道来。
孽镜台镜高悬照人一世 善与恶功与过不差毫分 这一照任凭你铁嘴钢牙
辩不过赖下脱如影随形 孝男子善女人来到冥府 阎君爷下森罗亲自接迎
不要上那高台容颜返照 自有个贤孝光透彻幽冥 行善的对照了心中快乐
有阳间结良缘看破钱文 随时去行方便不肯暂罢 百而千千而万德善加增
到此地凶星退吉人天相 送各殿游一遍再转人身 作恶的锁上台看他孽障
世上人作恶事日久月深 第一种忤逆子双亲不敬 兄与弟真骨肉视若旁人
妻共妾子和孙奇珍看重 争家产夺田地一些不容 尽由己毫无人杠高执傲
胸怀中多奸诈嫉妒贪嗔 岂知道头顶上神录罪过 藏镜中等你弃对照分明
罪过小入四生胎卵湿化 孽障重下地狱永不翻身
鬼使说罢,便问道:你是何人,到此做甚,目莲说:我是阳间来的,奉佛旨前来寻母,不知可在此?鬼使说:前日有个刘氏,蓬头赤足,披枷带锁,牛头马面手执铁棒,打得一瘤一点,啼哭而去。有偈为证:
目莲听说心痛伤 痛哭嚎啕大放声 母在世间持斋戒 何人叫母又开荤
鱼肉岂能添寿命 今朝地狱苦难伸 只恨舅爷心肠毒 连累母亲罪孽深
目莲说罢,哭进关去寻母,鬼使见他手拿钵盂禅杖,也不敢拦阻,行不多远,见一高山,目莲便问鬼使,此是什么所在。鬼使答道:这是阳间痴呆男妇,不信佛法,杀害性命,饮酒茹荤,临终之时,心中害怕,吩咐儿女将纸钱焚化,以为送来冥府赎罪,那知毫无用处,堆积于此,故名破钱山。有偈为证,听我道来:
破钱山有万丈高 鬼魂到此哭嚎啕 饶君化积千张纸 罪孽难消半纤毫
阴司若受钱和钞 贫者俱亡富可逃 地狱无边苦海境 还须功德培为高
目莲听罢,便问鬼使,可曾有个刘氏到此,鬼使说有的,前日见他蓬头赤脚,披枷带锁,牛头马面,手执铁棒,打得哭哭啼啼而去。
目莲听说痛伤怀 嚎啕痛哭放悲哀 听得母亲身受苦 孩儿赶上替将来
目莲哭罢,又望前行,见一亭敞开四面,有夜叉小鬼看守,两边堆的男女衣服,目莲便问:此是何地?鬼使说:剥衣亭。又问:剥的是什么人的衣服,答道:剥的是捉蛇捕田鸡,斩头剥皮,惯打飞禽走兽,去毛断足,日在市中卖钱,酗酒作恶之人,岩知阴间,分毫不爽,受罪无穷。有偈为证,听我道来:
剥衣亭里怨魂魔 冤冤相报没差讹 罚他阳间为畜物 也是前生作恶多
不敢惹人偏要捉 剥衣断足痛如何 今在亭中相等你 剥下衣皮也不过
目莲听罢,便问:可曾有个刘氏到此,鬼使答道,有的,蓬头赤脚,披枷带锁,牛头马面,手执铁棒,打得哭哭啼啼而去。
目莲听说母受苦 不禁两眼泪淋淋 当时若不依我舅 可免今时受罪刑
目莲哭罢,望前行去,又见一池,寒冰垒垒,其中男女魂鬼号哭,池上有鬼看守。便问:此是何池?鬼使答道:此名寒冰池,又问池内之人,是何罪孽?答道:系阳间男女,不依父母翁姑,有钱不肯施衣济寒,不惜物力,自穿着华美衣服,有衣不肯爱惜,决水放火害人,死后罚他在此池内受苦。有偈为证,听我道来:
寒冰池内冷气侵 不惜衣裳必到临 自己身穿美丽服 布衣不着父母身
有钱骄吝难施舍 不做衣裳济困贫 决水旱淹并放火 此种罪孽入寒冰
目莲听罢,便问道:可曾有个刘氏到此?鬼使答道:前日有个刘氏,蓬头赤足,披枷带锁,牛头马面,手执铁棒,打得哭哭啼啼,起解过去。
有目莲 听说是 母亲受苦 止不住 两眼中 泪下如湘
手捶胸 脚蹬地 嚎啕痛哭 哭得那 众小鬼 听也伤心
爬不到 霎时间 一程赶上 赶上我 受苦娘 一路同行
倘有那 轻重罚 儿身可代 可免我 养育娘 身受阴刑
目莲哭罢,望前赶去,只见前面一座高山,山上有无数鸡儿,生得铜嘴铁足,食人眼目,有鬼使把守,目莲问道:此是甚山?鬼使答道:此名神鸡山。凡人生在世,雨目精神光彩,不以正用,惯看人家妇女,多看淫词艳曲,日夜赌博。又有一种风鉴,两目不识地理,乱代人家点穴,轻则败坏,甚则绝嗣。又有一种妇女,专以两目勾情,死后皆罚上此山,使铜嘴铁足鸡,食其心眼,使两目永不能视物。有偈为证,听我道来:
神鸡山下路途岐 铁嘴雄鸡世所奇 专吃人间窥女眼 单吃世上看郎眉
淫词赌博贪看耍 地理不明惯相欺 此辈人儿归地府 罚他双目不能窥
目莲听罢,便问鬼卒:可曾有个刘氏到此?鬼卒答道:有的,被牛头马面,棒打鞭敲,哭哭啼啼,起解去了。
目莲听说娘解去 不住两眼泪纷纷 只恨舅爷心肠坏 劝我娘亲又吃荤
今日娠亲身受苦 使我心中如火焚 我今赶上将娘替 养育恩情报几分
目莲哭罢,望前赶去,又见一座庄院,内设栅栏,阴气凛凛,无数鬼魂,变为驴骡六畜,四面有鬼卒把守。目莲问道:此是何地?鬼卒答曰:此名变牲所。凡在世为官者,食禄不忠,贪财受贿,酷虐百姓,为民者,不完官课,枉取人财,明瞒暗骗,欺心昧己,大秤小斗,轻出重入,久负不还,收息过分,一切损人利己者,死后入此所,以变牲畜填还。更有在世不肯持斋,好杀生灵者,亦罚此所变畜,受刀割之报。有偈为证,听我道来:
为人死后变畜牲 总为生前结下因 食禄不忠还酷虐 欠粮赖债利过身
损人利己多瞒昧 不肯持斋戒杀人 罚他此处为畜类 报应分明理最真
目莲听罢,便问道:可曾有个刘氏到此?鬼卒答道:有的,牛头马面,解赴前去了。
目莲到此不见母 不禁嚎啕又放声 得见老母亲身面 愿代娘亲受罚刑
目莲哭罢,赶去寻母,见一处广设油锅,牛头马面,将些罚人,叉下油锅肉化骨酥,痛苦千般。目莲便问:这些罚犯,生前作何罚孽,鬼使答曰:他在阳间,专将鳞甲羽毛生灵,买来割剥,鲜血淋淋,洗净白肉,丢入油锅烹灸,香甜美味,只图口腹,全不思上天好生之德,罚他到此,抵偿物命,报应不爽。有偈为证,听我道来:
只为生前作孽多 今朝不免下油锅 口中香美滋膏味 都是猪羊鸡鸭鹅
在世豪富虽适口 阴间灸己待如何 为人不犯荤腥味 死后都归安乐窝
目莲听罢,便问鬼使:可曾有个刘氏到此?鬼使答道:有的起解去了,目莲又望前去找寻,只见一池,红水滔天,有无数男妇鬼魂,浸在池中,池上有鬼看守。目莲问道:此名何池?鬼答道:此是血污池,凡人在世,不问男女,不务正道,多贪酒色财气,死后罚在池中受苦。有偈为证,听我道来:
人生造孽多 不修品行念弥陀 多贪酒色并财气 不孝父母逆公婆
目莲听罢,便叹道:
有目莲叹血湖其中罪犯 都是那在阳间不好之人 为女子在家中娇惯成性
不晓那女人家四德叁从 只任己情形乖招非惹是 习惯了古怪性斗气纷争
几句话不对头泼天大闹 蓬了头赤了脚将命来拼 嫁出门做媳妇丈夫不敬
逆公婆恼妯娌咒骂居邻 倘有事稍拂意寻死觅活 欺伯叔侮丈夫不顾品行
贪美味爱好衣涂脂抹粉 装成了妖怪样引诱他人 丢父母与公婆丈夫体面
花银钱娶得你反辱家门 有一等做公婆省吃俭用 挣下了家和产遗子遗孙
娶了你这媳妇浪吃费用 将家产败完了反落坏名 有一等无节妇丈夫才死
就勾引风流子入室偷情 叫丈夫魂灵儿怎不切齿 自然到阎罗殿诉过分明
叫牛头和马面锁拿女鬼 堕血湖吃血水永不翻身 女人犯一切罪到此受苦
男子汉犯了罪一样施行 一种人好吃酒不顾父母 约叁朋拖四友终日醺醺
酒醉后信口谈胡言乱语 岂知道醉后语最易伤人 甚至于乘酒力将人打死
连累了一家人受怕担惊 酒醒后方懊悔当初不戒 若戒去可免了
希腊的陪审制与英国的陪审制有何区别 (三)
最佳答案一、陪审制度的古典形态
从法律史的角度看陪审制度,我们不难在古希腊和古罗马———这个西方文明的源头看到其形态的踪影。
(一)古希腊
顾准先生在他的《希腊城邦制度》一文中写道:“古希腊的梭伦首创了陪审法庭的新制度。原意当是‘作为法庭的公民大公’其实际状况,不外行政官员于市集日在市场上审理讼案,而由有空暇时间的若干公民参加,但是把这种办法制度化起来,则是司法上民主化的重要措施。”〔1〕在梭伦改革之后,公元前509年“克利斯提尼改革”中,规定每个公民都有选举权和参政权可当选陪审员、“五百人大会”议员和行政官员,并建立陪审制度,为了使犯罪者得到公平审判,由每个部落从年满30岁的雅典公民中选举陪审员若干名,组成“陪审法庭”。凡遇重大案件,陪审员参与调查,后由陪审法院下设的委员会进行公平审判。〔2〕在“伯里克利立法”中,创设有5000人陪审员的法院,每50名陪审员设立一个分院,在审判中采取多数票表决制。
现以一个实例来看,古雅典陪审法庭的审理活动。公元前399年,年已七旬的哲人苏格拉底被雅典陪审法庭判处死刑,在众位弟子面前饮下毒鸩,从容就死,整个案件完全是依照雅典城邦公律来审判的。起诉人是三位雅典公民,以美莱特斯为首,他们依法指控苏格拉底不敬神和敬事新神,受到专门负责有关敬神审判的程序很复杂但又很民主。不同于现代,雅典的法庭不设法官,只设主持官,负责审判并维持法庭的秩序,判决的权力则在陪审团。陪审团成员从公民群体中抽签产生,挑选5000人。法庭开庭之日,城邦官员事先根据案件大小确定审判每件案件所需陪审团规模,从5000名陪审成员中抽签选出从5人至2000人不等,开庭之日,再以抽签将这些陪审员分配到不同的法庭,审理不同的案件。开庭前每个陪审员都分得两块小金属牌,一个铸着“有罪”,一个铸着“无罪”。当双方提出证据后,陪审员把一块牌放入一个罐里,最后点数。审判苏格拉底一案的陪审团由500人组成。
法庭上的审判同样不同于现代。先由原告和被告分别为自己辩护,并进行举证;之后陪审团举行第一次投票,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最后如果判定被告有罪,则由原告和被告本人分别提出刑罚,再由陪审员投票选取其中之一作为最终的刑罚。苏格拉底在第一轮投票中以280票对220票被判有罪;随后提出对自己的处罚,即罚款100德拉克玛,理由是自己非但无罪反而有功。由于此一刑罚太不合情理,反而迫使部分本来同情他的陪审员转向选择原告提出的刑罚,以360票对140票被判死刑。
用现代人眼光来看,苏格拉底之死形成难以解开之结。但是,一定要明确,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及陪审制,和现代民主政治及陪审团殊为不同,在现代民主政治中,个体一面从属于群体,一面却享有作为个体独立性,享有自由。但在古希腊民主政治中,个体是完全从属于群体的。按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个体只有在属于城邦(亦即群体)时才具有存在的意义,不属于城邦的个体要么是鬼神,要么是兽类。〔3〕
(一)英国
1·陪审制度的由来
陪审制度的出生地问题是法制史上的一长期争论不休,一直也没有确定结论的问题。但大多数著作则认为陪审团的真正出生地要到英吉利海峡对岸的大陆上寻找。具体地说,是在9世纪早期封建的法兰克王国,国王为了了解其统治情况而建立的一种询问制度。开始时,这个制度似乎更多地运用于行政,即强迫一些人向国王派出的官吏报告国王所欲了解的情况,后来它被运用于司法方面,由法官或行政长官挑选知道真相又诚实可信的若干人,宣誓讲出的案件真相,作为裁决该案件的依据。加洛林帝国崩溃后,这种制度传到了诺曼底新的公爵地,在这里,陪审制度的运用与在法兰克王国一样,是统治者维护其本身利益的一个特别严厉的工具。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尖锐的民族矛盾,使得统治者深深地感到了解民情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对于他们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大陆上使用多年的询问制度成为他们达到这一目的的得力工具。诺曼底征服不久,这种询问制度便出现于英格兰了,通过强迫村庄居民回答郡守的提问,许多对国王有价值的情报、“恶行者”、秘密犯罪以及居民对某些人怀疑等情况为国王及其官吏所获得。同时,这样做的结果,还使国王获得了财政上的利益。征服者威廉曾命令其官员逐村逐区地召集一些人询问土地、人口等情况,对这些询问的回答构成了英国历史上著名的“末日审判书”,这对政府的财政、税收政策的确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我们看到,诺曼底征服后的一段时间里,陪审制度也主要应用于行政和财政方面,正因为如此,英国法学家给陪审团所下的定义是“一个由公共官吏订的,在发誓的基础上回答问题的邻里组成的团体”。这里没有把它仅局限在司法方法。〔5〕
亨利二世(1154-1189)时期,陪审制在应用于行政财政事务的同时,广泛地应用于司法上。古典陪审团首次出现于土地诉讼中,其作用是证明国王的和平受到了破坏。当这样的诉讼出现时,法院便发给原告一种令状,命令他将邻居中与当事人无关的12人带到法院,发誓陈述真相,作出证明;可由司法大臣发布一个令状给争执土地所在郡的郡守,命令他召集12个“合法良民”,当巡回法院进入该郡时作出裁决,这个裁决就是对令状中所提问的争执土地的不法侵占是否发生的答复。1166年亨利二世克拉林顿诏令将陪审团要予以证明和控告的范围扩及几乎所有重大刑事案件。
2·早期陪审制度的发展
我们可以看到,早期陪审制度中陪审员的身份与其说是审判官不如说是证人。陪审员们作出的裁断,完全基于他们本人对争议事实的了解,这样一个案件陪审团的组成便受到了地理因素的限制,因为通常只有事件发生地周围的人才能够对事件真相有所了解。这样做的结果,甚至有时是控告人审判被控告者。在陪审团与法官的关系上,这个时期法官对陪审团的选择、权限以及人数有很大的自由处置权,他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增加陪审员的数量,历史上曾发现过一个多达84人的陪审团。
陪审员的待遇也不能与后世同日而语:他们对于法院来说像是罪犯一样,起诉之后,陪审团被规定“不吃、不喝、不准生火或照明”或与别人交谈,直到他们达成协议。后来的发展,所有这些都有较大的改变。
第一,陪审团性质的变化。开始时它完全是作为证人组成的团体,后来,如果陪审团不知道事实真相(这种情况以前是不会有的),便给两个星期的时间让他们弄清事实真相。爱德华一世(1272-1307)时期以后,陪审员逐渐具有两种职能,既要就其所知事实加以说明,又要对证人向他们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判。陪审团的组成不再受地理因素的局限,而是从众多的陪审员中挑选12人组成小陪审团作出裁断。到了14世纪,陪审团的司法职能明显地占优势了。15世纪时,陪审员就完全成为裁断事实的法官了。这样,在英国司法体制中裁决事实与适用法律分开来,这一点构成了普通法国家与大陆国家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区别。
第二,陪审团地位的变化。陪审员尚具有证人色彩时其地位是低于法官的。现由于早期陪审制度系国王实行统治的得力工具,所以其地位很快上升,及至15世纪成为案件事实的裁判者时便与法官不相上下了。在陪审团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伯谢尔案(1670)首次作出陪审团不能因作出与法官意见相反的裁断而受处罚。1792年国会制定的“福克斯诽谤法”中甚至规定给予陪审团较法官更多的独立性,引起了瑟劳勋爵为首的一些法官们的强烈反对。
当然,陪审团在审理事实方面也并非为所欲为,在早期,如果陪审员在明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与之相反的裁判,要受到所谓“剥夺刑”的处罚,即“其全体成员要被关进国王的监狱,其动产和所有物应被没收,其住所和房屋要被拆毁,树木应予砍伐,牧草应被铲除。”
第三,大陪审团与小陪审团的区别。早在1166年《克拉林顿条例》和1176年《诺珊姆顿条例》便规定每一个百户区要有12个“合法的人”报告他们所知道或听说的犯罪,他们不必对犯罪事实有所了解而只是反映嫌疑人在邻里中的声誉如何即可。1275年“威斯敏特条例”第一号规定“那些恶劣名声已公开的重罪犯,如拒绝将自己置于国王的诉讼中接受陪审团的调查,应作为拒绝服从国家的普通法而判处严重监禁”,一般认为这是英国大陪审团的开始。1352年爱德华三世颁布诏令禁止起诉陪审团(即大陪审团)参与制作判决,另设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这就是“小陪审团”。大陪审团审查起诉,小陪审团审理裁决事实这种分工延至近代。
纠纷发生后,原告将案件诉至普通法法院,然后由大陪审团审查批准起诉,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和小陪审团面前陈述、答辩、举证,然后法官就案件有关问题向小陪审团作出指示,然后陪审团进入陪审团室就是否构成犯罪或侵权作出裁断,最后法官就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判决,这就是英国陪审制的大概内容。曾几何时,这个制度作为国王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工具,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和平民反对王权的武器。布莱克斯通将这一制度誉为“每一个英国人”“自由的伟大堡垒”,是人民的自由和国王特权之间的“强有力的和双重屏障”;凯姆顿勋爵这样提出陪审制度的不可成缺:“陪审团审判的确是我们自由宪政的基础;失之,整个大厦将毁于一旦。”〔6〕
3·陪审制度走向衰落
19世纪下半叶以来,陪审制度在英国走下坡路了。在民事诉讼方面,1854年的“普通程序法”规定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案件才由法官独任审理,到1873年“最高法院组织法”就已规定大部分民事案件免用陪审制度。1933年的“司法管理令”第6条把民事诉讼中可以要求陪审团审理的范围限制在侮辱、诽谤、恶意告发、错误关押、诱奸、破坏婚约等案件。即使在这些案件中,如果法院认为审判将包括对文件、账目或有关科学的或地方的调查的话,也可以拒绝使用陪审团。1948年民事诉讼中的陪审制被正式废除了。
刑事诉讼方面,大陪审团于1933年颁布《裁判管理法》对大陪审团职能进行了严格限制,其审查起诉的职能由治安法院行使。虽然法院仍规定17岁的具有普通法上陪审团审判权利的人,其权利未经同意不得剥夺,但是目前,只有3%的刑事审判使用陪审团。1977年“刑事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审判中必须有陪审团、只能简单审判和两者皆可的三种情况,属于第一类的只有谋杀、凶杀和强奸案。这样,昔日被资产阶级思想家、法学家热情讴歌的“自由的堡垒”、“人权的屏障”的陪审制度在前后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衰落下去了。什么力量除掉了陪审团神圣的光环,甚至使它在许多方面受到了冷遇呢?大致有以下原因:
第一,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对立,更使他们重新考虑革命时期为了争取同盟军而提出来的一些口号和根据启蒙时期的原则建立的一些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社会各方面因素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一些有利于保护人权的制度受到了怀疑和限制。这种情况不只是英国一国,也不仅限于陪审这一种制度。这种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趋向性潮流是陪审制度在英国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犯罪率不断上升,诉讼增多,司法机关迫切要求缩短诉讼时间以减少案件的积压。而陪审由于要选出陪审员,要由双方当事人提出回避要求,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评议、作裁断(无法达到协议则解散该陪审团,召集一个新的陪审团)等过程,往往使诉讼旷日持久,两方面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而且现代社会生活带来了许多证据简单的犯罪,如与交通有关的一些犯罪,在这类诉讼中,陪审团形同装饰品。另外,许多陪审员本身似乎对他们的职务也不感兴趣,因为虽然有旅费津贴和收入损失的补偿,然而耗费许多时间的审判还是常常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这是原因之二。
第三,审理需要专业知识。科学的发展,使得一些案件的审理需要某些专业方面的知识,而现在确定某一案件的陪审团成员的方法常使一些外行来充任鉴定这些证据的法官。伦敦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戴文斯曾撰文记述了他当陪审员的经历,一个案件就因为陪审团的一半成员对指印证据的科学性持怀疑态度,无法作出裁断而终将被告释放。另外,陪审团构成的不确定性,同一种案由不同的人组成陪审团审理,其裁断可能有所不同,也难免带来一些混乱。有人研究,对被告人,青年人往往比老年人有更多的同情;体力劳动者作出的决定异于白领阶层,妇女常与男子有别。这样,被告方便利用要求回避以得到有利于自己的陪审团,带来了一些弊端。这是原因之三。
很久以来,人们对陪审制度的利弊得失就有许多争论,主要集中在:第一是关于陪审团所起作用的评价问题。拥护者认为它提供了一个公民体验司法的重要机会。它缓和了确定性判决的严厉性,并有利于和解当事人双方的敌意,使得判决更加持久。另外,它还是公正的保证,因为贿赂12个人比1个人要困难很多。反对者则认为陪审团对公民来说是一个不公平的负担,它费资太高,同时使诉讼没完没了地拖延。第二个问题是有关陪审团和法官办案优劣的争论。反对者认为受过专业训练的具有更高知识水平和更多经验的法官,比没有持久责任的陪审员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和事实。拥护者则争辩道,12个大脑要优于1个,陪审团在才智方面要胜过它的单个成员,而且,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但不是陪审团的缺点,反而是优点,因为它能够保证每次清新的观念,从而避免那些有可能影响司法观察力的陈规旧习。争论的第三点是关于陪审团对法律的解释问题。反对者认为陪审团不会忠于法律,这或者是因为它不理解法律,或者因为它不喜欢法律,它使得司法不稳定,会导致一个人治的政府而不是法治的政府,而这是与英美政治传统格格不入的。拥护者则认为灵活性正是陪审团的持久特点,正是依靠它,严格的、一般的法律才能在司法实践中与特殊的案件相结合。法治是指法律精神的统治,而不应拘泥于文字。两派的观点看起来都有一定的道理。可以认为反对陪审团的观点和学说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也是陪审制度衰落的一个原因。
《十二铜表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它的颁布有何积极意义? (四)
最佳答案十二铜表法(Law of the Twelve Tables ),公元前452—451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和平民的努力下,古罗马编订出十个法表,镌刻在十块青铜板上,公布于罗马广场。但他主要由贵族编制并为贵族利益服务,引起平民不满。公元前450年,又增两表,这就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包括债务法、继承法、婚姻法以及诉讼程序等各个方面,基本上是罗马人传统习惯法的汇编,表现出维护贵族和富裕平民利益的倾向。 “十二铜表法”体现出古代罗马人的法治精神和奴隶制国家的本质特点。 “十二铜表法”就是罗马成文法的开端。 </B>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分别为:传唤、审判、求偿、家父权、继承及监护、所有权及占有、房屋及土地、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之补充、后五表之补充等十二篇。十二铜表法颁布之后,就成为共和时期罗马法律的主要渊源。 第一表 传唤 一、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 二、如被告托辞不去或企图逃避,原告有权拘捕之。 三、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但除自愿外,不必用有篷盖的车辆。 四、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充任。 五、如当事人双方能自行和解的,则讼争即认为解决。 六、如当事人不能和解,则双方应于午前到广场或会议厅进行诉讼,由长官(magistratus)审理。 七、诉讼当事人一方过了午时仍不到庭的,长官应即判到庭的一方胜诉。 八、日落为诉讼程序休止的时限。 九、保证人应担保诉讼当事人于受审时按时出庭。 第二表 审理 一、诉讼标的在一千阿斯(As,罗马铜币名,约金衡制一磅)的,交誓金500阿斯。标的不满一千阿斯的,交誓金50阿斯,关于自由身份之诉,不论此人家产的多少,一律交50阿斯。 二、审理之日,如遇承审员( Jndex)、仲裁员或诉讼当事人患重病,或者审判涉及外国人(hoste)……,则应延期审讯。 三、凡需要人证的,应在证人的门前高声呼唤,通知他在第三个集市日,到庭作证。 四、即使是盗窃案件,亦可进行和解。 第三表 执行 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 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 五、债权人得拘禁债务人六十日。在此期内,债务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 六、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 Tiber)外的外国或杀死之。 七、如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纵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 八、对叛徒的追诉,永远有效。 第四表 家长权 一、对畸形怪状的婴儿,应即杀之。 二、家属终身在家长权的支配下。家长得监察之、殴打之、使作苦役,甚至出卖之或杀死之;纵使子孙担任了国家高级公职的亦同。 三、家长如三次出卖其子的,该子即脱离家长权而获得解放。 四、夫得向妻索回钥匙,令其随带自身物件,将其逐出。 五、婴儿自父死后十个月内出生的,推定其为婚生子女。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 一、除维斯塔( Vesta)贞女外,妇女终身受监护。 二、在族亲( agnatio)监护下的妇女,其所有要式移转物( res mancipi)不适用时效的规定;但妇女转让其物时,曾取得监护人同意的,不在此限。 三、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四、死者未立遗嘱;又无当然继承人(herees sui),其遗产由最近的族亲继承。 五、如无族亲时,由宗亲(genhies)继承。 六、遗嘱未指定监护人时,由族亲为法定监护人。 七、精神病人(Friosus)因无保佐人时,对其身体和财产由族亲保护之;无族亲时由宗亲保护之。 浪费人( prodigus)不得管理其财产,应由其族亲为他的保佐人。 八、获释奴( libertus)未立遗嘱而死亡时,如无当然继承人,其遗产归恩主所有。 九、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由各继承人按其应继分的比例分配之。 十、遗产的分割,按遗产分析诉处理。 十一、以遗嘱解放奴隶而以支付一定金额给继承人为条件的,则该奴隶在付足金额后,即取得自由;如该奴隶已被转让,则在付给让受人以该金额后,亦即取得自由。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一、凡依"现金借贷"(nexum)或"要式买卖"(mancipium)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 二、凡主张曾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三、使用土地的取得时效为二年,其他物品为一年。 四、妻不愿依一年使用时效而缔结有夫权婚姻的,则应每年连续外宿三夜以中断时效的完成。 五、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的所有权。 六、于诉讼进行中,在长官前对物的所有权有争议时,应裁定该物归事实上的占有者,或认为合适的人暂行占有。 有关自由身份之诉,应裁定由主张该人为自由人的一方占有所争的对象。 七、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 八、凡依"要式卖买"或"拟诉弃权"(ceessio in jure)的方式转让物品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九、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 十、但在上述情况下,可对改用他人木料者,提起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 十一、在木料和建筑物已分离,或作葡萄架的柱子已从地中拔出后,则原所有人有权取回。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相邻关系) 一、建筑物的周围应用二尺半宽的空地,以便通行。 二、凡在自己的土地和邻地之间筑篱笆的,不得越过自己土地的界限;筑围墙的应留空地一尺;挖沟的应留和沟深相同的空地;掘井的应留空地六尺;栽种橄榄树和无花果树的,应留空地九尺;其他树木留五尺。 三、有关园子……祖产……谷仓……的规定(原文有缺漏)。, 四、相邻田地之间,应留空地五尺,以便通行和犁地,该空地不适用时效的规定。 五、疆界发生争执时,由长官委任仲裁员三人解决之。 六、在他人土地上有通行权的,其道路宽度,直向为八尺,转弯处为十六尺。 七、如供役地人未将道路保持在可供通行的状态时,则有通行权者得把运货车通过他认为适宜的地方。 八、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 九、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阴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 十、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第八表 私犯 一、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歌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 二、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形体" (原文为memberum rupsit)。 三、折断自由人一骨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 四、对人施行其他强暴行为的,处25阿斯的罚金。 五、对他人的偶然侵害,应负赔偿责任。 六、牲畜损害他人的,由其所有人负赔偿责任,或将该牲畜交与被害人。 七、让自己的牲畜在他人田中吃食,应负赔偿责任;但如他人的果实落在自己的田中而被牲畜吃掉的,则不需负责。 八、不得以蛊术损害他人的庄稼;不得擅自把一地的庄稼移置他地……。 九、在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 十、烧毁房屋或堆放在房屋附近的谷物堆的,如属故意,则捆绑而鞭打之,然后将其烧死;如为过失,则责令赔偿损失,如无力赔偿,则从轻处罚。 十一、不法砍伐他人树木的,每棵处以25阿斯的罚金。 十二、夜间行窃,如当场被杀,应视将其杀死为合法。 十三、白日行窃,除用武器拒捕外,不得杀之。 十四、现行窃盗被捕,处笞刑后交被窃者处理;如为奴隶,处笞刑后投塔尔佩欧( Tarpeio)岩下摔死。如为未适婚人,由长官酌处笞刑,并责令赔 偿损失。 十五、正式搜查赃物时,搜查人应赤身光体,仅以亚麻布围腰,双手捧一盘。凡以正式方式在窃贼家搜出赃物的,以现行盗窃罪论处;如以非正式方式搜出或在他处查获的,则处盗窃者三倍于脏物的罚金。 十六、对非现行盗窃提起的诉讼,仅得处盗窃者两倍于赃物的罚金。 十七、对盗窃的物件,不适用取得时效的规定。 十八、利息不得超过一分( uncia),超过的,处高利贷者四倍于超过额的罚金。 十九、受寄人不忠实的,处以双倍于所致损害的罚金。 二十、监护人不忠实的,任何人都有权诉请撤换;其侵吞受监护人财产的,处以双倍于该财产的罚金。 二十一、恩主诈骗被保护人( clientes)的,"应作祭神的牺牲品"(原文为sacer esto)。 二十二、法律行为中的证人或司秤,如事后拒绝作证的,即为"不名誉者",从此丧失作证的资格,亦不得请他人为之作证。 二十三、作伪证的,投于塔尔佩欧岩下摔死。 二十四、杀人者处死刑;过失致人于死的,应以公羊一只祭神,以代本人。 二十五、施魔法或以毒药杀人的,处死刑。 二十六、夜间在城市举行扰乱治安的集会的,处死刑。 二十七、士兵或其他社团的成员,得订立其组织的章程,但以不违背法律为限。 第九表 公法 一、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二、对剥夺一人的生命、自由和国籍的判决,是专属百人团大会(Comitia Cenuriata)的权力。 三、经长官委任的承审员或仲裁员,在执行职务中收受贿赂的,处死刑。 四、执行死刑时由刑事事务官监场。对一切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诉。 五、凡煽动敌人反对自己的国家,或把市民献给敌人的,处死刑。 六、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 第十表 宗教法 一、不得在市区内埋葬或焚化尸体。 二、对丧事不宜过份铺张……,火葬用的木柴,不得用斧削光。 三、埋葬或火化时,死者的丧衣以三件为限,紫色的以一件为限,奏乐的人以十名为限。 四、出丧时,妇女不得抓面毁容,也不得无节制地嚎哭。 五、不得收集死者的骸骨为之举行葬礼,但死于战场或异邦的,不在此限。 六、禁止:对奴隶的尸体用香料防腐;举行丧事宴会、奢侈地洒圣水、长行列的花环、用香炉焚香。 七、如果死者本人或其奴隶和马,因受奖而获得的花环,则在丧礼期间,准死者或其亲属佩戴。 八、不得为一人举行二次丧礼,亦不得为他备置两付棺木。 九、死者不得有金饰随葬,但如牙齿是用金镶的,准其随同火化或埋葬。 十、非经所有人同意,不得在离其房屋六十尺以内进行火葬或挖造坟墓。 十一、墓地及坟墓周围的余地,不适用取得时效的规定。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一、平民和贵族,不得通婚。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一、对购买牲畜供祭神之用而不付价金,或出租牲畜将租金供祭神之需而租用人不付租金的,则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扣押。 二、家属或奴隶因私犯而造成损害的,家长、家主应负赔偿责任,或将其交被害人处理。 三、凡以不诚实的方法取得物的占有的,由长官委任仲裁员三人处理之,如占有人败诉,应返还所得孽息的双倍 四、系争物不得作为祭品,违者处该物价款双倍的罚金. 五、前后制定的法律有冲突时,后法取消前法。 《十二铜表法》内容广泛,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法律条文反映了罗马奴隶占有制社会早期的情况。明文规定维护私有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权益,保护私有财产,严惩破坏私有权者。债务法规定债权人可以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甚至将其变卖为奴或处死。家庭法给予家长对其家庭成员的绝对权力,可把子女出卖为奴。该法典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继承法既实行遗嘱自由,又规定财产在氏族内继承;惩罚方法既采用罚金,又保存同态复仇。这表明当时社会中还存在氏族制度的残余。十二铜表法对贵族滥用权力作了一些限制,按律量刑,贵族不能再任意解释法律,是后世罗马法的渊源,对于中世纪和近代欧洲法学也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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