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土地闲置处理: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 1、孙中山解决土地问题的具体方案
- 2、孙中山主张的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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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解决土地问题的具体方案 (一)
最佳答案以土地为调节利益的切入点
孙中山先生认为,民生问题是社会进化的原动力,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中国作为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需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发达资本,振兴实业,以达到繁荣富强的目的,同时避免欧洲资本主义制度的种种弊端。民生主义包括平均地权与节制资本两项内容。平均地权是通过核定地价,照价收税,照价收买,把因社会改良进步造成的土地增价收归国家,不使地主坐享地价增长之利;节制资本是通过大企业国有,发展国家资本和既允许私人资本发展又限制其独占垄断的办法,达到既振兴实业,开发富源,又防止私人资本操纵国计民生而造成贫富悬殊。
而平均地权是孙中山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法!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
看待这一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历史上,无论是政权更迭,还是社会形态的变迁,土地问题始终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土地问题是民生的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孙中山先生自己也认为:“土地问题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便可以解决一半了。”
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的主张,既希望千百年来中国农民所期盼的“耕者有其田”变为现实,保障农业大国最广大阶层的权益,解除农民痛苦,实现社会公道;也希望通过自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的办法,避免不劳而获、平均社会财富、防止土地投机、确保国民生计、促进工商业发达。
孙中山先生提出解决土地问题时,国内已经有一股土地炒作的风气:“许多人把土地当赌具,做投机事业,俗语说是炒地皮,原来有许多地皮,毫不值钱,要到十年二十年后,才可以值高价的。但是因为有投机的人,从中操纵,便把那块地预先抬高,这种地价的昂贵,更是不平均。”
更为主要的是,他奔波于发达的欧美国家,目睹了这些国家的种种弊端。在这些国家,少数人因土地获厚利、甚至富可敌国,已经是司空见惯。他在民生主义的演讲中,讲了当时在欧美流传甚广的一则故事:
澳洲有一处地方,在没有成立市场以前,地价是很平的,有一次政府要拍卖一块土地,这块土地在当时是很荒芜的,都是作垃圾堆之用,没有别的用处,一般人都不愿意出高价去买。忽然有一个醉汉闯入拍卖场来,当时拍卖官正在叫卖价,众人所还的价,有一百元的,有二百元的,有还到二百五十元的,到了还到二百五十元的时候,便没人再加高价。拍卖官就问有没有加到三百元的?当时那个醉汉,醉到很胡涂,便一口答应,说我出价三百元,他还价之后,拍卖官便照他的姓名定下那块地皮,地既卖定,众人散去,他也走了。到第二天,拍卖官开出账单,同他要地价的钱,他记不起昨天醉后所做的事情,便不承认那一笔帐,后来回忆他醉中所做的事,就大生悔恨。但对于政府,既不能赖账,只好费了许多筹划,尽其所有,才凑够了三百元来给拍卖官。他得了那块地皮之后,许久也没有能力去理会。相隔十多年,那块地皮的周围,都建了高楼大厦,地价都是高到非常。有人向他买那块地皮,还他数百万的价钱,他还不放手。他只是把那块地分租与人,自己总是收地租。更到后来,这块地便涨价到几千万,这个醉汉便变成澳洲第一个富家翁。
这种圈地、炒地,造成少数人富可敌国,社会没有了平等可言,会滋生许多的社会弊病。在中山先生看来土地增值的部分是社会带来的财富,无论是上海还是广州,如果不是人口的聚集而带来商业的繁荣,土地价格就不会大涨,因此,必须把溢价部分收归国家,用于社会事业的投入。
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土地问题的命题,与封建时代的帝王不同,与揭竿而起以变更土地制度为号召的农民起义领袖也不同,孙中山提出的核定地价、增价归公的办法,是在目睹了欧美国家工业文明发达,“地价日涨”,以至于“富者愈富,贫者益贫”的社会病之后,对未来中国可能重走别人的老路发出的预警。孙中山先生认为欧美的这些社会问题,“在中国还在幼稚时代,但是将来总会发生的。”他希望中国能够以欧美为鉴:“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便要趁现在的时候,如果等到工商业发达以后,更是没有方法可以解决。”等到工商业的发达,“文明进步,地价日涨”,造成的“富者日富,贫者益贫”,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他甚至认为,会引发社会革命。他担心中国一旦“到那时收拾不来,又要弄成大革命了”,而“革命的事情是万不得已才用,不可频频伤国民的元气”。在孙中山先生看来,实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时候,须同时想法子改良社会经济组织,防止后来的社会革命,这是他“最大的责任”。
孙中山先生环顾欧美发达国家,未雨绸缪,从土地问题入手,对中国社会可能产生的问题发出预警,提倡调节土地资源所带来的利益,改良和完善社会经济组织。今天我们重温孙中山先生八十多年前的预警,再直面我们所处的现实,除了增添对孙中山先生的敬佩,更多的是感慨和深思。
孙中山主张的土地政策 (二)
最佳答案孙中山主张土地国有、分配给农民使用
孙中山的土地思想主要是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土地所有制。
孙中山从参加革命活动的早期就重视土地问题。1924年国民党改组以前,“平均地权”是他解决土地问题的主要方法。1906年,孙中山在军政府宣言中明确地将“平均地权”表述为:“
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并同时提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
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或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者,与众弃之。”[1](p.538)在此以后,他逐步形成了“核定地价”、“照价纳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四项
政策。而土地涨价归公是孙中山“平均地权”中的核心部分。列宁曾说:“地价是资本化的地租,使增加的土地‘价值’成为人民财产,也就是说把地租即土地所有权交给国家,或者说使土
地国有化。”[8](p.421)所以,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实际就是以田税代地租,把地租转化为国有,也就是“土地国有”。1924年以后,孙中山对农村问题的严重性、解决农民问题的迫切性
有了新的认识,受苏联土地政策的影响,孙中山以“耕者有其田”进一步深化了他的土地国有化思想。他主张效仿俄国,“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地主,把全国的田地,都分到
一般农民,让农民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于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钱,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我们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革
命”。[3](p.867)和“平均地权”一样,“耕者有其田”强调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方法上由国家授田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向农民收取地税,并辅以国家租田
给农民的方式。
那么,土地怎样才能国有化?孙中山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由国家将地主多余土地按其报价收买,他说:“照地价去抽重税,如果地主不纳税,便可以把他的田地拿来充公,令耕者有其田”
。对于人们关注的土地数量问题,他并不担心,“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3](p.868)从而会据
实报价。由此可知,孙中山土地思想的核心在所有制上是主张土地的国有化,将土地分配给农民耕作和使用,用改良的方法解决农村土地问题。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酷斯法关于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