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刑罚,刑罚世轻世重

2024-09-27 20:00 分类:刑事合规 阅读:
 

明代法律“世轻世重”是指什么? (一)

明代法律“世轻世重”是指什么?

最佳答案世轻世重的说法出自:《尚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意思是刑罚要根据当时社会情况确定轻重严宽。具体适用上,大致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明代统治者是在天下大乱,群雄纷争中夺取天下,所以认为身处乱世,强调治乱世用重典。所以这一时期的刑罚一反隋唐以来的轻刑中典政策,又将刑罚导入峻法酷刑的时期,走上了回头路。

而明代的“重典”,却又有其时代特色,那就是:

“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意思即很唐朝的法律相比,唐朝规定较轻的法律,明朝比它还轻,这类犯罪都是有违伦常教化方面的犯罪,如不孝之类的罪名。而重其所重,是指唐朝规定较重的刑罚,明朝要比唐朝的法律还重,这类犯罪,都是直接危害封建统治。封建君主的犯罪,如谋反等。

“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的。这是因为明代经过君主极端专权体质形成和不断强化之后,再加上“存天理,灭人欲;的宋理学对民众的洗脑,纲常礼教对人民行为的法外约束力已是极大,所以不需要注重打击有违伦常教化方面的犯罪。而谋反之类的罪行,会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的基础,自然处罚也就越区域严苛。

乱世应不应该用重典 (二)

最佳答案刑罚世轻世重”,最早见之于《尚书》中的《吕刑》。《尚书》也称《书经》,它系中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该书据传是由春秋时儒家创始人孔子编选而成。可见这一刑罚思想无疑首先为儒家所肯定和继承。孔子在进一步阐发这种思想时,就明确点出了时代的形势条件。他说:“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把这一刑法思想说得有因有果,变化有律,同时,孔子还以“有张有驰”的道理说明了随时应变的客观需要。他讲:“张而不驰,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这里所讲的“道”,自然也包括上述适时用刑的基本原则。

元末明初,社会不宁,犯罪现象严重,被明太祖视为乱世。朱元璋遵循古训,提出:“吾治乱世,非猛不可”的思想,形成影响明朝的“治乱世用重典”的治世思想。制定《大明律》,实行“重其所重”的原则 制定《明大诰》,从严惩罚犯罪

你知道西周的法律是怎样的吗? (三)

最佳答案西周法律制度:

(1)明德慎罚:西周将天与德、德与刑巧妙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以德配天”原则指导下的“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和“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

(2)吕刑:“吕刑”也称“甫刑”,记载了穆王命周王朝司寇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3)九刑: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指西周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

(4)礼刑关系:1.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一种积极的规范,而刑则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二者相辅相成。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此一法律原则始于西周。礼不下庶人是指庶人不可能按贵族的的礼仪行事。而“刑不上大夫”则指大夫贵族犯罪,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但并不是说士大夫就可以不受刑罚制裁。

(5)刑事立法:

A.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减免刑罚原则:三赦——老、幼、蠢。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三宥——过失、不知、遗忘;过失——生;故意——非生;惯犯——惟终;偶犯——非终。3.罪疑从轻、罪疑从重原则。4.宽严适中原则。

B.主要罪名: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贼(破坏礼法);芷(隐匿贼)。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罪:冠攘奸尻罪(聚众抢劫罪);盗(窃取财物);奸(盗用国家宝器)。3.渎职罪:惟官(畏权势)、惟反(徇私枉法)、惟内(为亲属徇私枉法)、惟货(贪赃枉法)、惟来(受人请托枉法——斡旋受贿罪)。

(6)民事立法:

A.契约:西周时有专门的官职管理契约事宜,称“司约”,并设有“质人”作为具体的市场管理人员;质剂,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傅别,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

B.婚姻: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C.宗法继承:嫡长子继承制。(商朝前期: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商朝后期:嫡长子继承制牢牢确立。)

(7)司法制度:

A.大司寇:西周时期,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为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诰四方”,实际负责辅助周王掌管全国司法工作。

B.狱、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

C.五听:一是“辞听”,二是“色听”,三是“气听”,四是“耳听”,五是“目听”,即运用察言观色进行审讯以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刑罚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酷斯法推荐的方法去处理。

女子超市不结账被抓--女子超市不付款

公安讯问笔录能作为刑事证据吗,公安局口供笔录能作为证据定罪么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