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翻案成功案例-刑事案件翻案期限多少
- 1、那些翻案的会不会真的就是凶手,只不过是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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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翻案的会不会真的就是凶手,只不过是证据不足? (一)
答当年刑侦人员不知调查过小孩子打架否,如果那两个小孩打过张玉环的孩子,或者经常打他的孩子,以张对家庭的热爱,护妻护子的性格,也难说失手真的杀了两个孩子,毕竟如今真凶未抓到,至少当年就没有找到可疑程度超过张的人,毕竟替子杀人的案件当今也有了。
疑罪从无罪犯有可能钻了法律的空子,希望警方侦查案件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不放过蛛丝马迹,穷尽一切手段固定证据,给犯罪分子不留翻案空间,还受害人公道,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不是没有证据而是证据不足,因为法院判决必须是以事实为依据,证据确实充分,证据不足可能会使一些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惩罚。
不是疑罪从严,而是疑罪从有,疑罪从有最大的好处不放过一个坏人,最大的坏处是有可能冤家枉一个好人。疑罪从无从大的好处是不冤枉一个好人。最大的坏处是放纵一大批坏人。疑罪从有或从无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不存在谁的理念先进与落后之分。站在不同角度选择不同理念。从打击犯罪保护群众当然选择疑罪从有,留有余地判决。从保护个体来讲是疑无,司法工作者最喜欢的,理念是疑罪从无,个人无需担责,但社会必须付出代价,但社会会答应吗,两难,这不是谁对谁错做事情。
杀人要有动机的,没有动机是不成立。虽然与被害人有矛盾,但这矛盾有必要杀人吗?人与人之间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矛盾,发生命案就找有矛盾的人,又有多少人赞同?
既然国家能无罪释放,说明确实是有证据证明不是他做的,只是还没找到真凶而已。国家能够主动纠错,大家就别再担心他有罪了。张被冤枉了那么多年,用同理心去想想,这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大半辈子过去了,你们还不让补偿,余生让他怎么过。
在这个案中,张玉环没有理由去杀俩个三四岁的小孩,一,张玉环跟死者家里没有深仇大恨,二,张玉环自己有个幸福的家庭,从这两点来说是什么动机的!那俩个小孩子的死,要么是自家人为了某些事杀的,要么是为情杀的,这是很有可能的!
在事情真相出来之前,不要把话说得这么死,也不要把一个人想的这么坏,更不要如此恶意的揣测人。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如果张玉环真是一个坏人就算了,万一他真是一个好人呢?到时,这些肆意抨击他的人,又该如何自处?
疑罪从无,试问如果他真是无辜的,这对他就太残忍和不公平了。 一个人默默无声地为自己抗争了20几年,终于获得了自由,这难道不是奇迹吗? 冤假错案绝对不是个例,这个事例会给正在绝望中的冤案中的人带来希望。这也是整个国家法治的进步,关系到你我每一个人。没准哪天你也会被列为嫌疑人,这些进步会保护每一个人。只要有一两个证据能充分证明嫌疑人是罪犯,为什么非得要完整的证据链?很多时候,特别是多年前,要搞到完整的证据链太难了!不能用十分苛刻的标准去呵护那些罪犯,让他们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比打工强百倍,让国家当冤大头,在真正的无辜受害者之家属心头再狠狠插上一刀!无辜受害者家属从未得到过赔偿或抚恤金,却还要眼睁睁看到罪犯获得国家巨额赔偿!太违背情理和公序良俗!
都是西方法律电视剧和宣传看多了,这样说吧,杀人这种命案公安机关一定是有合理怀疑和证据才会抓人,刑讯逼供冤枉好人绝对是极其稀少的案例,绝对比因为证据不足而逍遥法外的罪犯少多了。
几乎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所以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其实就是凶手,但疑罪从无就放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从疑罪从轻变为疑罪从无之后,冤假错案已经少了很多了。疑罪从无肯定是好事,因为放过一个坏人所造成的恶劣后果要小于冤枉一个好人并同时放过一个坏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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