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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知乎、初中生杀害6岁

2024-09-26 00:10 分类:死刑辩护 阅读:
 

3月10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一学生王某某遭霸凌,被3名未满14周岁的同学杀害埋尸的消息引发关注。3月17日,肥乡区联合工作组通报称,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18日凌晨,在王某某的父亲和代理律师全程见证下,对王某某的遗体进行了尸检。

3月18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邀请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在连线直播中,就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探讨。周兆成律师曾代理湖南操场埋尸案、河南“20年后学生打老师案”等系列案件。

周兆成律师(资料照片)

案情比较严重,作案手段残忍 属于重大影响力案件

问题1:截至目前,对遇害者遗体进行尸检,河北省公安厅介入调查意味着什么?您怎么看这起案件?

周兆成认为,这起案件很痛心,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被三个未成年人残忍杀害,并且埋尸,更让人愤怒的是,发生这样的事情后为了逃避警方侦查,还进行了伪装,最后在铁的证据面前终于将嫌疑人缉拿归案。很多人不解,未成年的孩子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非常令人震惊。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能追责?周兆成表示,从律师视角,对于这3名犯罪嫌疑人,是能进行刑事追责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对12-14岁未成年人犯罪,如果认为有追诉必要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是可以进行追诉的。也就是说,该案目前已刑事立案,3名嫌疑人尽管是未成年人,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未来也会被指控犯罪,他们将为各自的行为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下一步,未成年人保护、家属如何维权等都很值得思考,对此个案要理性看待。

关于河北省公安厅的介入,是因为这个案情比较严重,作案手段残忍,死者遗体遭到伤害,属于重大影响力案件。

周兆成说:“我认为这是一起个案,不具备普遍性,对逝者深表痛心,对这些嫌疑人作案后带来的严重后果很愤慨。希望通过华商报大风新闻对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一些探讨。”

现在孩子思想、身体发育等早熟 刑责的承担也要与时俱进

问题2:3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成年,我国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是如何规定的?“未满14岁”是“护身符”吗?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周兆成认为,主要是探讨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大家都知道,以前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便实施了犯罪行为,也不会被追刑责,通常是以14岁作为标准,这也被一些人当成了‘护身符’。但我国法律已对此进行了修正,已满12岁不满14岁,如果认为有追诉必要的话,是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所以,这几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惩。”

周兆成说,未来法学界探讨的是,12岁对责任年龄来说还是高了,可以再降低。这样《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不会成为作恶的未成年人的“护身符”,法律会进行严惩和打击。对于恶性犯罪,低龄不会作为免责条款。对于小朋友来说,都知道打人不对,这是认知问题,故意杀人是践踏生命,无论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法律都是不可能允许的。所以,对他们的处罚符合罪责一致原则。“现在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在当初制定法律时的未成年人和现在的未成年人,也是有差别性的,也就是说,现在孩子思想、身体发育等普遍早熟,刑事责任的承担也要与时俱进。”

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问题3:“子不教,父之过”,这3名犯罪嫌疑人的家长作为监护人,是否应该分担一部分责任?

周兆成认为,关于孩子教育问题,监护人是否担责,《民法典》已经有明确规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有管理责任,同时,被监护人出现问题,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这起案件中,监护人的责任是跑不掉的。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曾提出过禁止“连坐”,这是对刑事责任来说,“连坐”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但对民事责任来说,是可以“连坐”的,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就要承担责任。被害人家属可提出民事诉讼,3名嫌疑人家属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还有道德谴责,如网上所说,两名嫌疑人家属已经不知所踪,躲起来也是因为舆论谴责。”周兆成说,刑事是否担责要看家长是否存在事前知情或事后包庇等行为,如果没有这些行为,也不好伴随网友的愤怒过度解读。孩子发生这样的事,也是家长的悲剧。我们都应该反思发生这样的案件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但在反思的过程中谨防变成施暴者,网暴者最大的逻辑就是以自己的意志为标准,很容易带偏节奏。所以,官方目前也做了很多辟谣,没有消息源的说法多为谣言,希望大家不要传谣。

未成年人是非观塑造要靠家长和学校教育

问题4:著名法律专家罗翔表示,人性从来都是弯曲的,对于孩子最重要的是培养他们对人和对自己的尊重。法律能够做的就是对那些犯下严重罪行的人进行惩罚,只有通过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您对此怎么理解?

周兆成说,这些都是对法治的思考,从哲学角度看,人性本善还是本恶已探讨千年。“从律师的角度,我认为人性是本善的,变恶了是因为没有法律的制约。”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很重要。对于犯了错的人,法律会惩罚他,成人的世界里,法律强制性非常严格,但对于未成年人,法律没有介入的情况下,是非观塑造要靠家长、学校教育。

周兆成认为,这个案件的探讨,最后要回归到对于未成年孩子,我们不考虑极端恶劣、让刑法介入的前提下,往往校园霸凌发生时,当事人的家长是怎么看待的?霸凌在留守儿童里相对多发,青少年时期,更需要父母精神上的鼓励关怀。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家长,避免孩子被成年人伤害的同时,也要避免同龄人的伤害。对学校来说,不仅要防止外来的伤害,还要防止校园内的伤害,对于学生的伤害案件主动干预,不要等发生严重后果再处理。

霸凌相对犯罪行为程度较轻 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是犯法

问题5:对于未成年人长期对同班同学实施霸凌、敲诈勒索等恶行,有专家建议出台刑法修正案,您对此持什么看法?

周兆成认为,霸凌相对犯罪行为程度较轻,如在校园内欺负同学,包括精神和身体方面。“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如敲诈勒索,长期在校园作恶,就不是霸凌,而是触犯法律。”他说,未来还是希望法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门槛,对未成年人犯罪也是需要处罚的,降低年龄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善良的未成年孩子。有时候,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后果并不比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后果轻,甚至有的更严重恶劣,“本案如果不是被媒体曝光,真无法想象三个未成年人的恶行令人发指。”

加强普法教育对孩子的观念形成熏陶

问题6:如何遏制校园霸凌,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周兆成说,成人的世界分为守法、违法、犯罪三个维度,违法犯罪就会受到制裁。对于未成年人,发生在校园的霸凌,学校要加强监管措施,对于长期、严重欺负他人的学生甚至可以开除,让孩子有敬畏心,从而不敢欺负他人,校方不能息事宁人,或看家长态度行事。同时,如今校园内各处都有监控,降低了霸凌空间。此外,还要加强普法教育,让霸凌事件在学校环节中得到有效处理。

从家长角度来说,不光要关注孩子有没有被欺负,更要关注孩子是否有欺负别人,加强对孩子的管理,不去伤害别人。就像电影《第二十条》中,就是教导主任的儿子欺负同学,也一样会被处理。同时,家长还要做好孩子的心理建设,多听听孩子的心声,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状态。

从社会角度来说,要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环境,比如加强游戏、影视剧等规范,孩子对事物的分辨度相对较低,要让其明白现实生活不等于虚拟世界。最后,加强普法教育,可以让法律工作者多走进校园,对孩子的观念形成熏陶,增强法律意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欣 K25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知乎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酷斯法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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