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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同学时猝死!12岁学生上课晕倒死亡,该名学生真正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2024-09-25 01:25 分类:死刑辩护 阅读:
 

12岁学生上课晕倒死亡,该名学生真正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一)

12岁学生上课晕倒死亡,该名学生真正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12岁学生上课晕倒死亡,对于这名学生真正死亡的原因,现在正在调查之中。

据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死亡的学生叫芦某,今年12岁,是阜宁师范附属小学6年级某班学生。9月2日下午第三节课上的是语文课,16时50分左右,芦某将默写作业拿给语文老师查看,同时一起拿给老师的还有几位同学。老师正在批改芦某的作业时,芦某突然倒在讲台边上,老师采取急救措施并告知校领导,校领导随即到场,立即拨打120。救护车几分钟左右到场,将芦某送往阜宁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不过,在9月4日19时27分,阜宁县警方发布了通报:2020年9月2日下午16时50分许,阜宁县师范学校附属学校通榆路校区六年级学生芦某某(男,12岁),在教室上课期间突然晕倒,后被校方送阜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警后,阜宁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同班级同学、法医检验,查明任课老师无殴打等体罚学生的行为,芦某某具体死亡原因有待病理检。

显然,孩子死亡的原因并非是老师殴打,而是直接猝死的,至于猝死的原因,现在也在调查中,在日常生活中,猝死现象并不少见。那么,当我们遇到猝死的情况的时候,应该如何应对?

一般来说,在猝死之前,是会有一定的征兆的,如果是本来就知道自己有冠心病的人,一旦出现胸闷、憋闷、呼吸困难或者胸痛时,应将速效救心丸含在舌下做基础性的预防。如果我们身边的人出现猝死的现象,一定要进行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的一般的急救方式是,我们首先将病人平放在硬质的平底上,然后两手相叠按压胸部中央30次,最后口对口呼吸两次,一直不断重复这个过程,在等待救护车到来之前最好不要停止,这样可以帮助身边的猝死的人获得第一时间的救护,这个方法也会极大地帮助猝死病人度过危险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预防猝死,首先,我们必须控制好基础疾病,因为大部分猝死的病人,绝大部分都是冠心病、高血压的患者;然后,我们要避免过度疲劳和紧张;最后,一定要保证均衡的饮食。

【奇葩的“按闹分配”】 (二)

【奇葩的“按闹分配”】

近日,网络上曝出来这样一条新闻:一名女子在上海一出租屋内意外溺亡,法医已初步排除了他杀可能,死因可能是突发疾病。

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第二天从湖北老家赶到上海,表示房东必须负责。在派出所,死者家属列出了赔偿清单:承担死者家属在上海的全部食宿费用;承担死者孩子到十八岁为止的全部抚养费;一次赔偿60万元。

房东无法接受并表示他们只愿给2000元人道补偿。

面对痛失亲人又不懂法的家属,民警只能边安抚情绪,边普及法制观念。

要我说,死过人的房间人家不好卖也不好出租,房东这两千块都给得好冤!

有媒体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河南柘城县某中学,三名学生围殴一名同学,在理论的过程中,先动手打人的一位同学突然身子踉跄,向后退了几步倒在地上猝死。

按照监控视频记录,这位同学并非被踹倒,倒地前与他人没有挨在一起。可是,随后其家长到学校门口拉横幅“维权”,标语是“还我孩子命来”。

前段时间,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男子求爱不成跳江身亡,家属向女方索赔八十万。

陕西石泉的小王疯狂地追求小青,小青觉得小王并不适合自己,婉拒了小王。固执的小王认为小青或许是因为羞涩不愿和自己交往,就时常在小青经过的路上跟踪她,这让小青感到很是害怕不安。

今年3月小青恋爱了,与男友小张在一起时遇到小王。小王非常气恼,将二人拦住不让走,并冲上前抓住小张的衣领,让他说清楚和小青是什么关系。小青告诉小王这是她男朋友,小王情急之下用手推了小青的脸,小青便用手中的矿泉水瓶击打小王头部。

小张拦住小王,不让其靠近小青,小青趁机又踢了小王一脚。小王气急败坏,威胁要跳江。小青说:“你跳嘛,你跳嘛”。小王突然纵身跃下河堤,警察赶到后,找到小王时其已经身亡。

经法医现场勘验,小王因溺水窒息死亡。5月1日,公安局对小青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小王的父母向石泉县法院起诉,要求小青和小张赔偿其各项损失80余万元。

法院认为,事发时小青对小王的辱骂、殴打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过错。最终判决小青赔偿原告各项损失70281.90元。

这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可一些人说起这个判决,还会说:“人都因为你而死了,你赔点怎么了?”

看来,咱只能劝小青:“破财消灾吧。至少以后再也没人骚扰你了。”

这样的事件,新闻中也是层出不穷的。

一个46岁的男士在成都一家居店购买地板时参加了跳绳活动,该活动宣称“跳得多、返得多”,依据消费者单次跳绳数量来决定优惠力度。然而,该男士跳到第302个时倒下了。次日,他在医院不治身亡。商家愿意赔5万,但家属不干,向家居店索赔180万元。

2017年5月2日,当医生的杨先生准备外出,从14层进入电梯后,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抽烟,电梯内烟味很浓,出于职业敏感,他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结果,双方引发争执,随后老人突发心脏病去世。家属将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

法院的一审判决,以“死者确实是在于杨先生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的”为由,判决杨先生补偿家属1.5万元。二审纠正了这个判决,说是一审的判决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判决杨先生不承担任何责任,死者家属承担诉讼费,但是,后来,杨先生考虑到家属不幸失去亲人,愿意对家属捐赠一定费用。

2017年3月某小伙子强行穿越南京南站铁路,被正在进站的动车挤死。尽管南京南站已经尽到了救援的义务,甚至为了救他还拆除了部分站台,但是死者家属说要起诉铁路局要求80万元的赔偿。更不可理喻的是,评论里还有不少网友支持,认为“死者为大”。

这件事情后续如何,媒体没报道,但我们闭着眼睛就能猜到:铁路局应该还是赔了一点钱的。

至于“死哪讹哪”的新闻,就更是多了。

有些案例,真是看得人抓狂。

现实生活中,很多类似的事情就是以“和稀泥”的方式处理掉的。人们的想法都很简单:“你看,人都死在你那里了,你多少得赔点吧。”

实践中,无数起纠纷的调解结果,也都是在这样的心理基础上产生的。

对不守规矩然后死亡的人有“人道主义同情”我觉得是应该的,但我认为要求关联方对其进行“人道主义赔偿或抚恤”却是十足的耍流氓。

如果这种风气一旦盛行,那些不愿意赔钱的人,反倒可能被指“没有同情心”。

我有一个朋友,以前是做导游的。

她接触过这样一个老人:得了心脏病,但隐瞒病情成功报团。游览过程中,他不听导游劝告,一定要尝试剧烈运动,结果猝死。

家属把老人的尸体抬来闹事、谈判,旅行社、政府以“人道主义”为名,花了一笔钱打发前来停尸谈判的家属。旅行社虽然也觉得很冤,但还是很自觉地、自认倒霉地,主动尽“人道主义”责任,以求个息事宁人。

一个号称已戒毒成功的吸毒者怕自己又复吸的事情被家人知道,所以买了毒品以后就偷偷跑去邻居家里注射。刚一注射进去,他就口吐白沫了。邻居发现以后忙送他去医院,但还是来不及抢救了。

事后,邻居只能按乡规民约赔了他们家一副棺材钱,之后他逢人就说:“没办法,谁让我倒霉呢?”

某旅客,被仇人杀死在小旅馆。那个年代的小旅馆,就卖几个房间,收钱、打扫、清洁等等事务都是老板本人自己干,辛苦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钱。老板次日去打扫房间,发现了旅客的尸体,赶紧报案,但是,警方一直也没抓到杀人凶手。

人死了,但尸体总归要下葬的。家属找不到凶手,就跑去开小旅馆的那个老板家闹,闹了几天,小旅馆老板扛不住了,赔了几万块钱。这笔钱一赔,小旅馆也开不成了,直接倒闭了。

两个男生因为打篮球时发生冲突,后来发展到一个把另一个捅死了。捅人事件发生在校外,捅人的男生很快被警方抓获,但死者家属认为这事儿跟学校有关,把死者的尸体抬放到校门口,还纠结全村人包围了学校、断了学校的水电。全校师生被封锁了三天,后来,ZF出面调解,让学校赔偿了丧葬费了事。

在这些案例中,我们都不难发现:无过错方都有点冤,仅仅因为别人死在了自己眼前、自己地盘上,就得赔偿钱财。

法律没有明确要求无过错方赔偿,但他们往往会出于“人道主义”,给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偿,往往不是他们自愿做出来的,而是经不住家属纠缠、闹事,而不得不息事宁人的。

死者为上,是一种人文关怀,但是,死者并不必然有理啊!

这种现象,在交通事故中更是突出。

一个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明知高速路禁止行人通行但依然为了超近路闯进去,导致被车撞死……司机也得赔钱。

司机本人没有错,还因此事遭受到那么大惊吓甚至可能发生车损,谁又能为无辜的他负责呢?

见违规者死了,一片幸灾乐祸的“活该”声,可大家却普遍觉得关联方多多少少应该给死者一点抚恤,毕竟人是死在你眼前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便司机没过错,你也要赔偿10%的费用(整场事故损失总计百分之十)。

机动车撞到一个闯红灯的人,车辆没事,但人受伤住院,花费了共计十万元,那么机动车要赔偿不超过一万元。只不过,如果你买了保险的话,这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保险费也是你掏的)。

只有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损失的,机动车一方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假设有人来碰瓷,然后你来不及刹车把人撞死了,可以不负责。

但是呢,你得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来撞你的,如果没安装行车记录仪或记录仪没拍到对方的碰瓷行为,这事儿就变麻烦了。

每个人的出行,都可能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大家的路权是平等的。机动车使用人享受了便捷,客观上也占用了更多道路资源,且给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所以交通法规就更倾向于保护弱者(行人、骑自行车的人,等等),强制机动车车主交保险等费用,这可以理解。

法律规定,机动车主若是撞死人,即使自己无责,也要赔偿10%以内的费用,这费用也不是很高。毕竟,没多少人会愿意为了得到这10%的赔偿而置自己生命危险于不顾。

但是,法律规定是一回事,落实到现实中又是另一回事。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只要人被车撞死了、撞伤了,就可以找车主索赔。“反正你也不敢撞我”就成了很多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心中的潜台词。

某行人闯红灯被汽车撞了,汽车驾驶员无责,但也一样要报警、送伤者去医院检查、做事故鉴定等等,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最后即使认定无责,也可能还要赔偿10%。事故中违章应负全责的行人,却摇身一变成为了受害者。

实践中,对机动车违法违章的处罚要严厉许多,而对行人、非机动车却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于是,机动车车主在重罚下,倒是变老实多了,而行人、非机动车的违章违法却没能得到根本改善。

这种事情多了,有些人有恃无恐,甚至从此走上“碰瓷”的不归路。

“死了人都不赔,太没人性”这话,也要分语境的。如果有人找死,而事主无责且不想赔,也应该被鼓励。

“按闹分配”,大概是神州大地一大特色。

涉及到“死了人”这种事儿,就看“闹”得多大了。

你一闹,肯定就有好处;不闹,乖乖的,反倒只能收获同情。

就这样,全国各地到处有人闹,处处有泼妇打滚,尸体有时候反而成为了一种讹诈别人的武器。

一个人抬着家属尸体去某个地方闹,要到了钱;另一个人见了,开始后悔:“哎,我家人也死了,我当初怎么居然没去闹?”

就这样,明明都是没理的一方,竟觉得自己“没有闹”=“吃了大亏”。

是啊,当“闹”一场能得到物质鼓励,不闹就变成了“吃哑巴亏”。

这种现象,不仅仅体现在“死了人”的这种事儿上,其他领域也是层出不穷。

去办手续,资料准备不全,有关部门按规定不予办理,当事人开始“一哭二闹三上吊”,有关部门觉得这样“有损自己形象”,大手一挥给他办了。那些因为资料不全而乖乖回家补资料的“老实人”见了,顿时觉得自己不跟着闹一闹,简直太亏了。

钉子户,坚决不搬,到处去闹,最后反倒比乖乖拆迁的人家获得更诱人的补偿。

企业搞改革,因为技不如人被裁员了,企业按法律规定给足了补偿,但总有人觉得不忿,还是要去闹。这一闹,估计又能多赔几万。

能怪他们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果闹一闹后的“现实诱惑”在那里,如果闹一下大概率上能获赔,干嘛不闹?

要怪只能怪执行规则的人扛不住事儿,率先不认真落实规则,才使得“按闹分配”机制大行其道。

若不是“医闹”形势严峻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估摸着,还会有大把人把病人尸体抬到医院讹钱呢。

遇到不讲理的人,讲理的人为了不让自己进一步扩大损失,选择认栽、退让我完全可以理解,我不大理解的,便是毫无原则的“和稀泥”。

无原则地要求讲理者、守法者退让,只会让讲理者、守法者吃亏,让胡搅蛮缠者受益。

这种文化心理一旦盛行,只会导致社会形成一种风气:遇到事儿了,“横”字当先。不管有没有钱赔,先去“闹闹”。反正这世界就是“谁不讲理,谁得益处”。

一个“按闹分配”的社会,越守规矩的人越吃亏。以“和稀泥”的方式快速解决问题或维&稳,不过就是“治标不治本”罢了。

丁俊贵

2019年1月5日

辩论赛的问题 (三)

一,互联网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构成潜在威胁。互联网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内容虽丰富却庞杂,良莠不齐,青少年在互联网上频繁接触西方国家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这使得他们头脑中沉淀的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和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形成冲突,使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倾斜,甚至盲从西方。长此以往,对于我国青少年的人生观和意识形态必将起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于国家的政治安定显然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威胁。

二,互联网使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离现实,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不同,青少年在网上面对的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不仅满足了青少年尽早尽快占有各种信息的需要,也给人际交往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而且不必承担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责任。虚拟世界的这些特点,使得不少青少年宁可整日沉溺于虚幻的环境中而不愿面对现实生活。而无限制地泡在网上将对日常学习、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荒废学业。

三,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当前,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集中到两点,一是某些人实施诸如诈骗或性侵害之类的犯罪;另一方面就是黄色垃圾对青少年的危害。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调查还显示,在接触过网络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90%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

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当前,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集中到两点,一是某些人实施诸如诈骗或性侵害之类的犯罪;另一方

面就是黄色垃圾对青少年的危害。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调查还显示,在接触过网络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90%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

计算机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信息网络化的浪潮席卷全球。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目前的中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已经达到了9900万人,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1650万人,占19%。如此惊人的数字,实在让人震惊,具调查其中网络成瘾的患者达到250万人。据2001年统计,我国上网人数已达2650万,并以每年翻一番的增长,其中青少年占80%。网络已成为青少年学习、交流、娱乐的重要平台。但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也存在着让人痴迷的危险。青少年用户上网目的分为实用目的、娱乐目的、网络技术使用和信息寻求。超过50%的使用率的功能有网络游戏(62%)和聊天室(54.5%),其次是使用电子邮件(48.6%)。约50%的青少年用户有保持电子邮件联系的朋友;25.2%的青少年用户在聊天室或BBS上经常发言;37.6%的青少年用户使用ICQ与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联系。

所以说:“对没有成年人监护的青少年来说,国际互连网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

1.使自控能力差的同学沉溺网中,不能自拔,花费大量时间上网,从而影响学习成绩。

2.网络良莠并存,容易接触不良网页,如色情、暴力等。又因为学生常常容易受人影响、自控能力差、分辨能力弱,他们常常会因为网上不良内容而走上犯罪道路。

3.长时间上网容易造成大脑缺氧,从而造成精神萎靡、眼睛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容易造成近视。

4.一些长期长时间上网的学生容易产生孤独症,整天沉溺于幻想中脱离现实,而当他真正面对社会和人群的时候,就会因为想像和距离的问题产生退缩感,不敢正常与人沟通。

5.许多中学生因为打一些暴力游戏使自己模糊了真人与游戏对象的区别,常常无意识地模仿游戏来对待身边的人。

6.长期上网需要大量金钱,没有钱的时候,自控能力弱的人会采取违法的方式,不择手段地获取金钱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7.网吧这些上网的地方往往是无业游民、瘾君子、罪犯的藏匿地点,在这些地方逗留时间太久往往会出意外,或受人引诱。

8.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

9.互联网使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离现实,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

10.青少年在充分享受着网络时代的快捷与方便的同时,其身心也正承受着网络负面效应的煎熬。信息网络对于玩酷追星、宣展自我、极富好奇心和冒险精神的年轻一代而言,是一个“挡不住诱惑”的新奇世界。由于网络技术尚存在着一些不成熟、不完善之处,加之网络管理、规范的相对滞后,信息网络对青少年网民心理的负面作用也日渐凸现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是需要我们审慎对待的。

11.一些青少年网民过分迷恋与网上的“ 人——机”式交往,爆炸般的网络信息,会加大青少年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引发“信息污染综合症”等心理障碍。

12.长时间的上网会使一些青少年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产生对网络的过分依赖心理,成为“电子海洛因”的“吸食者”,染上“网成瘾症”等心理疾病。患者的行为与吸毒成瘾类似,一接触因特网就兴奋异常,没机会接触就寂寞难耐。可见,网瘾问题的心理危害不容小视。

13.青少年的自制力、理性发展都还未达到成人状态,所以很难控制自己,容易导致网瘾问题的出现。

14.互联网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构成潜在威胁。互联网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内容虽丰富却庞杂,良莠不齐。

15.互联网使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离现实,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不同,青少年在网上面对的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不仅满足了青少年尽早尽快占有各种信息的需要,也给人际交往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而且不必承担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责任。虚拟世界的这些特点,使得不少青少年宁可整日沉溺于虚幻的环境中而不愿面对现实生活。而无限制地泡在网上将对日常学习、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荒废学业。

16.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当前,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集中到两点,一是某些人实施诸如诈骗或性侵害之类的犯罪;另一方面就是黄色垃圾对青少年的危害。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

17.据一项调查显示,不少的中学生成了小“网虫”,沉湎于网上,将90%的时间用到网络游戏上,做了网络的俘虏,为网络所累,痴迷于“网吧”、 “聊天室”不能自拔。据2000年4月《广州日报》报道,一名15岁的中学生为了上网玩“随心所欲”网络游戏,竟然杀害自己的表姐,以达到占有她电脑的目的。青少年沉浸到网络的虚拟化生活空间中,容易患上“网络上瘾症”,“网络疏离症”等新型的精神性疾病。一旦回到现实社会就产生一种孤独感,成天高唱:网络是我家,我的眼里只有它。这样对心理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在生理上小学生正处于快速发育时间,但是他们一上网就是四、五个小时,不仅眼睛超负荷运转,危害视力。对青少年的身体也有不良影响。

事例: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1)青少年上网首先的一大危害就是会影响视力。据统计,经常上网的学生中近视的比例大约占60%。第二大危害就是电脑所释放出来的辐射,具有相当强烈的危害。

2)因为沉迷于网络而放弃学业、离家出走、甚至是犯罪事件时有发生,两名中学生因通宵上网而在铁轨上熟睡被轧死,17岁的少年因网上的几句玩笑而话赶到百里之外的网吧行凶,几名中学生为上网而十几天彻夜不归,还有不少青少年因痴迷上网而荒废了学业……

3)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 警方缴获军用手枪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4)案例二 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柳也因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送着一支枪!全体参战干警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来枪支呢?他们决心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为能何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出战,于 4月26日深夜包围制枪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逮捕归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对了,这位哥们,要这种东西作什么。

两名未满18岁少年为解乏闷将五旬乞丐折磨至死

两个不满18岁的退学少年,凌晨从游戏机室出来后为找点刺激,竟将一名年约50多岁的乞丐“折磨”得奄奄一息,方才心满意足地离去。男乞丐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两名少年已被刑事拘留。

男乞丐受尽折磨次日死亡

3月13日7时24分,韶关仁化一名群众路过仁化桥底时,发现一个男乞丐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生命垂危,立刻报案。

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将乞丐送到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该男子于次日早晨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男乞丐是外力殴打所致,属他杀。死亡原因查明后,仁化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此案。经过一天一夜的侦查,终于找到了破案的线索,将不满18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陈某抓获。

朱某和陈某交代:案发当晚,两人在游戏机室玩耍,凌晨4时左右,他们从游戏机室出来后觉得很闷。此时,正好看见有一个年约50岁左右的乞丐坐在路旁边,两人决定拿他“解解闷”。两人走到乞丐面前,开始拳打脚踢,接着又拆了公园里的竹子,并抢过乞丐的酒瓶和砖头殴打他。打完后,两人还不过瘾,又取下乞丐身上的棉花烧他的身子和头发,直到把乞丐弄得奄奄一息,方才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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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7名辍学青少年组成三个抢劫团伙

17名辍学少年组成3个抢劫犯罪团伙,自2004年6月以来,在梅河口市、东丰县、辉南县疯狂抢劫出租车司机、中小学生、商店、行人财物,9个月作案12起。3月9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将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3月7日20时,梅河口市出租车司机蒋某被4名要去黑山头镇的少年乘客用砍刀逼在脸上,抢走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又强迫蒋某将他们送回市区。3月8日20时,出租车司机王某被4名少年乘客在黑山头镇附近,抢走现金100余元。出租车司机连续被抢的事迅速传开,很多的哥担心出事,晚上都不出车了。

3月8日,梅河口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3月9日12时,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曾某、徐某抓获。经进一步工作,又将李某、宋某、韩某抓获。经审,5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由17名青少年组成的3个抢劫团伙,自去年6月共抢劫作案12起的犯罪事实。

这些嫌犯中,最大的22岁,最小的15岁,均缀学在家。2004年6月19日,李某、宋某、韩某等5人商定到东丰县抢劫,他们乘坐两辆出租车来到东丰县二百货一商店,见只有店主夫妇在屋,便掏出匕首将店主夫妇逼住,用电话线把他们捆绑起来,抢走影碟机、香烟及现金,折合人民币3000余元。宋某还威胁店主说,如果他们中有人出事,就找店主儿子算账,并拿走店主儿子的相片。

目前,曾某、徐某已被刑拘,李某、宋某、韩某被东丰县警方解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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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算陈年旧帐 杀仇人消心头积怨被抓

因小时侯被他人欺负,怀恨几年后,一名15岁少年伙同他人将“仇人”杀死。案发后,南宁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3月11日晚11时,南宁市边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北际路某超市旁的一家桌球室里,一青年黄某被一伙小青年持刀追砍,黄某想跑回家但在其家门口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3月12日下午,专案组得到可靠情报,发现嫌疑人吴某等人在南宁市中华电影院前出现。侦查员立即跟踪,在民生路与新民路交叉路口抓获5名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5人供认出指使他们去追砍黄某的是才15岁的王某。当晚,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桥附近的一房间内,办案人员将王某抓获,王某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他小时侯经常遭被害人黄某欺负,几年来一直怀恨在心,他是想报复才召集了吴某等人杀死黄某的。3月13日晚,南宁市永新公安分局依法将王某等10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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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勒死88岁老妪后上学 老妇曾视其为祖孙

3月13日15时10分许,辉南县样子哨镇偏远屯人和卜社农民唐庆有向镇公安分局报案称他的奶奶唐李氏头朝下死在自家水缸中。经走访,民警了解到大椅山镇初中二年级学生韩某与死者关系密切,曾在死者遇害前去过其住处。

得知这一线索后,分局副局长张春宝和民警王新汉马上驱车赶到这所学校将韩某带回突审,并在他身上发现752元现金。警方由此为突破口,终于让韩某交代了犯罪事实。据其交代,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今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还给一些零花钱,关系非常好,如同祖孙一般,韩某便成了老人家里的常客。3月12日11时许,韩某来到老人家玩时,恰巧看到老人正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塑料绳将老人勒昏,抢走现金1000余元。当他要离开时,发现老人嘴里还吐着哈气,便用绳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后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仍入水缸中,并用棉被盖好逃走。韩某拿着1000多元钱打出租到县城朝阳镇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当晚回家后安稳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早晨若无其事地上学去了。记者3月16日了解到韩某已被刑事拘留。

行凶少年背后的特殊家事昨日下午记者在样子哨公安分局张春宝副局长的陪同下驱车来到韩某家。韩某76岁的爷爷韩纯义长叹一声告诉记者:韩某4岁时父亲便与亲生母亲离婚。1年后,父亲与另一女子结婚。他7岁时,父亲把韩某的继母杀死,因此被判死缓。此时,韩某只好和爷爷一起生活。韩某学习成绩不错,同年组160多名学生他的成绩占60名左右。连连发生的家庭不幸使老人感到很苦恼,他无法想像孩子将来如何面对。

万人小镇22名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

样子哨公安分局局长李继范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未成年人犯罪在该镇非常严重,也成为当地的一大治安隐患。他经过6个月的调查发现,当地未成年人犯罪非常严重,2001年该镇发生98起盗窃案件,一名姓卢的未成年男孩就干了49起。如今,分局掌握至少有22名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这些孩子中,只有2名有父母在身边,其他的都是父母离婚的,或外出打工的等特殊家庭环境。这22名未成年人占全镇违法行为的40%。他认为许多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有着直接关系,学校和社会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相关部门更应给他们一些温暖,让那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215年中国10大教育新闻? (四)

1、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问题成焦点

事件回顾:2015年6月9日,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坎乡发生了举世震惊的4名留守儿童自杀身亡事件。近年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两个新的教育边缘化群体:被称为“流动儿童”的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随迁子女,以及他们留在农村家中的孩子——“留守儿童”。后者相对前者“能见度”更低,近一两年才引起广泛关注。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全国17岁以下流动儿童为3581万,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这两个群体总数约一亿人。据教育部统计,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流动儿童1277.17万人,农村留守儿童共2126.75万人,合计为3403.9万人。民间组织发布的相关调查显示,按照留守儿童的总数测算,全国约有1793万农村留守儿童一年只能见父母1~2次;约有921万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父母”。毕节事件之后,留守儿童问题成为社会焦点,对此及其呈相互转化关系的流动儿童问题也引起广泛讨论。

获选理由:毕节留守儿童的悲剧,意义远远超过了自然灾害和一般的突发事件,也远远超过了毕节市和贵州省;它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群体令人不安的悲催缩影,是整体性社会治理失灵的一个爆点。它揭示的,是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的缺位,是乡村教育、乡村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失败;需要通过调查、研讨、政策倡导、实际干预等多样化的社会参与,持续地关注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并探讨其解决之道。

2、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事件回顾: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全面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完善机制、城乡一体;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创新管理、推进改革;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二是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三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四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获选理由:首次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钱随人走”预计将惠及1300多万农民工随迁子女,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此外,3000万寄宿制学生、1200万左右民办学校就读学生、500万左右小规模学校的学生、特殊教育学生也将受益。

3、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启动

事件回顾: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指出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计划》明确抓好8方面举措:一是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二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三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四是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五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六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七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八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获选理由: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教育近年来引发关注,师资建设是发展农村教育的重中之重。由于教师老化、难以更新补充,许多村小、教学点处于教育质量低下、难以为继的困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备受期待,能否实现“底部攻坚”还有待实践验证。

4、中职教育免费政策推进

事件回顾: 9月,甘肃省公布《关于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全免学费政策;河南省也从今年秋季学期正式对全省各类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此外,海南省等中职教育免费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5年起对公办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规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获选理由:尽管关于中职教育的办学效益与免费政策的效果,近年一直存在着质疑和争议,其免费范围与力度仍在不断扩大,今年部分省市进一步推出全面免除学费新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要性毋庸置疑,加大财政投入是为达到该政策目标的基本保障;但也亟需提高中职办学质量,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加强监管评价,解决当前职业学校布局混乱、办学质量低下、校企合作薄弱等诸多问题。

5、校园暴力事件

事件回顾:2015年,校园恶性暴力事件,尤其是女生暴力事件频频曝光。3月,中国女留学生在美国洛杉矶遭同伴绑架被围殴事件震惊华人圈;5月,江西景德镇市乐平市十里岗中学多名女生殴打一女生,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一女生遭多名女生剥光衣服殴打并拍照上网;6月,江西省永新县吉安永新初中一群初中女生暴力殴打一女生视频又在网上广为流传;11月,重庆荣昌区法院审理一起女生因太邋遢被宿舍5名室友打成十级伤残案件,同月,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第二中学8年级女生6分钟被同级同学打38记耳光……

获选理由:校园暴力事件虽非一时一地之事,可能是随着网络等信息传播渠道扩展、方式多样化而曝光更为频繁,但并不意味着该问题就不需要解决。除对校园暴力问题及其趋势需进行深入研究外,家庭、学校及至社会所付的责任不能缺位,法律干预也有待完善。

6、青少年学业压力与负担问题引关

事件回顾:9月,吉林一名复读女孩因成绩不理想跳楼。11月,河南南阳市一个15岁的初中生竟然猝死课堂。据悉其头天晚上写作业写到12点多,早上6点20分起床。同月,河南鹤壁市山城区一个13岁女孩疑因学习成绩差被亲妈打死。《中国教育报》后续关于孩子睡眠时间的调查讨论显示,6-12岁学生睡眠不足率为74.2%,13-17岁为81.1%,18岁及为16.2%;作业成主要“睡眠杀手”。相呼应的是,美国《大西洋月刊》12月号封面报道了“硅谷自杀事件”,称硅谷中心的巴洛阿图从去年10月至今年春天,已有4名高中学生自杀,其中3名是华裔。这些学生成绩优异,有的拿了全A。据该刊记者调查,自杀主要因素是压力:来自父母、老师以及他们自己的压力,不仅要学习成绩优异,在其他一系列活动中也要表现优异;种种压力让这些孩子感到非常劳累、难以胜任、极其孤独。

获选理由:实施“素质教育”、“新教育”……已有相当年头,倡导减负力度也不小,然而青少年学业压力与负担却一直仍是问题。为何减负始终难以实现,学生因学业而猝死、自杀的现象依旧不断,值得我们反思。

7、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事件回顾:9月,人保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此次改革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

获选理由:此次改革旨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针对现有职称评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如教师评聘合一的改革,有助于职位和贡献对等,调动优秀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校长职级制改革,则是“去行政化”的改革,可以使校长更加关注学校和学生,有利于校长的专业发展。目前农村教师的职称评定相对处于弱势,此次的职称评定改革也提出要向农村教师倾斜。

8、高校腐败与治理问题惹争议

事件回顾:12月初,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通报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北京邮电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11月,中国传媒大学从党委书记到副科长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规用车、办公“超标”等问题被“连锅端”式处分的新闻引发热议。据《河南商报》记者粗略统计,十八大以来,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就有50多起;而今年以来,中纪委共通报涉嫌违纪的高校领导干部32名。从招生录取到后勤基建,从物资采购到科研经费,从校办企业到学术诚信等领域,高校腐败问题和治理失灵的现象不断。6月北大清华两大名校抢生源的闹剧、复旦签确认书而失信未录高考状元,5月复旦大学新版官方宣传片被指抄袭日本东京大学2014年宣传片、7月武汉大学录取通知书被质疑“撞脸”人大等等新闻均折射出此类问题。

获选理由:作为教书育人的最高学府,“象牙塔”中腐败难禁、治理问题频发。然而我们不能见怪不怪,不以为然,而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抓住这些事件作为深入改革的契机,将教育腐败和出现问题的重灾区转变为率先改革的实验区,亡羊补牢,开展实质性的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教育腐败和治理问题,重建教育的公信力。

9、民间教育创新蓬勃发展

事件回顾:4月,由民间组织自行发起的“LIFE教育创新首届峰会”上,众多自下而上的教育创新案例集中亮相、相互交流。该平台分享了历经一年多调研、专家筛选的来自基层学校、老师、家长、学生、政府、企业和公益机构的教育创新案例,包括实施“低控制下的学习”深度学科整合的泉源高中实验班,在农村地区尝试通过“半天授课制”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的山西省新绛中学,以培养全人为目标、进行全课程改革并实现跨学科主题式教学的北京亦庄实验小学等。12月,新校长杂志社主办的“中国教育创新年会”、北京师范大学等主办的“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博览会”也陆续举行。

获选理由:在中国,无论是从国家自上而下的教育改革层面,还是自下而上的局部的非制度化的自主创新和探索层面,教育改革创新正在进入一个非凡的活跃时期。在这个历史性的转折,从满足基本需求到追求好的教育、理想的教育,就意味着我们要走向以人为本的教育,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为生活做准备的教育,为生活重塑教育。民间教育创新的勃发让我们看到新的希望。

10、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

事件回顾:2015年5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改变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和部署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格局正式上路。9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教育局、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综合试点单位,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沈阳市教育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西北大学为单项试点单位。

获选理由: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但如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的新型关系、如何将教育管办评分离从纸上蓝图变为现实等问题还需进行深入探讨。

(本文来自21世纪教育研究院)

警方通报12岁学生上课晕倒死亡,校方对此有何表示 (五)

9月3日,江苏盐城的各大朋友圈都在传“盐城阜宁县某小学的一位老师将该校六年级一位男生打死”的谣言,经警方调查后证实,该学生并未受到老师任何形式的殴打和体罚,其死亡与老师无关。

经警方调查,事情的真相是该学生将默写的作业拿给语文老师检查,同行的学生还有很多,老师批改该同学作业时,该同学突然倒在讲台边上,老师当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告知校领导,校领导随即到场,立即拨打120,不幸的是,这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根据学生家属的说法,该学生的身上有大量的淤青,而且学校并没有及时拨打120,是在事发后孩子父亲赶到后,才拨打电话送去医治,错过了抢救孩子的最佳时机。这一说法真是实与否,还有待考证。

很明显,家长的这一说法矛头直指学校和老师。但生活在法治时代,任何事情都要讲究证据,真相没有查清之前,不要被舆论误导,要有法律意识,维护网络秩序,切不可在不明真相前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暴力”。

这位学生的死因我们目前还不知晓,也不能排除病理原因。我们也理解家长不能接受这一事实的原因,毕竟这样一个健康的年轻生命就这样结束,的确有许多可疑的地方。

不过很多疾病都不是外露的,在年轻人身上也会有所体现,学生在课堂上猝死的事件也屡有发生,如果排除老师的责任,那么问题就可能出现在孩子本身,孩子死前身体状况是否真的良好,我们不得而知。

当然了,事实的真相还在调查,我们不能听信任何谣言,如果最后真的是老师和学校的责任,相信法律会给孩子家长和我们一个公道。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殴打同学时猝死。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在厂里连续长时间加班后,过度疲劳,晚上回家睡觉后就在家猝死的,厂里不需要付责任吗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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