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的解释。职务侵占中的非法占有的认定
职务侵占罪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审查认定?
企业高管、村官等群体职务侵占罪当中如何审查认定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一,要看行为人是不是具有民事权利基础。比如股东或高管公开挪用单位资金占为己有,理由是自己曾给单位垫付过资金或单位应给予行为人的分红。具有民事上权利基础的不应认定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具有民事权利基础的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要注意这里的民事权利基础不代表行为人的利益主张就能确定的得到民事法律上的支持。
·第二,要看行为人占有使用处分单位财产,单位是不是明知或者是默许。比如公司明示或暗示高管用高管的个人账户代发工资奖金、报销员工的费用等等、支付日常接待等等。比如公司同意分公司经理包干负责,在完成包干的业绩要求之外利益分配归分公司经理自己说了算等等这种情形。总之单位明知默许的就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三,要看行为人是以公开的方式还是虚假隐藏的方式挪用单位资金。公开的方式同时具有归还能力或归还行为或归还意愿的就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应认定挪用资金。
·第四,要看是不是存在公开合法程序的授权或表决。比如村集体通过公开合法程序改变上级确定的征地补偿指导分配方案,使村集体利益减少,村民利益增加的行为。比如村集体通过公开合法表决程序同意或者授权村官处分集体财产、对外处分财产或签订合同,同样也经过了公开合法的表决程序的。这些情况即便村官使他人或者自己获利也不应认定非法占有的目的。
是本人结合司法判例和我自己的职业经验所做的总结,供大家参考。提醒大家不要对号入座,一定要结合具体案件找专业律师对你的案子进行研判。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的解释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