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公司的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皮包公司的法人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东县平山金喜郎皮具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东市监处罚【2023】第1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东市监处罚【2023】第145号
处罚事由:
经查明:惠东县平山金喜郎皮具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截至2023年03月03日才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个体异常名录的移除。该店未进行2020年年度报告公示,于2021年7月14日被企管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进行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于2022年7月18日被企管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东县平山金喜郎皮具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余小玲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08
公示截至期:
2026/05/08
处罚机关: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皮包公司的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酷斯法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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