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借贷利息如何开发票~企业间借贷利息怎么开发票
有小伙伴问:企业之间互相借款,开的专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搞懂一个问题:
企业之间的资金划转占用,属不属于贷款服务?(包括母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占用,并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
回复:
企业之间的资金划转占用属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增值税。
利息支出应该取得什么样的发票方可税前扣除?
需要至少满足2个条件:
1.发票合规
按照规定填开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发票税率,金额等信息。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利息公允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1)金融企业,为5:1
(2)其他企业,为2:1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向银行借款,取得利息专票能否抵扣进项?
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借贷,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属于贷款服务,即使取得了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增值税。
相关政策规定:
(1)财税【2016】第36号文件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三点: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小编公司是一家做电商企业,由于资金周转需要,从银行借款2000万元,4月份在支付利息费用的时候,取得了银行开具的“利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106万元。要怎么做财税处理?
首先,这张专票肯定是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的。
其次,建议专票认证后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1)猫叔公司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6万元
(2)认证后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万元
企业之间借款,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营改增之后,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属于贷款服务,货款服务不能抵扣增值税,所以即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借出方企业就利息支出,可以自行开具或者找税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有人会说这不就超经营范围开票了吗?
企业发生超经营范围业务,只要有真实的经营业务,并且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发票由真正的销售方开具就不属于虚开发票,而属于合规的发票。
比如,猫叔公司是做电商的,贷款业务并不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内,但是由于资金充足借给了A公司一笔资金,双方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取得了利息收入,这个时候猫叔公司是需要就这笔利息收入开具发票给A公司的。
注意!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不可避免会引起税局稽查人员注意的,纳税人必须是真实业务,真实开票,否则必定会带来涉税风险。
小编再补充一个知识点: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未取得发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地方口径】
我们看下以下几个地方税局的回复:
【江西国税】
问:由于银行业务量大,如果全部开具发票的话,工作量太大,既然营改增后贷款服务和相关的顾问费、咨询费等不能抵扣,可否不开具发票?
答: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九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内容应当与实际交易相符,且不得有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
《天津市国税局.2016汇缴热点政策问答之二》
问: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需提供哪些凭证可以税前扣除?
答: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借款利息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金融机构利息结算单也暂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的手续费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综上,纳税人实际发生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之间)及手续费应取得发票,须凭发票税前扣除,当地如有特殊规定的可按其规定执行。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公司间借贷利息如何开发票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酷斯法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