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罪判三年有期徒刑.什么罪判三年起步
大家还记得2018年11月28日
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吗?
因坐公交错过站,
乘客强行要求下车并与司机发生激烈冲突,
导致车辆失控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
继而冲上大桥路沿、撞断护栏后坠入江中,
车上15人无一生还。
而在椒江,
也发生了一起
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
今天(6月11日),
这名抢夺公交方向盘的女子被判刑。
2020年初,一段公交车上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被椒江民警发现。视频里,一名女子在行驶的公交车上与司机大打出手。公安随即展开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张霞(化名)。
事情发生在椒江105路公交车上。
公交车到达晨光村站点,张霞一边下车一边指责邹某。邹某气不过,嘟囔着说:“没钱坐什么车”。这句话再次激怒了张霞。张霞气上心头,复而上车甩了100元在邹某面前,邹某挥手挡开,争吵、推肩膀、扇耳光、拍脑袋……双方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一位女乘客连忙上前劝阻,将两人分开后谨慎地隔在中间。
邹某继续驾驶车辆。车子刚起步几秒,张霞意识到自己过站没下车火攻心,一边大喊,一边用手越过及腰高的安全门,使劲拉拽方向盘。此时邹某紧握方向盘控制住方向,同时紧急刹车强行制动,一女乘客拦腰抱住张霞拼命阻拦,最终公交车滑行几十米后停车。
此事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车上十几位乘客都心有余悸。天色已黑,公交车在滑行的几十米过程中,发生了一定偏移,同向车道前后极近处有公交车、私家车、电动车在行驶,一旦发生碰撞或是倾覆,后果将不堪设想。张霞的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月27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张霞提起公诉。6月11日,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宣判:张霞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检察官提醒
公交车司机的驾车行为事关整车人以及路上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危。国家已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对妨害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行为进行规范,加大惩处力度。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广大市民应当加强安全乘车意识,理智出行,如遇支付出错或错过站点等突发情形,可适当求助其他乘客,万万保持克制、冷静,切勿作出滋事干扰司机、甚至抢夺方向盘等极度危险的行为。其他乘客如遇上这种情形,应勇于上前及时制止。
台州晚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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