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诈骗集团员工判刑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对一个盘踞在境外的犯罪集团提起公诉,他们的作案手段也被一一揭露。
2019年10月,被告人杨某、瑞某等人共同出资,在境外成立白金公司,他们招募成员并安排他们偷越边境至窝点,担任所谓“键盘手”的角色,实施诈骗活动。上班要没收手机、身份证、还不能向外人透露工作内容,如此反常的规定,就是诈骗团伙为了管理成员而定下的所谓公司制度。
以杨某、瑞某等人为主的境外诈骗团伙以“伪装成高富帅诱导投资”及“裸聊诈骗”为主要诈骗方式,从事境外诈骗活动。而本案的34名被告人,其中很多是同乡关系,因没能抵挡住诈骗团伙的高新诱惑,最终成为了法庭上的被告人。
最终,法院对本案作出裁决,杨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获刑并处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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