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研一学生凌晨在宿舍猝死,死者家属该向谁追责?
- 1、东南大学研一学生凌晨在宿舍猝死,死者家属该向谁追责?
- 2、大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性
- 3、山东女生宿舍猝死,家属称曾向校医求救,学校在此事中有哪些责任?
- 4、东北大学一大学生为何在宿舍猝死?
- 5、东南大学一学生在宿舍猝死,致其猝死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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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一学生凌晨在宿舍猝死,死者家属该向谁追责? (一)
最佳答案东南大学研一学生凌晨在宿舍猝死,死者家属可以向学校索要精神赔偿。
现在的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这一次在东南大学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一名研一的天之骄子在宿舍里离奇死亡,警方介入调查后得知这名男子也是因为身体原因导致心源性猝死,所以才会死亡。希望每一名辛辛学子在生活中都能够保重自己的身体,可以选择参加适当的体育锻炼,这样可以让自己的生活更加规律,避免产生猝死情况。
1、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东南大学一名研一学生在一个平常的早晨突然出现了心脏骤停的情况,同学在发现情况的时候,这名学生已经死亡,在出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学校没有及时的通报给家长,而是选择将这名死亡学生的同学遣返回家,由此可以看出在这件事情中很有可能存在着一些其他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避免意外情况的产生。
2、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应该负哪些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8款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依法承担责任。如果是突然发生的学校则不用承担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学校是没有刑事责任的,但是将同学遣返回家的做法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3、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中,这名男子的死亡与他平时的学业压力分不开关系,作为当代大学生来说,在生活中应该少接触一些数码产品,专心于学术研究,当然也要保证合理的分配时间,只有保证充足的休息才有更好的精力去进行学术钻研。
大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性 (二)
最佳答案在21世纪整个科技发达的时代,人们越来越注重提高生活质量,但与此同时,我们身体健康却大不如从前,尤其大学生,经常熬夜,面对很多压力,有很多身体健康问题。
我们常常会在网上看到某某大学生因熬夜猝死,有人说这是一个好时代也是一个坏时代。在这个时代,只要自己的身体健康平日里踏实,认真往往都能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所以对我们来说,尤其对他学生来说,如此年轻,更应该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保护自己的心灵让自己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不管发生什么都有足够的勇气,有足够多的底气迎接生活中的一切风风雨雨,我们也常说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健健康康的那么你就不是一无所有,其实已经拥有太多了。
而作为大学生,我认为更应该注重身体健康认识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平时少吃油炸食品,少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不要经常点外卖,多吃主食,尤其是女生,不要为了减肥过于激进不吃主食,还有好多不吃晚饭还有很多学生,因为早上起不来而不吃早饭,其实这样都很伤害身体的,现在还年轻,你觉得没有什么等你到工作了,就会发现好多毛病,到时候后悔都晚了。
所以作为大学生应该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吃饭,不要经常熬夜,平时也不要天天在宿舍躺着,有时间多出去运动运动打打羽毛球散散步,周末也可以几个人,一起去爬爬山,姐姐他自然呼吸新鲜空气所以作为大学生应该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吃饭,不要经常熬夜,平时也不要天天在宿舍躺着,有时间多出去运动运动打打羽毛球散散步,周末也可以几个人,一起去爬爬山,姐姐他自然呼吸新鲜空气你会发现生活还是很美好的。你会发现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我们都知道,大学生每年都有体测,而我们也会发现,自己体测一年不如一年,所以我们平时更应该加强锻炼,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注重身体健康是我们每个大学生应该关注的!
山东女生宿舍猝死,家属称曾向校医求救,学校在此事中有哪些责任? (三)
最佳答案 山东省一大学发生了一起女大学生意外身亡的事故,这名女生年仅20岁,是大学法学院的一位大二学生,正在准备期末考试相关事宜。事发当日突然在宿舍内晕倒,舍友第一时间向校医院求救,平素没有基础疾病,没想到就这样身亡了。
学校给出的结果是猝死,并没有具体的原因。而学校以防控为由拒绝家属进入学校。十天之后,学校后勤处工作人员竟然表示校医院属于第三方外包,不属于后勤管理,因此学校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那学生在宿舍猝死,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八款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学生宿舍楼外死亡学校是否有责任: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3、学生的死亡不是因为学校的过错造成,而是其他人造成的,则由责任人直接承担。4、学校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直接侵权人承担的直接责任。
监护人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不能当然转移给学校。监护人如果将其监护权利、义务及职责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他人时,必须有明确的约定。不能基于学生进入学校学习的事实而做委托的推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管理、保护义务,而不是监护义务。学校未尽相关义务时,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用的责任。学校承担责任,并不免除造成他人损害的未成年学生之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学生猝死在宿舍内学校是有一定的责任,但具体的责任还需要根据学生猝死的原因来划分。
东北大学一大学生为何在宿舍猝死? (四)
最佳答案面对媒体记者采访,方女士在28日下午痛苦的表示“我最想知道孩子入学三天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方女士的儿子叫方伟(化名),9月12日到东北大学报到,报道后学校开始对学生组织军训。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5日早上六点左右,舍友呼唤方伟上课,却怎么也叫不醒他,辅导员检查之后,马上打120,当救护人员到来检查后,方伟已经失去生命迹象,永远告别人世。方伟高考前体检和进入大学入学体检都没有发现健康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三天时间在学校发生了什么事呢?有没有遭遇校园欺凌?警方通过调查和法医检验排除他杀的可能性,但是无端丧命,让方女士无论如何难以接受该结果。
方女士9月15日早上6点40分接到大学辅导员电话,一家人在下午乘飞机急匆匆赶到沈阳,一直到18日,由一名大学理学院王副院长陪同并进行沟通。方女士希望见一下大学主要负责院长,但最后没有如愿。
云南耀律律师事务所杨柱律师分析认为,导致方伟丧命的原因可能出自两方面i:一方面是军训期间的高强度运动引发方伟突发疾病,另一方面是自杀。但是入大学仅三天,同学之间没有产生重大纠纷的时间,在没有受到校霸欺凌或者其他重大外力影响下,方伟自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方女士表示儿子性格开朗,在初中高中时和同学相处的都很不错,不存在自杀倾向。自杀或者他杀都被排除,剩下的只能是意外死亡,遗憾的是尸体已经被运回江苏火化,无法确定真正原因,律师表示,如果方伟确系器官病变导致死亡,那校方应该承担一些道义上的赔偿事宜,毕竟,学生是在学校宿舍失去生命,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学校都不可能推卸的一干二净,虽然这件事属于意外。有媒体采访王副院长和方伟的辅导员,两人都表示案件正在调查当中。从整个事情分析来看,此案90%属于意外,不必过于质疑或者渲染其他原因。
生命有时候十分脆弱,甚至与年龄无关,能够主导健康的是自己体质和精神意志。对于方伟,没有走完人生之路,人们只能表示遗憾。
东南大学一学生在宿舍猝死,致其猝死的原因是什么? (五)
最佳答案东南大学与在校生发生猝死读研一的,按理说在学校发生猝死这样的情况,学校虽然不承担主要责任,但学校有义务告知家属,学生之前的身体状态以及在学校的大致活动轨迹和发生事故是学校所采取的措施。
家属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什么?就是觉得学校不负责任推卸责任,很多事情不愿意告知,家属,表示在进入这个学校所在的市的时候,就感觉后面有人跟着跟踪家属什么意思保护家属,学校后来居然承认了说是保护家属,家属有什么需要保护的,孩子是猝死又不是被谋杀家属又没有犯什么罪,家属为什么需要保护呢?而且家属表示多次向学校要求公开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段时间的监控摄像内容,但学校一直没有回复,以至于后来拨打学校相关部门的电话的时候就已经打不通了。
学校的态度是什么呢,学校是说这个事情是谁也意料不到的,而且学校有专门的部门家属如果对相关事情存在异议,可以联系学校的宣传部。然后如果觉得学校有类似的责任的话,可以提请公安机关,那这个回复大多数网友就觉得不正常了,虽然学校不承担主要责任,但学校说你有问题,你可以去提请公安机关可以去提起诉讼,什么态度?那就是说你爱怎么样怎么样,反正跟我没关系,这个态度大多数网友就觉得不正常。
但是学校到底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是完全不知情还是说什么其他情况我们都不清楚,网上所公布的信息经济就是一些信息而已。有没有受到偏向性的舆论引导,这个都不好说。所以提醒广大网友不要那么容易受到舆论的影响,别人说什么你就这都是真的,很多事情我们不知道事情真相贸然评论是不对的。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大学生宿舍内猝死。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