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既遂
@司法考试@法考@2020法考
上期答案:
1.ABCD
参考解析:
A项:苏格拉底被判处有罪以后,他的学生已经为他打通所有关节,可以让他从狱中逃走。并且劝说他,判他有罪是不正义的。然而苏格拉底选择了慷慨走向刑场。他的理由:我是被国家判决有罪的,如果我逃走了,法律得不到遵守,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和权威。当法律失去权威,正义也就不复存在。这不是悲剧的声音,这是一个智者在用生命诠释法律的真正含义——法律只有被遵守才有权威性。只有法律树立了权威,才能有国家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存在。苏格拉底为了正义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A项正确。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是法学研究的好望角,充满了艰难险阻,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法律与道德之间并非总是一致的,法律与道德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合法的行为不一定合乎道德,合乎道德的行为也不一定合法。B项:对苏格拉底的处罚当然是不公正的,在苏格拉底被处死14年后雅典人最终重新发现自己的良知和智慧,认定苏格拉底审判是一大冤案,反而判迈雷托市犯有诬告罪并处死,判其他起哄者同样犯有诬告罪,并驱逐出境。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决定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B项正确。C项:苏格拉底以其行动诠释了公民有守法的义务,即使是恶法也应当遵守,故苏格拉底并没有像自然法学派那样认为“恶法非法”,拒绝遵守,在苏格拉底看来“恶法亦法”,这与后世分析实证主义的法学主张相同。C项正确。D项:正义的观念因人群的不同而不同,因时代的不同而不同。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项。
关联考点:正义 法与道德的特征与关系
2.BC
参考解析:
AB项: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1/5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政府副职首长和其他组成人员、两院组成人员的撤职案。可见,县长不属于提案主体。A项错误;B项正确。C项:根据同法第46条第1款规定。C项正确。D项:同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项。
关联考点:代表的罢免、辞职与补选
3.AD
参考解析:
A项: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委员长会议有权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A项正确。B项:三读是指三次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而非委员长会议审议。B项错误。C项:根据新修订的《立法法》的规定,“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应当在常委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小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可见,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法律草案原则上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特殊情况下不公布的,需要经委员长会议作出决定。”可见,C项错误。D项:根据《立法法》规定,“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项。
关联考点:人大会议制度
4.AC
参考解析:
B项: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大选举两项正确。B项错误。D项:全国人大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D项表述错误,混淆了一般省级地方和特别行政区这两个概念。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项。
关联考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5.BD
参考解析:
A项:《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该条是保障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而不是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A项错误。B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该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B项正确。C项:《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不是对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限制,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没有关系。C项错误。D项:公民的住宅自由不受侵犯,但是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项。
关联考点:基本权利的分类
1、 关于省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任免,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B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C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D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2、 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
A接受委托,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寻求对李某有利的理由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楼房倒塌系建筑风水原因,使其接受败诉结果C明知不懂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但为经济效益极力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D考虑到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
3、 法官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A庭审时,发现当事人高某聘请的律师赵某明显不负责任,提醒高某可另行委托律师钱某B办案时,发现原告律师程某系自己高中同学,主动提出回避申请C庭审前,向所办案件当事人委托的张律师指出某一证据效力不足D讲座时,提出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
4、 关于故意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绑架幼女乙后,向其父勒索财物。乙父佯装不管乙安危,甲只好将乙送回。甲虽未能成功勒索财物,但仍成立绑架罪既遂B甲抢夺乙价值1万元项链时,乙紧抓不放,甲只抢得半条项链。甲逃走60余米后,觉得半条项链无用而扔掉。甲的行为未得逞,成立抢夺罪未遂C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遂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乙属于盗窃罪既遂,甲属于盗窃罪未遂D甲在珠宝柜台偷拿一枚钻戒后迅速逃离,慌乱中在商场内摔倒。保安扶起甲后发现其盗窃行为并将其控制。甲未能离开商场,属于盗窃罪未遂
5、 “青田”号是甲国的货轮、“前进”号是乙国的油轮、“阳光”号是丙国的科考船,三船通过丁国领海。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国有关对油轮实行分道航行的规定是对“前进”号油轮的歧视B“阳光”号在丁国领海进行测量活动是违反无害通过的C“青田”号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丁国许可即可连续不断地通过丁国领海D丁国可以对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征收费用
答案会在今天下午公布!
明白了绑架罪既遂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酷斯法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