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的后果有哪些?a.学籍不保、档案留污b.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c.负担医
- 1、毕业档案不处理的后果
- 2、打架斗殴的危害
- 3、大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本文匹配到多条相关结果,欢迎阅读!
毕业档案不处理的后果 (一)
贡献者回答毕业档案不处理的后果
大学毕业最痛苦的是搞不定档案和户口。毕业档案不处理会有哪些后果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毕业档案不处理会的后果资料,欢迎阅读。
毕业档案不处理会有哪些后果
毕业档案不处理,又称“弃档”,有三大弊端 :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记录着学生的个人经历,包括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奖惩证明、党团资料、工作经历等,并且都是原件。
当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会面对如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养老保险办理、人事调动、社保福利、工龄计算、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问题,这些方面都离不开档案。因此,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提醒高校毕业生,档案看似一时用不到,但“弃档”会使个人的一些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首先,会影响个人利益。有了档案,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如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无论是在原单位供职的人,还是辞职后另谋新职业者,在办理社会保险、领取失业金时,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参保年限等都是主要依据。
其次,会影响毕业生转正定级和工龄计算。 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
毕业生想换工作,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就不能计算进来,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历史将不复存在,势必会造成一定损失。
第三,会耽误职称评定和工作调转。 有的毕业生自大学毕业后,档案既没有提交单位,也没有存在政府指定的人才服务中心,职称评定就会因手续不全而受到影响。
有人虽在毕业后把档案存到了人才服务机构,但没有及时办理就业手续,等到几年后调动工作时才发现需要办理参加工作后的所有手续,并要在转正定级后才能正式调动。
“弃档族”补救方案
1.把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但一直没有理会的,只要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
2.“口袋档案”要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若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就得经相关部门核实,若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
3.“跳槽”人员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的,要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
4.对于那些不知档案在何方的,则可以向学校、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及第一份工作的用人单位咨询。
毕业后档案处理办法及详细流程
1、 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三、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四、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河北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4.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办理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学生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保卫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
5.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七、人事代理的好处:
1、 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担了下来,借此契机,委托代理的毕业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 人事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对被代理对象来讲,个人选择了代理项目,就意味着与代理机构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证的权益;
3、 人事代理制有助于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4、 人事代理把原来的“单位人才所有”变成了“社会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会化方向大大迈进,同时更有利于人才个体的自主发展。它代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
八、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等;
2、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单位和个人代办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
3、为毕业生办理党员转正、职称评定等手续;
4、办理出国手续;
5、毕业生可以随时流动,省内改变单位,出省就业办理调动手续。
;
打架斗殴的危害 (二)
贡献者回答1、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同学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有时老师准备上课,结果班上的学生因为打架致别人受伤。老师要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的家长,三方协商解决矛盾。结果是老师的课不能上了,同学们只能自习,耽误了学生的学习。同学们,这位老师是负责任的好老师,但是,出现了矛盾,我们也只能解决眼前的矛盾,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眼前的矛盾激化。至于当事人的学习和生活,影响决不是一节课、一两天的问题,严重的可能会影响一辈子。
2、严重影响当事人的身心健康 。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害者以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所以打架斗殴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受害者身体的损伤,遭受伤痛的折磨,甚至造成残疾。对加害者来说,可能会引起他无尽的自责、仇恨的加深,有的甚至会自暴自弃走上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同学们,生命是平等的,你的生命与健康与同学们和老师的同样重要,都该好好珍惜。
3、给加害人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打伤了人是要赔钱的,可以说:以损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目的的打架斗殴行为是一种最昂贵的消费行为。为此花上成千上万都不是什么希奇事,花钱如流水。比如,现在去医院做个CT检查、打针,再拿点药,一次就花去好几百,如果要住院的话,那费用就昂贵了,何况是因打架造成的伤害医保不予报账。
4、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失去自由。一层层的铁门,强制劳动,从早到晚时时被监视和约束,严厉的强制措施,低下的食宿条件。争取减刑,早点出去,因为失去自由的滋味可不好受啊。这对家庭是最大的伤害。正是因为打架斗殴的后果如此严重,学校和家长才这样重视。有一位家长这样教育他的孩子:“别打架,咱们也打不起”等。话虽朴实,但很实在,让我们都按这位父亲的要求去做吧!
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按照故意伤害的伤害结果,可以把“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伤害至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法律规定:“ 14 周岁(包括 14 周岁)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16 周岁(包括 16 周岁)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的同学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还有三种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 134 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 3 年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案例:2011年3月27日 中午,某学校学生黄某洗衣服,边将衣服放入水桶中,打开水龙头用水冲着,边回宿舍取衣架。当黄某返回时,发现自己的水桶被人挪在一边,而该校学生吴某正在用他先用过的那个水龙头,便大声对吴某喊道:“他妈的谁叫你将我的水桶挪开的”吴某回头目盯黄某一眼:“你他妈的骂谁”黄泉答道:“他妈的老子骂的就是你”于是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从破口大骂到互相撕打,后被其他同学劝开。吴某洗完衣服后回到宿舍,正好遇到同乡叶某来找他,叶某看到吴某脸部有些红肿,便问吴怎么回事。吴便将和黄某争执的事告诉了叶某,并说黄某打了他面部一拳。叶听说后非常气愤对吴某说:“你为什么不叫他赔偿医药费你不要怕,他敢欺负你,我给你撑腰,走,我帮你去找他要医药费去!”于是叶某和吴某来到黄某住的宿舍,找到黄某,叶某对黄某说:“你为什么打我老乡你把他(指吴某)打伤了,要赔偿他医药费!你自己说赔不赔”黄某说:“关你什么事,我不赔你又怎么样”于是,黄某和叶某、吴某又争吵起来。叶某说:“你打我老乡,不赔医药费,那我打了你也是白打。”于是,叶某动手打了黄某两个耳光后,被黄某宿舍的同学劝开了。黄某认为自己吃了亏,下午便没有上课,跑到校外打工的表哥及老乡共四个人,吃过晚饭后约8点钟,到叶某所住的宿舍找叶某吵闹,被吴某看到,吴某即邀集七八名同乡到叶某的宿舍帮忙,黄某和叶某越说越僵,最后,双方大打出手。其间,黄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叶某、吴某二人捅伤。事后黄某即逃离了现场。
叶某、吴某被刺伤后,在其他同学的帮助下,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住院治疗了一个半月,花去医药费3万余元,总算保住了性命。但叶某被刺伤右肺,以至重伤,虽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了终身的疤痕和伤疯,吴某亦被刺成轻伤。此案发生后,学校非常重视,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精力来调查处理此事,前后达数月之久,有些甚至为此而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和工作。打架的双方也都受到了校纪处分,叶某、吴某被给予记过处分,黄某被学校开除学籍,由公安机关拘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叶、吴两人的医疗费等4万余元。
我们认为,此案的发生,暴露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缺乏道德修养和忍让精神。此案的起因非常简单,就是为了争一个水龙头,只要双方互谅互让,本来矛盾很容易解决。但可惜的是双方都缺乏起码的道德修养和忍让精神,在发生矛盾时,不是相互谦让,而是满口脏话,开口就骂,动手就打,将中学生本身应具备的文明修养抛到九霄云外、互相争强斗狠,最后两败惧伤。
(二)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狭隘的地域宗派观念突出 。在本案中,叶某得知吴某与黄某发生冲突后,出于一种狭隘的老乡观念,替吴某向黄某索要药费末果,将黄某打了两个耳光。后来叶某被黄某及其老乡围攻时,吴某又纠集七八名同乡帮忙,最后发展为群殴,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法纪观念淡薄,目无组织。在本案中,吴某、叶某、黄某等人发生纠纷后,在自己不能圆满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及时向老师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组织调解处理,而是纠集自己的老乡、亲友,对对方进行报复,导致矛盾节节升级,不断恶化.直到最后酿成恶果,充分说明了双方当事人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的淡薄。
(四)不顾后果,手段残忍。在本案中,黄某用刀将叶某、吴某捅伤,比一般的打架斗殴事件的性质更为严重,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在斗殴事件中缺乏理智,互相报复,手段残忍,往往易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大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大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六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
(6)开除学籍 。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校察看 ;经教育不改的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扩展资料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园公共 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 究文明礼貌,公共卫生;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 学习和生活环境。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出入校门遵守学校门卫制度,主动接受门卫管理。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 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 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持不改者;
(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四)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校审批 ,报省、自治区、直 辖市主管高教部门备案。其中因政治问题而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经省、自 治区、直辖市党委有关部门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审批。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其善后问题按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处理。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对学生的鉴定、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 不得撤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勒令退学的学生只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不发给 学历证明。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酷斯法希望打架斗殴的后果有哪些?a.学籍不保、档案留污b.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c.负担医,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