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皮撕裂伤算几级伤残
前言
交通事故涉及人伤,一般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其实一些小伤,真的没有必要住院、检查、纠结、找人、打官司。 在事故现场达成协商一致,回家养几天其实就好了,人没有这么矫情。但问题在于,我们大家都不是医生,怎样评估不同的伤情,应该赔多少钱合适呢? 今天A6的人伤顾问王洪新,就拿出了多年总结的《人伤速查手册》,第一次公开在A6分享。小编视为这是“珍宝级干货”。 建议广大车主和保险理赔同行收藏备查。
为了进一步提高理赔、提高服务质量。现提供“人伤查询”手册,对本查询手册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一、创伤的特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创伤发生的特点:
1.发生率高,在临床医学上属常见病、多发病;
2.伤情复杂。往往是多发伤、复合伤并存,表现为多个部位损伤,或多种因素的损伤;
3.发病突然,病情凶险,变化快。休克、昏迷等早期并发症发生率高;
4.现场急救至关重要。往往影响着临床救治时机和创伤的转归;
5.致残率高。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创伤是特殊类型的损伤。由运动的车辆和人之间交互作用而形成。机制复杂,伤情多变。其中最多见的和最典型的是撞击伤。就撞击伤而言,由于受伤者所处的具体条件的不同,伤情可有很大差异。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受伤部位发生率较高的是头部和下肢,其次为体表和上肢。重伤的发生率较高,约占创伤的40%,多为多发伤。创伤的性质以挫伤、撕裂伤、辗压伤和闭合性骨折最为多见。
二.不同受伤人员的伤情特点:
1.机动车内人员伤情特点:
道路交通事故创伤中,司机与前排乘坐人员受伤发生率较后排人员为高。
机动车内人员受伤的基本机理是惯性作用所致,在车辆被撞击的瞬间,由于车辆的突然减速,司乘人员受惯性作用撞向车前部,甚至经前窗抛出而受伤。就受伤部位而言,司机较多发生头面部、上肢、其次是胸部、脊柱和股部的损伤;乘客较多发生锁骨和肱骨的损伤。
翻车事故时,乘客可被抛出致摔伤、减速伤、创伤性窒息、砸伤等;发生车辆追尾事故时,乘客可受挥鞭伤,出现颈髓、颅内损伤等;困在车内的乘客经多次抛投、撞击、挤压,造成严重多发伤。
2.摩托车驾驶员的伤情特点:
摩托车驾驶员在驾车行驶时,上半身基本上没有保护,易受伤。在乘客座位上的人员,多数是在撞击时被抛出而致摔伤。摩托车创伤致死者中80%的摩托车驾驶员和90%的摩托车搭乘人员死于头颈部创伤。
3.骑自行车人的伤情特点:
一般说,自行车速较慢,冲击力不大,因自身因素发生的创伤多较轻。当机动车与其相撞而发生创伤时,骑自行车人被撞倒,如头部先着地,则造成颅脑伤,其次是上肢和下肢损伤。或继发辗压伤,或在受第二次撞击造成腹部内脏损伤。
4.行人的伤情特点:
在道路交通事故创伤中,行人的受伤多是由机动车辆撞伤,其受伤的作用力一是撞击力,二是摔伤或辗压。再者,行人因受撞击时所处的位置不同和车辆类型不同,伤情特点各异。小车正面撞击行人,直接碰撞行人的下肢或腰部,行人常被弹至车体上方,碰撞到挡风玻璃、车顶而致伤,继而,摔至地面,可发生头颅或软组织损伤,又可遭受辗压;若侧面撞击,先被抛出,后遭另外车辆辗压。大型车辆撞击,多撞击行人的头部或胸腹部,易造成两手、两膝和头面部损伤。
5.影像学检查:
1)X线检查:用于骨折、胸或腹部伤及异物存留等。
2)CT、MRI检查:有利于颅脑损伤的定位和腹部实质性脏器、脊髓及某些特殊部位的骨折损伤的诊断。
3)超声检查:主要用于心脏损伤的诊断。
4)血管造影:用以确定血管损伤。
5)肌电图及体表诱发电位检查对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的诊断有辅助意义。
6)导管术检查:插入导尿管可有助于泌尿系损伤的诊断,胸、腹部创伤置入腔内导管可动态观察内脏出血或破裂情况。
临床诊疗应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具体时限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 521-2004),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伤残),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由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数据摘于道路交通事故临床诊疗指南)
颅脑创伤
头皮裂伤
跟踪审核要点:一般由钝器或锐器加速或者减速造成,在头部必须明确有明确着力点,并且头皮组织存在出血现象。
误工、营养、护理:
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误工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药费估损:约300元
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长度>8cm:误工45日~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药费估损:约5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头皮裂伤
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 30日
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长度>8cm 45日~60日
头皮撕脱伤
跟踪审核要点:
多见长发受外力撕拽,或锐器刺入头皮后挑撕造成撕脱伤。(注意是否合并颈椎骨折)
误工、营养、护理:
撕脱面积≤20cm2:误工60日~90日,营养10~20日,护理7~10日。
撕脱面积>20cm2,不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90日~120日,营养20~30日,护理15~20日。
撕脱面积>20cm2,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90日~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90日,根据不同情况,营养和护理期可视情况延长,但不超过误工期。
药费估损:约10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头皮撕脱伤
撕脱面积≤20cm2 60日~90日
撕脱面积>20cm2,不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 90日~120日
撕脱面积>20cm2,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 90日~120日
头皮血肿
跟踪审核要点:
头部必须被钝物击伤或头部撞击于钝物上。(头皮血肿可能并发颅骨骨折,甚至颅内损伤,需X线或CT检查再确诊。)
误工、营养、护理:
1.头皮下血肿:误工10日~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2.血肿或骨膜下血肿 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自愈者:误工15日~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3.血肿 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者:误工25日~60日,营养15日,护理1~15日。
药费估损:1.约300元 2.约800元 3.约30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头皮血肿
头皮下血肿 10日~15日
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自愈 15日~30日
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者 25日~60日
颅盖骨骨折
跟踪审核要点:
头部有明确着力点。按照骨折端的皮肤黏膜是否与外界相通,可分为开放性骨折和闭合性骨折。(是否有脑挫裂伤,是否合并神经损伤,是否诱发癫痫?一般情况下有神经损伤、癫痫症状可以致残。)
误工、营养、护理:
1.颅盖骨线状骨折:误工30日~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2.不需手术整复者:误工90日,住院期间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考虑营养和护理期。
3.需手术整复者:误工120日,营养和护理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药费估损:1.约5000元 2.约8000元 3.约1-3万元(根据应用材料类型价格有所差异。如:同样大小的钛板和钢板费用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颅盖骨骨折
颅盖骨线状骨折 30日~60日
颅盖骨凹陷骨折/多发粉碎骨折
不需手术整复者 90日
需手术整复者 120日
颅底骨折
跟踪审核要点:
头部有明确着力点。(这类骨折若存在合并的脑损伤、脑脊液耳、颅神经损伤、脑干损伤、鼻漏、和癫痫,可以致残。)
误工、营养、护理:
1颅底骨折,无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误工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2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未经手术自愈者:误工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3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需手术者:误工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或视情况评定、但不超过误工期。
药费估损:
1.约6000元 2.约15000元 3.约2-3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颅底骨折
颅底骨折,无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 60日
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未经手术自愈者 90日
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需手术者 120日
脑震荡
跟踪审核:
有明确的头部撞击史。短暂意识障碍,程度较轻。有逆行性遗忘。可伴有头晕、呕吐等症状。
误工、营养、护理:
损伤当时无意识障碍,有主诉症状,但神经系统检查无客观体征:误工30日,营养、护理可以不考虑。
药费估损:约10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闭合型颅脑损伤
轻型
损伤当时无意识障碍,有主诉症状,但神经系统检查无客观体征 30日
损伤当时有意识障碍,伴有逆行性遗忘,无颅骨骨折,无神经系统定位体征,但有主诉症状 60日
脑挫裂伤
跟踪审核:
1.头部有明确的撞击点。
2.意识障碍,时间多较长,一般在半小时,长则可达数日、数月。
3.伴有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水肿、颅高压等症状的,以剧烈头痛、烦躁及昏迷为主。
(若伴有神经症状或者引起外伤性癫痫等并发症,可以致残。)
误工、营养、护理:
误工90日~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药费估损:约2-3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颅脑损伤并发症及后遗症
颅骨缺损,需行颅骨修补术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颅脑损伤出现癫痫者 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外伤性智力损伤者 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外伤性颈内动脉海绵窦炎 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化脓性头皮感染及颅骨骨髓炎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化脓性脑膜炎 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脑脓肿 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颅脑损伤后功能性障碍 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脑干损伤
跟踪审核:
1.明显头部旋转损伤后多有严重的意识障碍,双瞳孔大、小多变。受损严重者,病人可长期昏迷。脑干损伤的病死率及重残率较高。
误工、营养、护理:
根据临床情况定。
药费估损:约3-5万元(若存在神经症状需要长期治疗的药费无法估算)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开放性颅脑损伤
跟踪审核:
1.伤口出血,部分可见脑脊液和脑组织外溢;
2.轻者无意识障碍,重者可持续昏迷;
(单纯颅脑损伤一般不留后遗症,无残。若有并发症,如:.1颅骨缺损,需行颅骨修补术。2颅脑损伤出现癫痫者。3外伤性智力损伤者均构成伤残。)
误工、营养、护理
1开放型颅脑损伤不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者:误工30日~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2开放型颅脑损伤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药费估损:不需要手术的约1万元。需要手术不伴有神经症状的,约3万元。手术后仍存在症状需要长期服药复查的,根据临床情况定。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开放型颅脑损伤
开放型颅脑损伤不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者 30日~90日
开放型颅脑损伤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视神经损伤
跟踪审核:
多为单侧受损,常因额部、额颞部的损伤引起,特别是外力对眶壁的直接暴力。
跟踪时应注意(若未跟踪上,可在审核时看病历记载),伤后一般立即出现视力障碍,表现为失明或视敏度下降。若存在不完全视神经损伤,通过治疗未好转,可能永久性失明或弱视。
此类损伤可以致残,应有专科医生检查后出具鉴定材料。
误工、营养、护理:
视神经损伤:休息90-12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手术治疗: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药费估损:若拆除眼球,费用往往过低,大约4000元。若持久性治疗,费用应以临床治疗为准。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视神经损伤 90日
面神经损伤
跟踪审核:
早发型伤后立即出现面肌瘫痪,患侧失去表情,口角偏向健侧,眼睑闭合不全;
迟发型常于伤后5~7天出现面肌瘫痪,预后较好。此损伤应严格对照伤者病情、病历评定伤残等级。可做电兴奋和肌电图检查判定损伤程度确认伤者是否构成伤残。
误工、营养、护理
面神经损伤:休息30-90日,营养7-30日,护理7-30日。
面神经损伤后留有后遗症,需行整形手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药费估损:约1.5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面神经损伤 120日
脑脊液漏
跟踪审核:
X线颏位颅底片或断层片检查,CT薄分层片检查。开放性颅脑损伤大量漏液和经久不愈的间断小量漏液需手术治疗。保守治疗半月后仍存在脑脊液漏,选择手术治疗。
误工、营养、护理
1.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颅神经损伤:休息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2.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需手术修补:休息90-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
药费估损:1.约1万元。2.约1.5万元(若伤者病情严重需做开颅手术,药费一般估到约4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未经手术自愈者 90日
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需手术者 120日
外伤性癫痫
跟踪审核:
有典型癫痫发作:癫痫发作的症状多样,常分为大发作、小发作、局限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也有的只表现为短暂的意识丧失;脑电图(EEG)检查,CT和MRI检查。
此类损伤构成伤残,跟踪、审核、评残时,均应提高警惕,排除伤者原有伤情、低残高评的情况。另外,在伤残评定时,应提供伤者异常脑电图。特别是针对小发作中的“短暂性意识丧失”仔细核对伤者病历和检查结果。避免无残评残。
误工、营养、护理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三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240-27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180-21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九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120-150日。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改变(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护理60-120日。
药费估损:此病情应按照临床治疗情况做出药费估损。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颅脑损伤出现癫痫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颅骨缺损
跟踪审核要点:
缺损直径>3cm可出现临床症状,如头昏、头痛、癫痫、眩晕、易激怒、焦躁不安及局部压痛等。CT检查即可明确诊断。不要纠结于伤者颅骨缺损修补后就不算伤残,“不惜赔,不滥赔”
误工、营养、护理:
颅底骨折需手术:休息90-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
药费估损:约3万元。按照内固定材质、大小不同,可增加估损。(打火机大小的钛板市场价格约1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颅骨缺损,需行颅骨修补术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眼睑外伤
跟踪审核:
无特殊注意事项。
误工、营养、护理:
眼睑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药费估损:约2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眼睑血肿 15日
眼睑裂伤,不伴有其它症状 20日~30日
眼睑裂伤致眼睑闭合不全,上睑下垂 30日
眼睑损伤致或眼睑内、外翻需行手术治疗 90日
眼周软组织损伤
跟踪审核:
无特殊注意事项。
误工、营养、护理:
眼睑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药费估损:约3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眼睑血肿 15日
眼睑裂伤,不伴有其它症状 20日~30日
眼睑裂伤致眼睑闭合不全,上睑下垂 30日
眼睑损伤致或眼睑内、外翻需行手术治疗 90日
眼眉缺损
跟踪审核:
伤者是否为了美观大额索赔,或者要求整容费。我司只负责本次事故治疗费。
误工、营养、护理:
眼睑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药费估损:约5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
球结膜外伤
跟踪审核:
无特殊注意事项。
误工、营养、护理
结膜擦挫伤:休息1-7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药费估损:约2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结膜损伤
出血或充血,能自行吸收者 15日~30日
后遗睑球粘连伴眼球运动障碍 45日~60日
眼眶外伤
跟踪审核:
注意有没有骨折。跟踪时观察瞳孔大小是否有变化。闭合性眶骨骨折一般不予特殊处理,给予对症治疗。
误工、营养、护理:
眼眶软组织损伤:休息15-30日,营养15日,护理7-15日。
眼眶内出血: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5-30日。
药费估损:约5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眶壁骨折
不需手术治疗的 90 日
需手术治疗的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角膜创伤
跟踪审核:
疼痛、畏光、流泪,一般不会留视力障碍;
误工、营养、护理:
角膜擦挫伤:休息15-3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药费估损:约5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角膜损伤
角膜损伤无后遗症 10日~15日
角膜损伤伴严重后遗症需行角膜移植术 60日~90日
角膜损伤伴严重后遗症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
视神经损伤
跟踪审核:
眼球受到外伤后不等程度的视力减退,甚至完全丧失,一般伴有眶骨骨折。
治疗终结后视力减退甚至完全失明。
误工、营养、护理:
视神经损伤:休息90-12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药费估损:保守治疗的,约1万元。手术治疗的约3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视神经损伤 90日
眼球破裂
跟踪审核:
观察着力点,视力是否明显下降,仅有光感或更差。伤者是否对眼球做修复手术。若眼球实在不能缝合才应该摘除眼球。
误工、营养、护理:
1.损伤后经治疗摘除:休息60-180日,营养15-30日,护理30-60日。
2.损伤后眼球即刻摘除: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20-30日。
药费估损:1.约1.5万元 2.约5000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玻璃体出血或需行玻璃体切割术 120日
外耳缺损
跟踪审核:
了解受伤机制,外伤后耳皮肤撕裂、肿胀、出血,耳廓有缺损畸形。
误工、营养、护理:
耳廓缺损或离断: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7-15日。
药费估损:约3000-5000元
此类案件应注意伤者要整容费。不构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耳廓部分缺损或全部离断 15日~30日
鼓膜穿孔
跟踪审核:
是否合并颅底骨折,并出现脑脊液耳漏。 是否存在耳鸣、脑脊液耳漏等症状。
误工、营养、护理:
1.自行愈合:休息15-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2.需手术修补:休息30-9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药费估损:
1.约5000元
2.1.5万元
此类伤残一般构成伤残,若评残应做电测听及耳镜等专科检查;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鼓膜穿孔
鼓膜穿孔可自愈的 15日~30日
鼓膜穿孔需行修补术的 30日~60
颞骨骨折
跟踪审核:
确定事故的真实性后,及时跟踪伤者的并发症是否存在脑脊液耳漏、面瘫、耳聋、耳鸣、眩晕。若存在,应及时考虑伤者是否出院后评残。此类损伤特别容易出具智商评定伤残。而智商测定很抽象,一般存在低残高评的现象。不支持按照IQ值直接评定伤残等级。
误工、营养、护理:
1.非手术治疗:休息9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2.手术治疗:休息90-15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45日。
药费估损:1.约1万元 2.约2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颞颌关节损伤 60日~90日
鼻面部软组织损伤
跟踪审核:
是否鼻部造成畸形?是否皮肤形成瘢痕?
误工、营养、护理:
单纯软组织伤,参考颌面部软组织擦挫伤:休息1-15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3.5cm: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3.5cm:休息1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药费估损:约3000-5000元。
此类伤情一般不构成伤残,但是需要注意伤者索赔整容费用。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鼻部皮肤裂伤、鼻翼缺损 15日~30日
鼻缺损
跟踪审核:
注意伤者向我司索赔整容费。
误工、营养、护理:
误工7天,不需要营养、护理
药费估损:
约2000元。
此伤情往往出现“药费不高,后续治疗费用特别高”的特殊现象。能提前介入调解最好,千万别起诉到法院,一般起诉到法院后,法官会支持大额的后续治疗费。
另外“面部擦伤”、“面部挫伤”、“面部撕裂伤”、“面部切割伤”都可以参考注意事项。都是药费低,后续治疗高的重点打击对象。
跟踪审核:
争取在住院期间目测到伤者瘢痕形成的面积、长度。避免后期低残高评。并且避免索赔大量整容费用。如果伤及面神经可能造成面瘫。
误工、营养、护理:
颌面部软组织擦挫伤:休息1-15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3.5cm:休息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3.5cm:休息1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面神经损伤:休息30-90日,营养7-30日,护理7-30日。
面神经损伤后留有后遗症,需行整形手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几种病情容易留下后遗症有:
1.疤痕。
2.面神经损伤则出现面瘫。
药费估损:
擦伤估损约300-500元 挫伤估损约800-1200元 面部撕裂伤估损约5000元(注意看瘢痕及面积是否构成伤残) 面部切割伤估损约1万元(注意是否有神经损伤,瘢痕是否构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鼻部皮肤裂伤、鼻翼缺损 15日~30日
牙损伤
跟踪审核:
注意伤者是否在换牙期,是否存在义齿冒充本次事故中所致脱落的牙齿。第一次探视就要确定本次事故中几颗牙受损。
误工、营养、护理:
牙齿挫伤或脱位:休息1-15日,营养1-15日,无需护理。
牙齿脱落或者折断:休息7-30日,营养15-30日,护理1-7日。
药费估损:此类伤情主要在后续种植牙的费用,一颗牙估损约800。市场价格有的要高出我司标准好几倍甚至十几倍,调解人员应及时介入调解。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这种案件一般情况按牙齿脱落颗数来评残,但是也有存在牙齿不够,按牙槽骨缺损低残高评的现象。应该跟踪到位,审核时仔细核对病历。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牙齿损伤
牙齿脱落或折断 30日~45日
需复位固定的 90日
骨折
颌骨骨折
跟踪审核:
一般颌骨骨折常伴有颅底骨折、脑震荡、张口受限、患部和神经支配区感觉麻木等症状。
误工、营养、护理:
上颌骨骨折:休息30-180日,营养60日,护理15-30日。
下颌骨骨折:休息30-180日,营养60日,护理15-30日。
上、下颌骨双骨折:休息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日。
药费估损:单颌骨骨折未手术的约1万元,双骨折未手术的约1.5-2万元,单颌骨骨折手术治疗的约2-3万元,双颌骨骨折均需要手术治疗的约4-5万元
此类病情一般按张口受限评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上、下颌骨骨折
单纯性线状骨折 60日~90日
粉碎性骨折 120日
颧骨、颧弓骨折
跟踪审核:
伤者若病情需要口外切口骨折复位,面部会遗留疤痕。
误工、营养、护理:
颧弓、颧骨骨折无移位:休息30-60日,营养30日,护理15-30日。
颧弓、颧骨骨折有移位:休息6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药费估损:保守治疗的,约1.5万元 手术治疗的约3万元
此类伤情一般愈后不留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颧骨、颧弓骨折
单纯性线状骨折 60日
粉碎性骨折 120日
肋骨骨折
跟踪审核:
肋骨骨折一般并发血胸、气胸、血气胸、肺挫伤。跟踪要注意肋骨骨折数量,出院时是否存在呼吸障碍。避免低残高评。
误工、营养、护理:
1.1-3根骨折:休息30-90日,营养15-30日,护理7-15日。
2.4-7根骨折:休息90-120日,营养45日,护理15-20日。
3.8-11根骨折:休息120-150日,营养60日,护理20-30日。
4.≥12根骨折:休息150-180日,营养75日,护理30-40日。
药费估损:1.保守治疗的约5000元需要手术的约1万元2.保守治疗的约7000元需要手术的1.5-2万元3.保守治疗的约1.5万元需要手术的约3万元4.≥12根一般存在脏器破裂,具体费用应按临床实际发生估算。
单纯肋骨骨折,只要够4根就够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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肋骨骨折
一处骨折 30日~40日
多根、多处骨折 90日
脾脏损伤
跟踪审核:
脾脏损伤的治疗往往分成手术、非手术两种。而手术治疗要核对病历是做的全部切除还是部分切除-影响到后期评残结果。
手术治疗:绝大多数脾损伤需手术治疗,行开腹探查术,视脾损伤程度进行脾破裂缝合修补术、脾部分切除术等;
非手术治疗:仅适于单纯的闭合性脾轻度损伤,血压、脉搏、全身情况稳定者,在严密观察下保守治疗。
误工、营养、护理:
1经保守治疗:误工60日,营养30~60日,护理15~30日。
2行部分切除或全脾摘除术:误工9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药费估损:1.约8000元 2.约2万元
此类伤情,只要摘除脾就构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脾损伤
经保守治疗 60日
行部分切除或全脾摘除术 90日
延迟性脾破裂 120日
锁骨骨折
跟踪审核:
伤者若为儿童,一般不进行手术治疗。初步跟踪时应观察骨折部位、是否内固定。为评残做好准备。局部隆起、畸形。另外,锁骨骨折若做骨元针固定,索赔二次手术费用,一定不要按二次手术取内固定来计算。对于骨折做骨元针固定的伤者,愈后在门诊将骨元针拔出即可。
误工、营养、护理:
1.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2.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药费估损:约4000元 2.约2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锁骨骨折 70日
肩关节脱位
跟踪审核:
一般情况下脱位后,手法复位后吊带固定即可。手术不成功的,需要手术。
需要说明的是,手术有可能打克氏针,克氏针费用低,避免做完克氏针索赔大量后续治疗费用。关节脱位一般构不成伤残。
误工 营养 护理:
肩关节脱位没有具体标准,参考病历结合伤者实际情况再定
药费估损:1.约需500元。2.约5000元(克氏针固定)约1.5万元(钢板固定)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关节脱位60日
肱骨干骨折
跟踪审核:
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处理人伤,医院会采取手术治疗。很少用石膏、夹板或支具固定。此类伤情可能存在神经损伤或者骨折延迟愈合的情况。内固定术后一般按十级残评定。若存在神经损伤,按实际病情定伤残等级。
误工 营养 护理:
肱骨骨折: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1.非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2.手术治疗:误工90~30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药费估损:1.约6000元2.约1.5--2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肱骨干骨折 90日
尺骨鹰嘴骨折
跟踪审核:
此损伤若无移位骨折一般石膏固定。若合并侧副韧带损伤或多发骨折,一般选择手术治疗。
误工 营养 护理:
10.2.6尺骨鹰嘴骨折: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药费估损 保守治疗约6000元 手术治疗约1.5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尺骨鹰嘴骨折 90日
桡骨远端骨折
跟踪审核:
此损伤若无移位骨折可手法复位后石膏固定。审核时要核对病历和出险记录,确定伤者伤情是否为本事故所致。
误工 营养 护理:
桡骨远端骨折: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90~120日,护理30~60日。
药费估损 1.约6000元 2.约1.8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桡骨远端骨折 90日
掌骨骨折
审核跟踪:
是否单纯掌骨骨折?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此损伤一般先手法复位,复位失败或开放型骨折的选择手术治疗。一般构不成伤残。
误工 营养 护理:
掌骨骨折
1.非手术治疗:误工7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2.手术治疗:误工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药费估损 1.约5000元 2.约1.2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掌骨骨折70日
指骨骨折
跟踪审核:
此类损伤一般行手法复位,外固定
若需手术治疗一般骨元针固定,特殊情况切开复位内固定。(注意:骨元针固定的二次手术费几百块钱就够。)
误工 营养 护理:
1.保守治疗:误工7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2.手术治疗:误工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药费估损:1.约3000元 2.约8000元(若内固定为钛板需要约1.3万元左右)
此伤情一般构不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指骨骨折 70日
骨盆骨折
跟踪审核:
首先要看伤者是否做手术,若伤者为女性,先要看伤者年龄,了解生育史,并且此损伤可能合并会阴及阴道撕裂伤、导致产道狭窄。另外注意伤者是否存在神经损伤。骨盆骨折可能愈后存在畸形愈合。这些情况都要在伤者出院前了解,以便估计伤残等级。
误工 营养 护理:
1.骨盆稳定型骨折:误工90日~120日,营养30~90日,护理30日。
2.骨盆不稳定型骨折:误工120日~180日,营养60~120日,护理60~90日。
3.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遗有尿道狭窄,不需手术修复:误工180日,营养90~150日。
4.骨盆骨折合并尿道完全性损伤,需手术治疗:误工27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药费估损:
1.保守治疗,药费约6000元1.手术治疗 药费约1.6万元
2保守治疗,药费约9000元 2.手术治疗 药费约2万元
3.保守治疗,药费约1.2万元 3.手术治疗 药费约2.5万元
4.药费应按照临床实际情况确定。
此损伤一般构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骨盆骨折
骨盆稳定型骨折 90日~120日
骨盆不稳定型骨折 120日~180日
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遗有尿道狭窄,不需手术修复 180日
骨盆骨折合并尿道完全性损伤,需手术治疗 270日
髋关节脱位、髋关节脱位合并股骨头骨折
造成此损伤必须由强烈的外力引起。核对现场照片,确定事故真实性。
此损伤易引起
1.坐骨神经损伤
2.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3.髋关节创伤性关节炎。
此损伤一般构成伤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可能伤者需要更换股骨头,要针对伤者具体年纪、伤情,股骨头的更换年限、材料、价格等进行把关。避免三者人为扩大损失。
误工 营养 护理:
1.髋关节脱位 非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90日。
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
2.股骨颈骨折:误工270日~365日,营养90~180日,护理120~180日。
非手术治疗:误工240~360日,营养90~180日,护理120~180日。
手术治疗:误工180~360日,营养90~180日,护理90~150日。
3.股骨颈骨折后发生股骨头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股骨粗隆间骨折:误工180日~270日,营养90~180日,护理120~180日。
非手术治疗:误工180~270日,营养90~180日,护理120~180日。
手术治疗:误工180~270日,营养90~180日,护理90~150日。粗隆间骨折致髋内翻畸形: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4.股骨干骨折:误工12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非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手术治疗:误工90~30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药费估损:1.保守治疗约5000元 手术治疗约1.5万元 2.保守治疗约1万元手术治疗约3万元(不含更换股骨头费用)3.保守治疗约1万元 手术治疗约3万元(不含更换股骨头费用)4.保守治疗约1万元,手术治疗约2.5万元。
此类病情一般构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关节脱位 60日
股骨颈骨折270日~365日
股骨干骨折
跟踪审核:
观察骨折部位是否影响膝关节活动。出院前愈合情况,是否存在畸形愈合。
误工 营养 护理:
股骨干骨折:误工12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1.非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2.手术治疗:误工90~30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药费估损:1.约6000元 2.约1.6万元
此损伤一般不构成伤残。但伤残评定释义中四肢长骨骨折内固定术后即可评定十级伤残,需注意。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股骨干骨折 120日
髌骨骨折
此损伤可能引起膝关节障碍,但是一般不至于构成伤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查看伤者病历及伤者实际病情确定伤残等级。
误工 营养 护理:
髌骨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1.非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2.手术治疗:误工12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若骨折后发生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药费估损 1.约5000元 2.约1万元(一般情况下髌骨做手术用钢丝固定)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髌骨骨折 120日
胫骨平台骨折
此损伤一般情况下容易引起关节失稳(走路不平衡)、活动受限、创伤性骨关节炎等一系列症状。
此损伤一般可以构成伤残。评定伤残时要看伤者平台是否存在塌陷?
误工 营养 护理:
胫骨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
药费估损 约2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参考胫腓骨骨折 120日
胫腓骨骨折
跟踪审核:
此类损伤一般做内固定器材有钢板、螺丝钉、髓内针、髓内钉等固定材料。若严重软组织损伤者或不愿接受2次手术取出内固定装置者。选择外固定。注意伤者是否存在神经损伤。另外,此类损伤容易引起骨不连或延期愈合的情况。
若伤者评残,最好看一下病历髓内钉是否为倒打?
误工 营养 护理:
1.胫腓骨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
2.胫骨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
3.腓骨骨折:误工3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药费估损:1.约2万元 2.约1.5万元 3.约1.5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胫腓骨骨折 120日
踝关节骨折
跟踪审核:
此损伤容易出现骗赔案件。以往骗赔案件往往以车上乘客下车摔伤、司机摔伤的情况居多。如果属于事故,了解一下事故经过。核实案件的真实性。此损伤一般愈合不留伤残,特别严重的构成十级伤残。
误工 营养 护理:
踝部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1.单踝骨折:误工9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2.双踝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3.伴有韧带损伤: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药费估损:1.保守治疗,约5000元。手术治疗约1.2万元
2.约1.8万元
3.由于韧带损伤程度不同,实际药费应按临床实际情况定。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踝部骨折120日
距骨骨折
跟踪审核:
首先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其次要观察伤者x光或者ct确定骨折程度,此部位往往是低残高评的重要依据。若评残应看一下伤者是否存在畸形愈合。
误工 营养 护理:
跟、距骨骨折:误工14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1.不影响距下关节的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2.影响距下关节的骨折:误工90~24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90日。
手术治疗:误工90~24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骨折不愈合、创伤性关节炎、距骨缺血性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药费估损:1.约5000元 2.约1.3万元 对于骨折不愈合的或缺血性坏死的应按临床实际发生再定。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跟、距骨骨折 140
跟骨骨折
跟踪审核:
此类伤情是意外险骗赔案件的重点类型。要看伤者受伤的着力点、高度,伤者年龄等要素。另外要核实出险经过。确定伤者属于保险责任
误工 营养 护理:
跟骨骨折:误工14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药费估损:保守治疗约8000元 手术治疗约2万元(单跟骨骨折双跟骨骨折约3万元)
此伤情一般愈后构不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跟、距骨骨折 140日
跖骨骨折
跟踪审核:
此损伤一般由于直接暴力,特别是重物砸压及车轮碾压导致。审核时应注意是否存在血管、神经损伤。住院病历应显示是否延期愈合。根据实际情况给出误工时间
误工 营养 护理:
跖趾骨骨折:误工9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药费估损 保守治疗约5000元 手术治疗约1.2万元
一般愈合不构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跖趾骨骨折 90日
趾骨骨折(同跖骨骨折)
创伤性肢(指)体离断
跟踪审核:
此伤情病情急、损伤大、致残等级高。并且可能涉及假肢费用,应慎重处理。
误工 营养 护理:
肢体离断: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断肢:误工90~120日,营养90日,护理30~90日。
药费估损:如果简单做截肢手术,约5000元 若存在血管损伤、神经损伤等并发症,经治疗后再行截肢手术的,药费应以临床治疗结果定。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跖趾骨骨折 90日
寰椎骨折
跟踪审核:
此损伤可合并神经损伤致肢体活动障碍。由其障碍程度判断是否构成伤残及构成几级伤残。
误工 营养 护理:
脊柱骨折:误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1.非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
2.手术治疗:误工120~180日,营养90日,护理60~90日。
药费估损 1.约8000元
2.约3万元 此损伤若存在神经症状药费应由临床实际发生定。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脊柱骨折 120日
齿状突骨折
跟踪审核:
核对伤者是否单纯齿状突骨折,若单纯齿状突骨折一般愈合不留残。另外要观察受伤部位及骨折数量。是否存在做手术的可能?是否合并脊髓损伤?若合并脊髓损伤一般存在活动障碍,此类病情一般可以构成伤残。
误工 营养 护理:
参照脊柱骨折
药费估损 保守治疗约7000元 手术治疗约2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脊柱骨折 120日
胸椎压缩骨折
跟踪审核:
此损伤最好通过CT及MRI检查帮助了解骨折和脊髓损伤情况。单纯一胸椎压缩骨折一般愈合后无活动受限。即使存在活动障碍,一般达不到活动丧失10%的标准。
误工 营养 护理:
脊柱骨折:误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1.非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
2.手术治疗:误工120~180日,营养90日,护理60~90日。
药费估损:1.约8000元。2.约2万元。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脊柱骨折 120日
腰椎压缩骨折
(参考胸椎压缩骨折)
臂丛损伤
审核跟踪:
此损伤一般构成伤残,为避免低残高评应做肌电图和诱发电位辅助评定伤残。
误工 营养 护理:
臂丛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药费估损:
应按临床实际发生确定。
此损伤一般构成伤残。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臂丛神经损伤 180日~365日
对于伤者存在以下病情需要做伤残鉴定的案件应注意:
1)对于四肢长骨骨折,不在关节部位的,一般愈合后无伤残。有特殊情况下可以评残,如:骨不愈合形成假关节,感染后形成骨髓炎,固定位置不佳造成畸形愈合的可以留残。一般正常愈合不留伤残。
2)对于颅脑损伤伴随后遗症的,如果没有脑挫裂伤,单纯的颅内血肿构不成伤残。单纯的蛛网膜下腔出血一般也不留残。
3)智力障碍是非常抽象的,没有客观检查,韦氏智力检测表检查的结果也太多不符合实际.测智力 要见到病人。
4)对于癫痫,单独依靠病例不可靠,要有异常脑电图,并且病例记载有脑部损伤。(如脑内血肿,脑挫裂伤等。)
5)胸部损伤不容易控制的是呼吸困难程度。有呼吸困难的要有呼吸困难的病理基础,如:多发肋骨骨折后畸形愈合导致影响呼吸。
胸部变形导致影响呼吸。
血气胸后导致影响呼吸。
胸膜粘连导致影响呼吸。
肺挫伤并大部分切除后导致影响呼吸
6)腹部损伤,特别注意肠部分切除后影响消化功能的主要看切除肠管部位及长度。一般长度(三米左右)影响相关功能。
所列举的是我们在跟踪及审核中经常遇到的病情,针对药费估损中“内固定”费用。除颅脑损伤外,一般采用不锈钢材质的内固定材料。另外,国家对“三期”(误工、营养、护理)评定没有国标,只有试行标准(上海、北京两套)。针对沧州现有司法环境一般采用北京标准,所以本手册中引用的均为北京标准。另外,本手册中添加了“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对于审核工作中误工时间,应采用国标中的误工期限。对于伤残,本手册中只是根据以往审核经验做简单估算。最终审核应采用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下发的《标准》(GB18667-2002)内容评定伤残等级。本手册内容适用于:人伤跟踪、人伤调解、人伤诉讼、调估损等涉及人伤的相关岗位。 本手册中所涉及的标准仅做参考,不做最后理算标准。随着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将会发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我们将不断对数据库进行补充,使本手册更完善。
明白头皮撕裂伤算几级伤残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酷斯法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