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秸秆焚烧的规定热议~海南一老人露天生火做饭被罚600元,村委为何承担这个罚款?
- 1、海南一老人露天生火做饭被罚600元,村委为何承担这个罚款?
- 2、野外生火做饭被罚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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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老人露天生火做饭被罚600元,村委为何承担这个罚款? (一)

最佳答案因为村委会不给这些农民留活路。
5月12日,在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当地大安镇政府5月10日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网上引起热议。通告内容显示,当地一位老人在种植区露天炒菜,将被处罚600元,产生的烟雾对周围环境造成极大污染。这个通知之所以会在网上引起热议,是因为网友们片面指责政府的这种行为,不给农民留活路。他们总是打着保护环境和改善空气质量的名义,完全不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
这让人联想到每年冬天,中国北方一些基层组织为了不让农民烧柴、烧炭、烧煤取暖,强行封堵村民家的取暖炕,以此来监测所谓的空气质量。他们不顾农民生死,看着村民在零下几十度的寒冬里瑟瑟发抖,却无动于衷。
为了净化环境,防止空气污染,采取强硬措施是对的。关键是,有的时候一些地方执行政策的人,好像是与世界脱节的机器人,他们太机械了。我认为城市里的哪些摊贩和自发的小市场才是城市的精灵。有了他们的存在,世界上有了烟火气息。他们往往以“创卫”的名义整治环境,结果“人断路”。前几天网上的一个视频显示,城管来的时候,一些推着车的摊贩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跑,真的是可笑!
5月12日,大安镇当地领导回应称,网上通报情况属实。事发时,执法人员未能掌握相关政策,执法存在瑕疵。600元罚款事后并没有向老人收取,而是由村委会和驻村干部承担。从这个回应来看,第一,很明显执法人员的政策不到位,存在瑕疵;第二,600元罚款由干部承担,没有向老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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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生火做饭被罚款合理吗? (二)
最佳答案1987年5月份,大兴安岭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引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受灾居民达5万多人,国家森林资源损失惨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间接经济损失达69亿多元,真正验证了那句话:水火无情。
因为野外生火不注意安全而造成的火灾事故何止就这一个?事实上每年都有,比比皆是,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损失难以估算,引发的后果个个都触目惊心,即使事后再来想弥补,已经于事无补。因而对于那些不听劝阻的人,就只有采取严厉手段才能让其痛彻入骨,真正意识到需要随时注意规避安全隐患了。
单单看野外生火这几个字,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就是一堆火苗而已,又不是不会踩灭,何至于还要雷霆万钧,直接处以经济手段呐?确实在过去年代,开荒种地,刀耕火种,本来就是人类进化的一个必然经历,怎么到了现代社会,就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呢?
其实稍微用心想一想就清楚了,因为现代社会人口密集,各项生活设施都聚集在一起,道路运行需要一个清晰的视野,人们居住的环境迫切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同时,大量因火而产生的滚滚浓烟顺势而上,扩散在大自然当中,免不了会对道路两旁的视线带来困扰。火——洪水猛兽一样的存在,一旦失控,就极容易成为脱缰的野马而难以控制,从而酿成大祸,到那时就悔之晚矣了,岂不是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在作赌注?
跑到野外生火做饭,图的就是一乐呵,天高,地广,任大家怎么造,大自然总是会包容多少人的撒丫子之心的,你来,还是不来,大自然都默默的承受了下来而毫无怨言。要说因此而被罚了款,事出有因,不知道前因后果,怎么好说合理还是不合理呢?
一、在旅游景点或者山林密集的地方生火做饭,这是绝不允许的行为,必须要严厉禁止
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有时间有精力出门到处转悠转悠,免不了就会呼朋唤友在户外埋锅造饭,这倒也没什么,只要准备好了所有食材,生火做饭,那就是熟门熟路了,还因为地处开阔的天地间,也不用担心任何油烟无法散发出去。
但是在山林密集的地方做饭,等于就把安危置之脑后。在这样的地方,一粒小小的火星也能激起漫天大火,到那时就算来追究责任,但是后果已经造成了,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意义又何在呢?
二、农村居民在野外生火做饭,如果没有造成大范围的后果,某些处罚可以更人性化一些
农村居民本来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野外劳作,兴致来了,哪管它三七二十一,立刻摆开架势,生火做饭,一来节省时间,二来就地取材。只是万万没想到,一个农村老汉的举动却引来了政府部门的一纸公文,政府处罚的理由站在老汉的立场上难以接受,不理解为什么。
其实纵观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本来还可以处理得更温情一些,对身在农村的人来说,完全可以先提出警告,,要求其整改,以观后效。不听劝阻的话,第二次再进行经济处罚也能说得过去。第一次就这样,没有一个过渡期,人的心理上难以接受,出现抵触也就在所难免了。
三、政府的工作可以做得更有温情一些,而不是以罚款了事
在政府部门看来,600块钱看似不多,但是其实在农村人眼里,却是一笔巨款,不知道要摔碎多少颗汗珠才能挣回来这笔钱,这样的辛苦钱会给一家人的生活提供很大改善,在没有造成显而易见的后果的情况下,不妨适当减免甚至免于处罚,改以批评教育为主会更容易接受一些。
政府部门处在公权力的顶端,拥有绝对的处罚权,在处罚过程中,不能一刀切,需要尽可能考虑到实际情况,因时因地给出相应的措施,这样才不会寒了大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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