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公检机关——公检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2025-03-11 16:05 分类:刑事辩护 阅读:
 

公、检、法三机关是怎样分工的 (一)

公、检、法三机关是怎样分工的

贡献者回答公安机关与法院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公安机关通过报检察院批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检察院是我国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工作有监督权利。

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先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会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

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

在新中国的国家机关体系中,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通常被视为政法机关的共同组成部分,三机关的职能有所分工,但工作目标是一致的:“法院、检察、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武器”,“人民司法工作的当前主要任务,是镇压反动,保护人民。

人民司法工作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善良”,“大家同时一个重大的总任务——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日益健全与发展,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道路。”

这决定了三机关必须通过密切配合的工作方式共同打击阶级敌人,完成巩固政权的革命任务。事实上,三机关并不需要具有严格的分工关系,与其说分工是它们的职能定位,不如说分工仅仅是完成共同工作任务的一种方式而已。

比如,1950年7月26日至8月11日,在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署、政务院法制委员会四机关联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上,时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的董必武讲到:“在这次会议中,有四个机关准备作报告,这些报告,虽由个别同志来作,但报告的内容,都是经过这些机关的司法工作者共同商讨了的,并不是哪一个报告就是代表哪一个机关的意见,而是共同的意见。”

这段讲话表明,各机关之间的分工负责并不是首要的,甚至不一定要有明确的分工,重要的是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地完成共同任务。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公检机关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酷斯法推荐的方法去处理。

成都订餐。成都龙泉驿区婚宴酒店那里比较好?

农行网上银行官网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