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赔偿--交通意外赔偿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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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把握两大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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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论责任,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驾驶人、行人和有关当事人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对有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只要已购买了保险,可以先报保险并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2、赔偿限额规定。保险公司只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不足的部分赔偿处理。由驾驶人、行人和有关当事人按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讲,对当事人的责任承担划分问题,以公安交警部门所认定的责任承担为依据。轻微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二、驾驶人、行人和有关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赔偿
对这种情形,按过错比例来承担剩余损失。也就讲,首先,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驾驶人、行人和有关当事人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情形,要区分来理解。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
这种情况是指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情形。这处情形的责任承担按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即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对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具体责任认定,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过错程度”等进行认定。
1、如果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发生事故的,则由此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举例说明一下,假如李某与陈某开车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严重受损,造成陈某头部多处受伤。后对车辆进行维修,其费用为:李某维修车辆费用1万元,陈某车辆维修费用5万元,同时,陈某因受伤医治费用3万元。此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现场认定:李某有过错,要负全责,陈某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对此,双方因事故造成的损失怎么偿债呢?按规定,其处理原则如下:第一,由保险公司先予以赔偿。则陈某因此受伤医治费用3万元和车辆维修费用5万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限额内赔进行赔偿。第二,如果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偿后,对两项共计8万元的损失仍没有赔付完,假如只赔了5万,那么则余下3万元部分由李某承担赔付。
2、因两方或者两方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根据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所起作用、过错程度”等,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均无责任。
4、如果是事故是由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则另一方无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原则。
这种情况是指交通事故是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情形。这种责任承担是不同的,具体为: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形有些特别,是最充分体现法律保护弱势群体一方的规定。举例说明一下:
假如张某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结果被因驾驶机动车路过的李某撞伤。张某受伤并因此花去医疗费4万元,李某车辆也因此花去维修费用2万多元。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要负主要责任,李某超速超线行驶也要负次要责任。赔偿原则如下:第一,医疗费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限额内赔偿给张某,不足部分,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假如张某所负责任要承担70%的责任,李某负30%的责任,则双方对余下部分就应按此比例进行分担。第二,车辆损失赔偿部分:对因事故造成李某车辆损失赔偿问题,由于交强险不作赔偿,此种损失应由李某自行承担。当然,如果李某购买有其它商业险种,可以通过申请商业险赔偿。但是,由此可能会引起商业保险公司向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追偿的问题,当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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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点也比较特别,是在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形下承担的责任问题。举例说明一下,假如机动车驾驶人谢某正常行驶无违章,撞伤因此骑绿牌电动车超速闯红灯的吴某,造成吴某受伤并因此花了医疗费1万元。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谢某无过错,但仍需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对此,谢某可以申请保险公司支付此部分的赔偿,也可以直接由其本人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赔偿。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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