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费用多少——离婚案财产收费标准

2025-01-22 10:10 分类:离婚 阅读:
 

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

未经允许 请勿转载

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2月1日号起开始生效

重点解决夫妻间赠与房产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公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

房产,是离婚纠纷涉及的“矛盾高发区”,也是此次司法解释规定的一个重点,解释(二)对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房产,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南昌理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夏秀渊:这个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共同出资的,为这个夫妻双方婚后购置房产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呢,如果有约定的,赠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一般视为对夫妻共同的占有,如果双方有分歧的由法院依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双方婚姻持续的长短,对家庭的贡献,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的过错情况,由人民法来决定。

夏秀渊介绍,除了父母赠与的房产外,解释(2)对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做了明确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对方的,即使房产证上没有改名,在离婚的时候,被赠与的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这部分财产。

南昌理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夏秀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五条第二款还规定,就是如果夫妻一方把自己这个财产赠与对方、给予对方,房证已经过户了,变成对方的名字了变成对方一个人的名字或者夫妻双方的名字,已经赠与对方了。那么按照以往的规定那就不能变回来了,现在这种情况这个司法解释(2)明确规定,如果夫妻生活时间比较短,给予方就是赠与房子的这一方,他又没有重大过错的,那么他可以要回。但公平起见又不是全额要回的,要给对方补偿,也是综合考虑夫妻共同生活长短,对夫妻共同财产贡献,养育共同子女的情况,有没有过错以及房屋的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



夏秀渊介绍,解释(二)进一步加强了婚姻家庭纠纷中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明确规定,对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和人格权侵害禁令。

南昌理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夏秀渊:这次确规定如果双方约定小孩由一方监护,

另一方不出一分抚养费,那么这样的协议这次明确了有效的,但是如果这个监护人抚养小孩的这一方经济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失业重病等等,也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就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重婚“绝对无效”。即使在诉讼时,当事人已与合法配偶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重婚的婚姻也不能自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解释(二)》还对同居析产纠纷处理、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和解除、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等规则予以细化。

南昌理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夏秀渊:该解释针对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

提供了更为具体、明确的法律指导,它有助于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更加准确地把握法律精神,公正、公平地处理各类纠纷,从而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除此外,该解释不仅为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指导,还为公众理解法律、遵守法律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它有助于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健康发展。

对于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费用多少,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夫妻一方有重病另一方不管怎么办!夫妻一方得重病另一方有义务吗

离婚了如何挽回老婆的心——离婚了 怎么才能把老婆追回来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