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区别

2025-01-15 09:10 分类:合同审查 阅读: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区别

近日,宁强法院受理了王某诉郑某甲、郑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年,郑某甲向王某借款3万元,约定借期一年,郑某乙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并注明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借款到期后,王某向郑某甲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郑某甲还款,郑某乙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诉讼中,郑某乙辩称王某在借款到期后未向其主张过,应由郑某甲还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乙在借条担保人处签名,写明为连带保证责任,约定的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为止。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王某于2024年1月23日向法院起诉郑某甲、郑某乙,未超过六个月,郑某乙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应就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判决郑某甲向王某承担还款责任,郑某乙就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依法认定保证期间转化为诉讼时效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不免除。本案中,当事人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和保证方式,但保证期间约定为借款到期之日,应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现王某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向法院起诉,郑某甲应当承担还款责任,郑某乙亦应就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酷斯法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范本通用版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咨询注意事项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