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协议书和合同书有区别吗;协议书与合同区别

2024-12-01 00:55 分类:合同审查 阅读:
 

协议书和合同书有区别吗;协议书与合同区别

问题探讨:《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有哪些主要区别?

观点1:

《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相比,在体例、措辞及内容上进行了部分修改,主要区别如下:

1. 体例结构:

《民法典》合同编由通则、典型合同及准合同三部分构成。相较于《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合同编通则对应《合同法》总则部分,典型合同对应《合同法》分则部分,并新增了准合同,分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两类。

2. 具体条款:

- 新增了合同的保全、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同时把原《合同法》的居间合同修改为“中介合同”;

- 《民法典》中部分条款的调整,基于订立及履行合同都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部分,因此将旧《合同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如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等),规定在《民法典》总则第一章;将旧《合同法》总则第三章部分内容(特别是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等规定),由《民法典》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作出相关规定;把旧《合同法》总则中关于签订合同代理权的规定,放在了《民法典》总则第七章。

3. 特定身份关系协议的规定:

旧《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民法典》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4. 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民法典》则变更规定为“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向与自己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在实际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给付责任。

5. 合同订立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这在特定情形下突破了合同自愿原则,例如为应对重大的关乎国计民生的事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赋予国家以行政强权要求相关方订立合同的权力。

观点2:

《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存在多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体例结构:

- 《合同法》:是独立的法律规范,采取总则、分则、附则的传统立法体例设置,共23章。

- 《民法典》合同编:是民法典的一个分编,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共29章。在体例上把总则改成了通则,将分则改成了典型合同,去掉了附则,增加了准合同。

2. 一般规定:

- 《合同法》:包括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

- 《民法典》合同编:保留了调整范围和增加了合同解释。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放到了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规定,不再在合同编中单独阐述立法目的。

3. 具体内容的增改:

- 新增合同保全制度的规定:合同保全在合同法中只有三个条文且在“合同的履行”一章中,而《民法典》合同编将其独立成章,增加到8个条文,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规定更系统、详细,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 新增典型合同类型:《合同法》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民法典》合同编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4种合同,规定了19种有名合同。

- 新增电子合同的规定:《民法典》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明确选择之债的履行规则:《民法典》明确了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选择之债中,债务人的选择权、选择权的转移、标的确定等规则。

- 明确利益第三人合同:《合同法》中第三人只是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合同关系仍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民法典》规定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或者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且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时,第三人享有向债权人代为履行的权利。

- 完善债权债务履行的具体规则:《民法典》新增规定了金钱债务一般应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连带之债的具体履行规则等内容。

4. 法律术语和措辞:《民法典》对一些法律术语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使得表述更加准确、严谨。例如,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面,《民法典》对一些条款的用词进行了修改,使其更符合法律语言的规范性。

5. 制度的调整与完善:

- 情势变更制度:《民法典》中的情势变更制度不再强调“非不可抗力”这一条件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一要素,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债权人的代位权:《民法典》将适用范围由到期债权扩张至“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将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对债权人的影响程度,由“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修改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可以代位行使的权利,由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扩大到“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6. 价值理念的侧重:

- 《合同法》:强调合同自由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自治法或任意法,合同的成立和内容基本取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

- 《民法典》合同编:在保障合同自由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合同正义,如规定了情势变更、不可抗力解除和免责、打破合同僵局以及违约金调整等规则,注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衡保护。

观点3:

《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之间存在若干主要区别,这些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的体例结构、内容更新、法律地位以及适用规则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主要区别的详细阐述:

一、体例结构的差异

- 《民法典》合同编: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合同编在体例上进行了系统的整合与创新。它共分为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三个分编,共计526条,占据了民法典条文总数的较大比例。这种结构体现了对合同关系的全面和深入规范。

- 《合同法》:相比之下,《合同法》虽然也包含了对合同关系的规范,但在体例结构上可能不如《民法典》合同编那样系统和完善。特别是《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准合同编,对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制度进行了规定,这在《合同法》中可能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

二、内容更新的差异

- 《民法典》合同编:在内容上,《民法典》合同编对原有合同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和完善。例如,它新增了合同的保全、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等典型合同类型,并对原居间合同进行了修改,改为中介合同。此外,合同编还新增了70个法条,其中近三分之一涉及债的分类以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债的规则。

- 《合同法》:而《合同法》则可能未包含这些新增的合同类型和规则。因此,在处理相关合同时,可能需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规范。

三、法律地位的变化

- 《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生效,并取代了原有的《合同法》。这意味着,《民法典》合同编在法律地位上成为了规范合同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

- 《合同法》:随着《民法典》的生效,《合同法》已被废止。因此,在处理合同事务时,应优先遵循《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

四、适用规则的不同

- 《民法典》合同编:在适用规则上,《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方面进行了更全面、系统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

- 《合同法》:虽然《合同法》也包含了对合同关系的规范,但由于其已被废止,因此在处理合同事务时可能无法直接适用其规定。不过,对于在《民法典》生效前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双方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订以符合《民法典》的规定,那么在合同解释和纠纷处理时可能仍需要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或原则进行。

综上所述,《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在体例结构、内容更新、法律地位以及适用规则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处理合同事务时,应优先遵循《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协议书和合同书有区别吗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小产权买卖合同、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5篇

聘用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补偿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