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
- 1、劳动合同法第81规定中的损害范围是什么
-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和八十二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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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1规定中的损害范围是什么 (一)
答劳动合同法第81规定中的损害范围,包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损害、间接损害,也包括对劳动者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只要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所受的伤害是由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造成的,就属于损害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和八十二条区别 (二)
答内容不同。赔偿不同。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内容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是规定内容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交付劳动者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是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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