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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2024-09-15 05:05 分类:房屋租聘 阅读:
 

案情回顾

暑假期间,不少大学毕业生走出校园,迈入社会,而租房则成为他们面临的首个挑战。最近我们便遇到了一些年轻人租房时产生纠纷的案例。

【案例一】

00后大学毕业生小马租了一套房子,满怀欣喜地准备展开人生新篇章,却没想到遇到了不靠谱的中介公司,在收取其1200元押金后便停止营业,多次索要押金无果后,小马诉至法院。

【案例二】

囊中羞涩的小李为了省钱,选择接手他人转租的房子,没想到房东并不同意转租,小李仅住了短短几个月便被房东赶出房门,实际收取租金但却没有转租权限的二房东也销声匿迹,剩余租金也无法要回。

法院提示

小马和小李都对法官说过类似的话:“都怪我第一次租房,不懂有什么注意事项。”租房市场复杂多变,初次租房的年轻人容易不慎陷入各种陷阱和风险。下面法官将根据现实案例,详细介绍大学生在租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潜在风险大家避开租房陷阱,找到一个安心舒适的居所。

租房前的准备

核实房东身份:要求房东出示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并将其复印件作为租房合同的附件,以确保房东具备出租房屋的合法条件。如果是通过中介或代理人出租,需提供《出租委托书》并查验其期限,出示房东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切勿与无资质无授权的中介或代理人签约。

签约时的风险提示

详细阅读合同: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租金支付方式、押金退还条件、维修责任、提前解约的赔偿方式等。

入住后的注意事项

避免口头承诺:所有约定都应写入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合同中应详细记录房屋及家具的现状,以免退租时发生纠纷。

紧急情况处理

注意费用明细:询问清楚水电费、天然气费、宽带费、物业费等的缴纳方式和标准。应特别注意水电是否为民用费率,空调冰箱的能耗等级等情况,避免高额水电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八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酷斯法推荐的方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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