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南京公租房——南京公租房去哪申请
南报网讯 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5〕12号)和《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15〕61号)文件,新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具有南京户籍;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现将7户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名单公示如下,以示监督。市住保中心监督投诉电话:84221331。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1户)
序号 姓名 现(原)住房地址
1 仲志远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园路1号
南京市第一医院(1户)
2 吴嘉颖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68号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4户)
3 刘佳宁 南京市雨花台区尤家凹2号
4 张振标 南京市雨花台区尤家凹2号
5 丁 磊 南京市雨花台区尤家凹2号
6 刘 强 南京市雨花台区尤家凹3号
南京市鼓楼医院(1户)
7 梁宏伟 南京市建宁路8号玉桥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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