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转让吗
- 1、国有土地使用证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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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继承吗? (一)
最佳答案一、国有 土地使用证 继承 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继承的,土地使用证继承和别的继承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以当事人的 遗嘱 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 法定继承 顺序来继承,都有权继承该房子(地上建筑物部份,农村的 宅基地 ,本身就是不能继承的,但是一般你家建了房子在上面,别人也不会来争这块地的使用权,相当于代代相传了),而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 遗产继承公证 :(必须要所有同一序位 继承人 全部到场)。 房产继承 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 死亡证明 。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 法定继承人 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 身份证 件。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 遗产继承 不适用于仲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成都市 房屋所有权 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 土地使用权 》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 离婚 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 离婚证 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综上所述,国家给农民或者城市居民分发的土地使用证往往都是一种权利的文书证明,但同时实际上也是一种个人的财产,所以在发生继承的情形时也是可以作为财物进行合理的分配继承的,但是因为证件上的名字是固定的而在继承之后想要实际拥有还得去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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