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担保解除!担保责任终止
信用社贷款日期有限制吗?我07年给人担保,贷款合同到现在还有法律作用吗? (一)
贡献者回答要看你所做担保的性质:
一是“阶段性担保”,你的担保资金或质押物“阶段性”为他人担保,过阶段期自动解除担保责任,担保资金或质押物解冻;
二是“全程性担保”,在借款人还不上款或未及时还款时,担保人有义务为借款人还贷,至《贷款合同》终止时自动解除担保责任。
为人担保须谨慎,处理不当会影响个人或个人名下的法人单位信用及不必要的麻烦。
补充问题回答:
同时我也想请教下,要是真的合同期限过了,而我的工资又在此时被冻结了,我有权起诉信用社吗?
如还在《贷款合同》期,此现象应为履行担保人义务;如过合同期应在借款人的陪同下前往银行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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