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去哪里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哪个机构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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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哪个机构申请鉴定? (一)

贡献者回答根据《职业病诊断及鉴定管理办法》
第四章 鉴 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第三十五条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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