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天府新区医保档次!成都市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案例曝光管理规范》工作要求,现将四川天府新区8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四川国顺民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28日,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四川国顺民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日常巡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上传医保系统药品与实际销售药品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6.50元。
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6.50元,并支付违约金113元;
2、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1个月。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6.5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13元已全部上缴。
二、成都市天府新区天佑美岸诊所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30日,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成都市天府新区天佑美岸诊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巡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上传医保系统诊疗项目与实际收费诊疗项目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11元。
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2023年)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11元,并支付违约金16.22元;
2、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1个月。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1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6.22元已全部上缴。
三、天府新区正兴周世洪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3日,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天府新区正兴周世洪诊所进行了日常巡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上传医保系统诊疗项目与实际收费诊疗项目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6.04元。
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2023年)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6.04元,并支付违约金412.08元;
2、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1个月。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6.0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12.08元已全部上缴。
四、成都玖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3日,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成都玖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巡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上传医保系统药品与实际销售药品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元。
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7元,并支付违约金214元;
2、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1个月。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14元已全部上缴。
五、成都爱康秀秀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7日,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成都爱康秀秀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巡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上传医保系统药品与实际销售药品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60元。
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6.60元,并支付违约金53.20元;
2、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1个月。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6.6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3.20元已全部上缴。
六、成都好了么鹿溪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17日,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成都好了么鹿溪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巡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上传医保系统药品与实际销售药品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94元。
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94元,并支付违约金1788元;
2、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1个月。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9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788元已全部上缴。
七、成都新兴恒城瑞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21日,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成都新兴恒城瑞康大药房进行了日常巡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上传医保系统药品与实际销售药品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元。
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0元,并支付违约金60元;
2、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1个月。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60元已全部上缴。
八、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肖小儿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10日,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肖小儿中医诊所进行了日常巡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上传医保系统诊疗项目与实际收费诊疗项目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3.20元。
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2023年)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3.20元,并支付违约金326.40元;
2、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1个月。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3.2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26.40元已全部上缴。
编辑:张东祥
责编:李晓怡
审核:杨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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