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病假规定,新疆公务员病假规定
中国被称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人自古以来一直被冠以勤劳、勇敢、正义的美誉,其中“勤劳”更是中国人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优良传统,我们以勤劳为荣,以劳动为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足见劳动者在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劳动者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庞大的群体,只要为了工作付出努力的人都可以称之为“劳动者”。在法律上,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每年的5月1日被定为“劳动节”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不仅仅是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一项义务。《宪法》对劳动者的就业条件、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都做了相关的保障。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这些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能够切实解决劳动者工作生活中一些纠纷和棘手的问题。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劳动者病假和医疗期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病假和医疗期
说到病假,什么是病假,“病假”是因为生病而请假,是时间概念,根据病情定病假的时间长度;何谓 “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只是劳动者病假中的一段,跟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龄挂钩。(如下图表1)。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依靠员工日积月累的辛勤劳动创造的,但是人非圣贤,当员工生病请病假的时候,无论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单位理应体恤员工,最实惠的就是批准员工的病假请求和发放一定的病假期间工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对劳动者的病假和医疗期的一些事项作了详细的规定,整理为表格如下图所示:
医疗期的计算规则:全国区域
(图表1)
总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10年以下
工作年限10年
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
5年
5年以下
5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
医疗期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累计病休周期
6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5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30个月
关于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有的地区出台了自己的政策,比如上海,上海市只考虑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不考虑总工作年限。
(二)病假工资
员工请假单位是不是一定要批准呢?在实践中,员工只要开具了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单位就必须批准,这是对员工的倾斜保护,但是也是一种合理的保护。作为单位的劳动者,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单位无论以什么理由进行抗辩,比如某公司主张员工并未真正患病,休病假期间发展副业,摆摊做买卖。法院的观点是,对于单位以自己认定的理由主张员工弄虚作假,从而不予批准病的不予支持。这还是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原则。在医疗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期规定》,医疗期届满前应当复工,如果超过医疗期不予复工,则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医疗期可以循环计算,此次医疗期未用尽,过期不候,但是下一个医疗期可以重新开始,自劳动者提交病假材料之日起算,依旧只跟工作年限和工龄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款,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辞退员工,同时根据《医疗期规定》单位应当给员工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但是病假期间及医疗期内员工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未做详细规定,只是规定“照有关规定执行。”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异,我们国家各地区的病假工资的相关规定也是大相径庭。,归纳一下主要为以下五种计算模式(如下图2)
病假工资计算模式
( 图表2)
模式
规则
代表地区
模式一
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上海、河北、黑龙江、重庆等
模式二
根据员工的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
深圳、青岛、陕西
模式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病假工资
北京、江苏、辽宁、安徽、广东等
模式四
当地规定病假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厦门、天津
模式五
没有病假工资的文件
新疆、西藏等
保底线
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最高线
上海可以不高于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青岛地区不高于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面对劳动者“泡病假”现象单位怎么做?
如果劳动者存在“泡病假”的现象,用人单位是不是就只能束手无策了呢?我们说法律是公平的,虽然对劳动者有些方面倾斜保护,但是过犹不及。有这样一个案例:小芳是某单位员工,工作年限为5年,那么小芳的医疗期为6个月,累计医疗期为12个月,因病请假,两年的时间都没有复工,单位规定病假不得超过14个月,小芳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以小芳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有一个问题,就是单位面对劳动者恶意地拖延病假期限,可以给劳动者发“医疗期满复工通知书”之类的书面文件,如果经过多次催告,劳动者不能复工此时可以援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的催告文件是单位行使解除权的证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团结一致、共创辉煌、实现双赢才是明智之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恪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支柱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被保护。劳动法及其相关解释,保护的不仅仅是劳动者,而是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既能保护劳动者,又能保持单位稳定的生产秩序才是法律保护的终极目标和最高追求。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公务员病假规定,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