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是;派驻纪检组怎么“驻”,怎么监督
派驻纪检组怎么“驻”,怎么监督 (一)
优质回答“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形式:
所有派驻机构将统一名称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
监督权限和方式:
1、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
3、经批准查阅驻在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和账目。
4、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5、驻在部门选拔任用其管理的干部,应就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派驻机构的意见。
6、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8、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最大限度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
党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条例》第二十八条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改革实践经验,把派驻监督纳入党内监督的制度框架,明确了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派出机关的工作关系、派驻纪检组的职责任务、派出机关的领导方式,为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派出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派驻纪检组的履职能力。
第三,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监督水平。
派驻纪检组怎么“驻”,怎么监督 (二)
优质回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
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的重点对象:
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
派驻的形式:
主要分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采取单独派驻;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采取归口派驻。此次首批8家派驻纪检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省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其他6家纪检组实行归口派驻,8家派驻纪检组共覆盖42个部门和单位。
根据改革方案,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或者班子成员,以方便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组长作为驻在部门党组或班子成员,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专门履行监督职责。
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专注监督执纪问责。
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由省纪委安排和管理,省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责任;派驻机构干部由省纪委统筹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派驻机构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
一些人担心,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一块儿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纪检组组长还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实施监督时会不会心存顾虑、拉不下情面呢?对此,省纪委有纪律保障。省纪委领导指出,中央纪委对派驻纪检组长有明确要求:“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省纪委要求8位派驻纪检组组长把这句话牢记在心,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大胆监督。
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权限
◆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
◆经批准查阅驻在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和账目;
◆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驻在部门选拔任用其管理的干部,应就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派驻机构的意见;
◆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是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