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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假条例实施细则__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2024-12-14 12:20 分类:职务犯罪 阅读:
 

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一)

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最佳答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为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三天,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个人建议】

职工企业带薪年休假是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上班时间期限的不同,休年假的时间期限也有所不同,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是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的,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严格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职工带薪年假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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